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乐故事网

男医生未征求女患者同意就听诊胸部,被告猥亵罪拘留7天冤不冤?男医生把听诊器是什么电视剧

  要谨慎处理这种案件,因为医生这个行业非常特殊,与病人之间经常会有肢体接触的,也是必要的,如果连医生为了给你检查身体疾病,在过程中触碰了你的敏感部位,(比如胸部检查,乳房触诊,肺部心部听诊,手术,接生,备皮,做比超,心电图等等)你就较真觉着医生占了你的便宜,你就大错特错了,医生眼里只有器官和组织。因为医生天天如此给成千上万的人做检查治疗,因为是这个职业烦都烦不起的,不会看上你的,因为器官都是一样的。因为医生触碰了你的敏感部位你就把医生告到法院,甚至拘留判刑真是不应该的。你会为你的所为感到后悔的。和不齿的。

  我是外科医生。

  本案医生不冤,且应清理出医生队伍!

  1.医生听诊患者胸部(肺)并无明确要求需要提前取得患者同意,但在实际操作过程中患者可以拒绝任何诊疗。本案中女患者应该知道听诊肺部会靠近胸,这是常识,不能以自己不知道为由推责。患者有权随时终止检查。这不是重点。

  

男医生未征求女患者同意就听诊胸部,被告猥亵罪拘留7天冤不冤?

  2.医院有明确规定,对异性进行查体,尤其是可能涉及隐私的,必须有第三人在场,通常是护士或者患者亲友,偶尔也可以是另一位患者(达成某种安全默契即可)。本案医生无视本规定,别有用心!这仍不是重点。

  3.重点来了,本案医生作为一名耳鼻喉科医生,在非特定情况下,完全!根本!彻底!没有必要听诊这名患者肺部,怀疑肺部有问题他理应找呼吸科会诊,而不是自己听诊。他听得懂吗?即使听懂了有权处理肺部问题吗?他会处理肺部问题吗?所以这不是“伺机”而是一次“蓄谋”!除了猥亵,没有任何理由能解释这次越界检查行为。

  不要以“没有证据”就可以抵赖。更不要以医生职业特殊为自己开脱,这是对医生职业的侮辱。有些“证据”就是公道自在人心,法官采信、医生们采信,职业操守采信!

  

男医生未征求女患者同意就听诊胸部,被告猥亵罪拘留7天冤不冤?

  请注意两个事实:

  1.该患者是门诊患者,而且是复诊患者。

  2.该医生承认“有悖操作规范”。

  耳鼻喉科医生要听诊胸部?而且还要把手伸进胸罩内而不是听诊器?如果手能听诊还发明听诊器干什么?拘留一点儿都不冤!

  男医生冤。

  在做这个结论前,和医生朋友进行了反复讨论。

  先来看事情经过。

  王女士是安徽蚌埠人,今年36岁。2023年5月21日,王女士因咽痛到蚌埠某医院耳鼻喉科就诊,同月25日16时许,王女士因咽喉不适未有好转,再次来到蚌埠某医院耳鼻喉科复诊,当日值班医生仝某某(1970年生)在询问病情并初步检查后认为需要给王女士做喉镜检查以及听诊心肺。在王女士嗓子里含着麻药等待起效期间,仝某某仅告知了王女士要听一下心肺,但未明确告知听诊时会涉及王女士乳房部位。

  事件并不复杂,男医生正常值班,女患者来看病。男医生告诉女患者要听心肺。这很正常。女患者36岁,不至于不知道心肺的位置吧?听诊器放在后背上,肯定听不了心肺,一定是放胸前,还用医生特殊强调吗?

  医生用听诊器在患者胸前触碰倾听,不小心手就触碰到了患者,这和通常的恶意犯罪完全两码事。一个从医二十年的医生,看过的患者不计其数,怎么就心血来潮,色胆包天去触碰一个患者,满足自己的欲望?这是不合逻辑的。如果男医生真有这样下流的欲望,那也应该此前就有过类似行为。

  医生朋友讲,一般情况下,妇科检查必须有第三人在场,这样的常规听诊,是不需要第三人在场的。

  事件带来的后果,是男医生不能做妇科医生了,因为男医生随便一个动作,都有耍流氓的嫌疑。男医生给女患者看病只好先签协议,医生事先说清楚,要做哪些动作。

  人与人之间,基本的信任还是要有的,还是尽量把人往好了想。虽然社会上有无赖、恶人、贪官,还是要相信多数卖菜的不会短斤缺两、多数猪肉不会注水、多数陌生人是善良的。

  这事情要一分为二地来看。

  至今为止,该案有两种说法。一种说法是男医生听诊的时候,右手碰到了女患者的胸部,至于是男医生“一不小心碰到”,还是女患者认为的“他是故意碰我的胸部”,双方各执一词,争议也比较大;另一种就是题主所说的“手伸进乳罩内”,如果此说属实,男医生就是明目张胆地性骚扰,已经构成了猥亵罪,判他七天拘留,一点都不冤!

  我们先来看看第一种说法。众所周知,男医生看诊女患者,又在有需要听诊的情况下,所听位置难免离女性敏感部位比较近,所以,不小心触碰一下也是在所难免。以笔者以往就诊经历来看,医生拿着听筒听你的胸腔时,是会不停移动听筒的,有时候就贴在我的胸脯上(我是男的);那么,当医生听诊女患者时,应该也是会不停移动听筒,有时候就会难免触碰到敏感的胸部吧?那么,如果涉及男女之间的隐私,是否该先征询女患者,得到她的同意,或者叫一名第三者(比如护士)在旁证明,以免节外生枝呢?这种情况下,如何界定正常听诊与有意骚扰的性质,就会引起争议了。不过本人认为,该名男医生说到底是不够老成、稳重,如果当时叫一名护士在旁作证,不就月白风清,不会引发此一意外磨难了吗?

  第二种情况,男医生性骚扰的嫌疑就非常明显了,居然把手伸进人家乳罩内,不是占人家的便宜、猥亵人家是什么!你要是说听筒要贴肉才能听出效果,那么,听筒的皮管那么长,根本就可以用手捏住皮管,把听筒伸进乳罩里面,或者叫女患者自己把听筒伸进乳罩内嘛!如此明显的有意猥亵,又遇上一个烈性女子,怎能不被抓个现行,接受法律的制裁和道德的审判!

  本人认为,本案反映了人们对医德的要求和医患之间该如何避免纠纷、化解纠纷的争议。据我所看到的报道,该男医生一九七零年出生,今年已经整整五十岁,行医已经几十年,医德如何,可翻查其之前的从医经历。如果他一直干干净净,以德从医,从来没有过类似经历,那么我们就应该体谅他、同情他,说不定他真的是不小心触碰,被女患者小题大做、紧咬不放、蒙冤受屈;如果有过类似案底,甚至劣迹斑斑,那么,我们就该齐声谴责、呼吁严惩,以维护女患者的名誉和人身权利。

  每一个行业,都该自律、自重、尊重他人;每一份工作,都该自珍自爱,与人为善。

  ......

  我是老郭,有生活,有故事,欢迎关注

  这个问题应该一分为二地看,偏听偏信都有失公允。

  1.医生要讲医德。在对异性检查前,应该尊重被检查人的意见,告诉她你要作哪些检查。

  2.耳鼻喉科病,怎么要对心肺进行听诊呢?有猥亵女性之嫌啊。

  3.做人要讲道德。作为当事病人,你应该知道自己要看什么病,需要作哪些检查。

  4.当医生提出听诊检查时,就应该提出异议,就不该同意医生听诊。而不是当医生手伸进敏感部位后才“反应”过来,进而举报,这也有“钓鱼执法”之嫌啊。

  5.建议今后医生给异性看病时,一是讲清楚,要做些什么检查,怎么检查,取得病人同意,病人不同意时不得检查。二是给异人看病时,最好配个异性助手。三是女人看病时,建议带着先生或家人前往,如此则避免了许多麻烦和尴尬。

  有病就医,不背大夫,一般接产有男医生,外科手术有男医生,如果你得了病又怕医生就珍,那你就别去医院好了。

  这个新闻我看过了。仝大夫提前告治了女患者需要听诊,她也同意了。仝大夫违反了操作流程,没有找第三者在场,让人抓住了漏洞,解释不清,所以谈不上冤枉。这个判决结果极大可能引起所有医生反感,会导致除非必要男医生不再给女患者听诊。可以拍片子,可以做心电图,就是不听诊。最终增加所有女性患者经济负担。

  首先,凡是医生都有权利听诊患者心肺,因为,医生不是干哪科只管哪科,病人的病也不是得甲病就没有乙病,医生在在未确珍之前也不能认定其它部位没有病变,那么,要解决这些问题,就必须有鉴别诊断的必要或必须。为了鉴别,就需要做一些检查,这是正常的。其二,女性戴着胸罩,要听诊是很无耐的事情,要么把听诊器(手)放入胸罩,要么把胸罩去掉,如果非如此,谁能告诉我如何听诊?其三,.如果该医生,另有故意触摸,揉捏,等行为,方可另当别论。其四,如果一个医生听诊一下异性的心昁,还要必须有第三者,那么,第三者是谁,是不是医院还要设立这个职业?如果本科本医生能做的鉴别诊,还要请一大堆别科的医生,哪家医院会这样做,同时既无必要,也是对医疗资源的浪费,是不可能的。如果一科医生只管本科的病,那么,病人身患多科疾病谁治?

  对于这种人,生病是应该的!你觉的你的某个部位很珍贵,在别人的眼里,说不定看到之后会恶心。你在医生眼里就是一堆骨头和肉,是一个个的器官,我敢相信每一个医生都会竭尽全力、想尽一切办法把病治好,不要神经过敏去诬陷他人,那样会遭报应的。当你大彻大悟的时候,你的良心会受到谴责,你会一辈子生活在自责当中,你的一切将会失去彩色,一辈子在痛苦中度过。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睡前故事_儿童故事_睡前小故事_童话故事-乐乐故事网 > 男医生未征求女患者同意就听诊胸部,被告猥亵罪拘留7天冤不冤?男医生把听诊器是什么电视剧

评论

留言与评论(共有 0 条评论)
   
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