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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样看待“民国侠女施剑翘,十年磨剑报父仇”这个故事?

  1935年11月13日,天津已近初冬,这天还下着小雨,位于南马路居士林的诵经仪式照常进行。

  三时一刻,一女居士突然从袖中摸出手枪,向一跪拜男子连发三弹:第一颗子弹由前额射出,脑髓溅流,第二颗由右太阳穴射入,左额穿出,第三颗射中腰部,前胸透出,男子当场毙命。

  被打死的男子正是直系军事首领,有「五省联帅」之称的孙传芳。不过,他在八年前已退出江湖,并皈依佛门。

  而凶手名叫施剑翘,时年30岁。行刺成功后,施剑翘泰然自若地散发自己所作七言律诗一首、文字声明一份及自白书《告国人书》一封,随后归案自首。

  这起案件看似不难断清,却在民间引起轩然大波。在两次上诉后,南京最高法院对此案做出了从轻处理的最终判决。两个月后,最高法院的终审判决又被国民政府的特赦令事实上推翻了。

  施剑翘非比寻常的复仇行动及判决过程的戏剧性,让此案成为人们眼中的「民国奇案」。

  01.

  「施剑翘复仇案」始末

  各位先生注意:

  1.今天施剑翘打死孙传芳是为先父施从滨报仇。

  2.详细情形请看我的告国人书。

  3.大仇已报我即向法院自首。

  4.血溅佛堂,惊骇各位,谨以至诚向居士林及各位先生表示歉意。

  以上即为施剑翘事先准备好的文字声明。刺杀成功后,施剑翘随即将这份文字声明散发给现场的目击者,随后投案自首。

  报道称施剑翘被捕时「态度从容,俨然无事」。

  施剑翘提供的这些意味丰富的材料很快成为媒体聚焦的热点,当时闻名全国的大报《大公报》《益世报》《申报》等几乎都对该案的进展进行了跟踪报道。事发当晚,她的自白书就被全文转载。

  佛堂禅院、孝女复仇、军阀毙命等元素,也让这一刺杀行动从一开始就成为公众消费的对象,一时间报纸副刊上的连载小说,广播里的评弹如潮水般涌现,各大剧院也迅速搬演这一故事的改编剧,并以此剧目相互竞演。

  据当时杂志《福尔摩斯》的记载说:

  「杀人小姐施剑翘自为乃父施从滨复仇,刺杀孙传芳后,一时轰动全国,大快人心,各地戏院,均争相竞排侠女复仇记,号召力之大盛极一时。」

  富有意味的是,当时的小说、剧作并非如实转述这个时事案件,而主要表现为一种娱乐化改编。在这些类似于「公案」、「武侠」的通俗小说中施剑翘不仅武艺高强,而且写得一手好诗,是一个典型的女侠。

  而被射杀的孙传芳,则和施剑翘的父亲是「盟兄盟弟」的结义关系(其实纯属虚构),因此施剑翘不仅是要报杀父之仇,还要惩罚孙传芳这位盟叔违反了「兄弟情义」。

  此外,施案题材的小说还有意无意地遵循「恋爱小说」的套路,大书特写了施剑翘如何自行解除了一桩有丑闻的包办婚姻,并自主安排婚约的经历。

  在这方面的叙事中,施剑翘依然果敢、侠义,同时被视作当时新女性的代表,即使这种「新」依然不免其新旧杂糅的色彩。她在与未来丈夫施靖公初次见面时,就慨叹世上缺乏英雄,说她希望要一个有着侠肝义胆的绅士做她的丈夫。

  施靖公则通过肯定劫富济贫、惩恶扬善等侠义理想是人类的自然天性而打动了施剑翘的心。施剑翘为此竟然主动向施靖公求婚。这个在当时尚属反常的举动,被大多数小说所赞许,因为这既推进了复仇的目标达成,又果断地实践了新时代女性自主选择婚姻伴侣的权利。

  就在这添枝加叶与众声喧哗的公众激情中,施剑翘案开审了。一审,天津地方法院判决有期徒刑10年;二审,河北省高等法院判处7年监禁,但不到一年后,施剑翘又被国民政府特赦。

  02.

  「公众同情」是威权政治的解药?

  1936年10月14日,下午两点,政府宣布给予施剑翘特赦。度过了344天囹圄生活的施剑翘,就此获得了自由。

  特赦的背后自然不难找出公众同情所构成的影响。

  因为在该案审理过程中,全国妇女会、旅京安徽学会等不少市民团体开始以公众同情为基础开展运动,它们纷纷通电呼吁特赦施剑翘。冯玉祥、李烈钧、于右任等大佬也纷纷出面救援。

  而公众同情易受控制的特性,在更强大的国家机器之下显得更为明显。

  「对复仇女的特赦可以招降叛逆的英雄,以便实行扼制并将她所代表的公共正义和英雄情感据为己有。」

  这背后的逻辑是,国民政府在特赦令中特别强调释放施剑翘的原因是因她为「孝」复仇。这就显示出,施案其实是给了国民政府一个千载难逢的机会,让公众认同当时正在推行的「新生活运动」,及其背后所包含的道德伦理合法性。

  因此,特赦施剑翘对于确立「新生活运动」乃至政府的道德权威,都具有巨大的象征意义。

  简言之,尽管公众在类似施剑翘这样轰动性案子中能获得参与性、批判性的,从而一定程度上成为威权政治的解药,但这种批判性力量在根本上却是不稳定的。

  这个问题我愿意回答,因为我很早就佩服她,“君子报仇十年不晚”,可有几个人是十年后还想着报仇。一个有知识的柔弱女子,为父报仇舍去一生幸福,报仇成功后又甘愿赴死,这是何等的侠义。在狱中为贫苦狱友捐款购置棉衣,她心又是多么的善良。

  施剑翘为父报仇花费十年功夫,身为女子实属罕见,因而成为当时轰动一时的社会新闻,王健先生发现并整理出1935年11月《小晨报》相关内容,摘录了下来,并刊登在新华社内蒙古分社主办的一九八九年第四期《资科卡片》上。共三篇,第一篇《孙传芳杀死施从滨的始末》,第二篇《施剑翅复仇记》,第三篇《施剑翅女士狱中生活》。我想,这应该是当时最真实的情况,过去有些文章像是在写侠义小说,内容与事实出入很大。比如,施从滨并非被枪决,而是被十刀剐之,后被割首示众。还有,施剑翘是嫁给了她的堂叔,而非堂兄。总之,下面的史料应该能够回答上述问题。

  孙传芳杀死施从滨的始末

  孙传芳与施从滨本是至友,置施于死,其中亦有些小宿怨。施从滨出身行伍,人极忠诚,其行事多如现在之冯大将军,故极得部属拥戴。孙之姊倩王荣海及冯云间喜其诚,加意提拔,保升其为混成旅长,驻节德州。时孙在鄂郁郁不得志,入京乞姊丈设法,荣海荐其往德州,助施为军事顾问,孙大喜,以施系出身行伍,是个愚才,有相当时日,即可藉故取而代之,讵至德州不及两月,即为施之部属所不满,哗变驱逐,孙以为施之主使,含恨别去,再返汉口。隶王占元麾下为连长,不半年升为营长,自始则风云际会,不数年间擢升至师长而入闽,乘齐庐之战而攻浙,以秋探为名,不折一兵而得苏,至此喧赫一时,而为联军总司令矣。时施亦一帆风顺,为长腿将军的军务帮办,奉命率军援皖,皖督姜登选已北退,孙军至南滁州,闻援军是施从滨,孙大笑顾左右谓:“此老无用!全皖即在我掌握了!”军至明光站,即按兵不进,诱施入蚌,出其不意,左右包抄,施遂全军覆没,施被捕解蚌,军长周凤岐以施系孙旧友,对之颇优待。时孙在临淮关后方接报,以处极刑令覆,就地执行,并委亲信参谋监斩,施遂在车站月台被剐十余刀始斩决。首悬车站旁之大树示众,陈尸候孙到蚌验过后,始用薄棺收殓。

  施剑翘复仇记

  前山东军务帮办施从滨长女施剑翘,又名施谷兰,今年30岁,安徽桐城人,系施前妻所生,尚有一兄。其母死后,施继娶李氏,亦生子女。剑翘在家塾,研究经史国文,极有根底。幼字某巨族,后因某巨族发生舌头案,轰动九城,女士耻之,谓如嫁去,恐人不察,殊为贻羞,因决计退婚,时人莫不钦其人格。迨后,因其父于民国十四年十月三日在蚌埠为孙传芳杀害,乃决意复仇。为求实现其计划,故嫁其堂叔施靖公,未料日久施亦将此交换条件忘却,剑翘乃深感求人不如求己,故于五日前加入天津居士林,卒于十三日下午三时十五分钟,在居士林中复其大仇。女于枪杀孙传芳前,曾赋诗两首,其文如下:

  父仇未敢片时忘,更痛萱堂两鬓霜

  纵怕重伤慈母意,时机不可再延长。

  不惜回首十年前,物自依然景自迁,

  长到林中非拜佛,剑翘求死不求仙。

  天津居士林,例于每星期三六请经,孙传芳每次到林讲经时,均先去电话,十三日(星期三)林中电孙,请其前往时,孙即现犹豫之状。查孙之津寓(英租界),蓄有可爱之鹦鹉一头,于孙被刺前三日死去,孙见之曾笑谓“我与你同去”,不意竟成忏语。孙积资甚丰,身后诸事不成问题。

  孙今年51岁,山东历城人。自日本士官毕业后,于役北洋军队中,积资而任北洋陆军步兵第二师六团团长,驻防鄂省。当王子春督鄂时,任督署顾问,知王子春宠姬人,而苦于阀威也。因探其秘。未几得王随从密告,谓王至姬人室,月有定期。王姬室在上房之偏院,至其处必经夫人居所外,王虽午夜亦不能偷越雷池一步。孙乃乘间以胶皮底鞋献于王,谓此妙在轻无步履声。王得之大悦,藉以偷渡姬人所,果不为夫人察觉,深喜孙之留神。未几而湖北混成旅长出缺,王乃以畀孙。嗣几经辗转,得领五省军务。未料因一生杀人太多,卒有杀施从滨而酿成复仇之惨剧也。

  再谈孙传芳之杀施从滨,为内战史上鲜见事实。施字汉亭在北洋军人中资格甚老,且较吴佩孚为先进。在武备学堂毕业后,循序渐进,与人无争。袁世凯以其遇事认真,不逾矩,频加识拔。施于袁氏外,则极尊段,以张三毛子(怀芝)秉性爽迈,亦相交甚契。民国六年,复辟剧终,湘督傅清节(良佐)不容于南人,与王汝贤放弃湘省。当时,北洋军人内部尚未分岐,有段合肥对南用兵一事。军事布置,以曹锟、吴佩孚为第一路军,向湘省推进;张怀芝、施从滨为第二路军,向江西进发。结果,第一路军胜利,第二路军受挫北退。未几,张怀芝奉督理山东军务令,请简施为兖州镇守使,施自此即未离鲁,官至帮办山东军务。民国十四年张宗昌为直、鲁、苏、皖防御总司令,迎敌五省联军,任施从滨为第二军军长,施以董平甫之子为参谋长。董平甫为陈秀峰妹倩,与施亦有戚谊。任桥一役,张宗昌所部全军履没,施氏奉令应援,致与董参谋长同时被俘。施既为人固执,面孙不屈不挠。孙因出师所向披靡,意气极盛,以施氏倔强,怒令斩首,并将其首级悬挂于蚌埠车站,以辱奉系。时施已年近花甲矣,未几孙氏失势,竟走依宗昌,表示与奉系合作,与杀施时胸怀判若两人。施汉亭死而有知,饮恨当何如耶。施被杀消息传出,国人以孙戮杀俘虏咸为忿恨,于军界尤甚。今孙既被施剑翘狙杀,一段怨孽公案从此了结矣。

  施剑翘女士之狱中生活

  刺杀孙传芳之女犯施剑翘,现羁押于天津看守所内。伊之生活,当为一般所注意,记者昨特赴西头天津地方法院看守所访问施剑翘投刺。先访黄伟治所长,晤面说明来意后,黄所长即仿看守员提施剑翘,施入报已提到,在第二科中等候。黄所长即嘱引记者到二科办公室。院中荷枪守者数人,分布站主,警戒森严。由熊松声所官陪记者与施会谈。施身着棉袍,外罩蓝布大衣,装束一如在法院开庭时,据云微有不适,但精神甚好。记者说明访问之意旨后,即开始谈话。兹将所谈志后:

  女士看守所生活怎样?

  答:饭食由厨房包办很好,起居均照所中定章,每日无事,只看书。

  女士在肇事后羁押在看守所,有无亲友来探视?

  答:亲戚有的常来看望,亲友来信慰问的也很多,更有几位律师来信,表示愿义务代理辫护,有的说是先父的朋友,信上写着:“以慰故友,面助义侠。”有的激于义愤,但我因为已请了胡、余两位律师,所以也未再请别位。

  女士府上的人现在对于此事怎样?

  答:家母和弟弟都在南京,据弟弟来信说,家母知道了此事很挂念我,但是并不甚着急,还使我不甚太愁苦。两个小孩子都在山西他的父亲那里,我也没有什么不放心的。好在小孩至小就不至于非跟着我不成。

  女士对于两位小孩想念吗?

  答:我总这样想,父母是生我的,儿女是我生的,因此我对他们并没有什么,倒是我母亲年岁很大了,使我挂念。

  女士于枪杀孙传芳的案后有何感想?

  答:我对于杀字常不愿意提起,每一想到,不觉就有一种悲惨的憧憬如在眼前。这次枪杀孙传芳在未下手之前,我心中难过极了。我想到父亲死的悲惨,又恐怕下手未达到目的,心中慌的很,及至枪弹放出他身体倒下了,我知道已将他打死了,我痛快极了。(施言至此,因想起他父亲的惨剧,不禁珠泪盈眸,用手帕擦拭,但仍强行镇抑。)

  女士被羁押之后,在所中每天做些什么?

  答:每天多是看书,有时同押的女犯人常来要求我替他们写写信,多是给家里写信要东西,或是要是有人来接见她们的一些平常事,她们多是没有受过教育的妇女,也真可怜。

  女士同屋住有几个人?

  答:和我一起押的只有一位姓唐的妇人,她是因为一种刑事嫌疑被押的,并不是有知识的妇女。

  女士每天读的是什么书?

  答:有《古文观止》、《唐诗三百首》,和历史地理的书籍。我因为有从前读过的许多篇文章,很喜欢,现在温习温习,拿出来读一读。

  女士以前在哪里受教育?

  我小时候在家中请先生教书,并没有上过学校。在20岁前行书的字全不认的,后来先父过去,家中信札都由我来管理,认字和应用渐渐多了起来。我最喜欢唐诗,也常喜欢写几句,我只在小时学过作两首,并无诗家指点过。这次肇事时我散的卡片上也题诗两首,以说明经过原因。

  女士现在读唐诗喜欢何人之作?

  答:我喜欢明白浅近的诗,对于新诗不大爱,很爱中国古诗,但是太深奥的我也不大明了。

  女士这样爱好诗,在所中有无近作?

  我作的不好,但因狱中无聊,近来也作了两首解闷,不过太不好了。

  记者以谈话至此时间已久,即请施女士将近作取来。施即由看守倍回女号,旋由看守送来诗稿一纸,记者向黄所长、熊所官告辞而出。据熊松声所官晤记者,施自入狱后,态度安闲,每日除吟咏外,常与狱中女犯攀谈。其女犯中多数家贫,近虽天冷,尚多未做棉衣,施毅然捐资,并向其亲友中代为劝募,如郑士琦将军已捐洋百元,购买大量冬衣,由施发放。

  施剑翘复仇狱中吟

  血溅佛堂经染腥,

  自投法院甘受刑,

  亲仇已报无遗憾,

  犹想萱堂老寿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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