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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能够让你像郑爽一样,前半生赚很多钱,后半生社会性死亡,你愿意吗?

  人家已经挣够了十辈子花不完的钱,豪宅十几套,结婚,生娃,孩子入美国籍,离婚。人生大事都解决了。一辈子早够本儿了。苦哈哈搬砖的还替人家富豪担心未来。

  我愿意前半生名也出了,钱也赚了,后半辈子足够花了,不需要再忙事业,带着这辈子都花不完的钱游山玩水不好吗?反正我觉得挺好的可能我就是这么现实吧

  我在乎清誉,宁肯不富有

  事情已经发展成这样,只能向上天祈祷,争取下辈子成为一个受世人尊敬的人。

  企业界有一句话说得很有道理,30岁之前的成功很容易翻车。郑爽刚好步入30岁大关,风华正茂。十几岁出道,到30岁已经成为亿万富翁,豪宅几幢,一般人遥不可及。过早地成功,让她名利双收,应验了张爱玲的一句话,“成名要趁早”,可惜的是,她没有张爱玲那种沉稳和定力!

  20几岁的成功人士,鲜花掌声不断,人都飘飘然了,哪里懂得什么忠孝礼仪。而这个年龄段的成功人士,一旦翻车,如坠落深渊。

  如果一个人定力还可以,尚且能禁得住世俗的诱惑,那么那些世俗的赞誉并不能够影响她自身,像马斯克登顶世界首富时,说过一句话,“好了,我该继续工作了”。

  前半生赚很多钱,自然是好事,但后半生被社会唾弃,真的可以说是件比“死”还难受的事情。所以,我宁可当个普通人,也不要被社会如此这般唾弃!

  肯定是愿意啊,现下的生活都很艰难,大部分普通人都是朝九晚五、工资5000、无车无房。

  而郑爽从16岁开始出道,身价早已过亿。并且已经连续三年在福布斯榜上有名,她名下还有十几家企业。哪怕这次损失惨重,她余下肯定还有资金。

  即使被广电封杀,她以后还可以学范冰冰、李小璐做直播带货啊!毕竟她还有一批死忠粉,日子绝对我们普通人好过多了

  这个问题由乱游泳小猪来回答!

  有些人活着,但他已经“社死”,那些说不愿意的估计都是身家已经百万的人了,现如今,演艺圈、娱乐圈就是一个大染缸,不停的新人进、旧人出,为了博出位、上头条,都要通过媒体、公司运营出绯闻、事件等各类事情,甚至都要把自己的喜怒哀乐隐藏到极致,只为了能够培树那个适合大众口味的人设。

  可以看到,只有带有热搜体质的明星,携带着巨大的流量载荷和粉丝团体,才能够屹立于危林不倒,选择退圈的,有主动退出娱乐圈的,如关之琳、王祖贤等,也有被动离开的,如"艳照门"事发后的陈冠希、"逃税案"后的范冰冰,到现在的娱乐圈大腕郑爽,不出意外也即将全方位、立体式的消失在我们眼前。

  郑爽现在30出头,正值基础打牢、事业奔腾的黄金时期,确实,她已经通过十几年的打拼赚到亿万的身家,最近曝出的上海豪宅更是羡煞旁人,说她不愿意继续赚钱那是不可能,关键她现在在多方舆论压制下,已然是"社会性死亡"了。

  社会性死亡,已经是给你在大众面前的形象定性了,主流社会代替了绝大部份民意抛弃了你,宣布了你流量的终结和影响力的告终,巨大的粉丝盘口也将被后浪明星接手,这才是最可怕的,也是做惯了大手笔的明星最不愿意接受的,因为心理上没有做好准备,承受不住打击之痛。

  说到底,我愿意用前半生赚很多很多钱,但必须由我来选择是否社会性死亡,不然,我不愿意!

  我愿意,毕竟郑爽已经赚了很多钱了,已经妥妥实现财务自由了。我们注意到,近日有关演员郑爽境外代孕、曾欲弃养的消息引发舆论强烈反响。在很短的时间内,微博话题 #中央政法委评郑爽代孕弃养# #我国禁止以任何形式实施代孕# 等登上热搜榜。

  代孕不是私事,与法不合,有违社会主义公德。我国禁止任何形式的代孕行为,代孕、弃养更是违背社会公德和公序良俗。规避法律,境外代孕,又意欲弃养,这样的演员,私德有亏。演艺人员私德有亏,无论作品如何,其本人在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上的社会公德示范作用不会积极正面。

  从事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的演艺人员尤其是知名艺人,作为公众人物,有很大的社会影响力和示范作用,应当自觉践行行业自律准则,严格律己修身,严私德,讲大德,守公德。

  如果不是代孕,郑爽依然会大火。

  不太愿意,前半生赚很多钱很累,精神都搞得快崩溃了,后半生以这种被全民口水狙击性的社死,还会面临着各种落进下石的起诉,之前赚的钱还能留多少在口袋里!

  人得意是放屁都是香的,失意时呼吸都是错的。这种大起大落,我可承受不来,容易崩溃,所以还是乖乖的过自己的平凡人生!

  我有他100分之1都愿意,别说社会性死亡,给我1000万让我去牢里呆两年再社会性死亡我都干,钱你来给吗?

  当然愿意啊,这有什么好考虑的

  像郑爽一样我前半生赚了很多的钱,我完全可以用这笔钱投资些基金,股票做做资产配置,或者入股开几家公司,让我不仅能够前半生赚很多钱,后半生依然能够够赚很多钱,社死又有什么关系呢?大不了换个圈子就是了,藏在背后偷偷搞钱,闷声发大财。岂不是很爽??

  我愿意[捂脸]前半生名也出了,钱也赚了,后半辈子足够花了,不需要再忙事业,带着这辈子都花不完的钱游山玩水不好吗?反正我觉得挺好的[捂脸]可能我就是这么现实吧[呲牙]

  我在乎清誉,宁肯不富有

  事情已经发展成这样,只能向上天祈祷,争取下辈子成为一个受世人尊敬的人。

  企业界有一句话说得很有道理,30岁之前的成功很容易翻车。郑爽刚好步入30岁大关,风华正茂。十几岁出道,到30岁已经成为亿万富翁,豪宅几幢,一般人遥不可及。过早地成功,让她名利双收,应验了张爱玲的一句话,“成名要趁早”,可惜的是,她没有张爱玲那种沉稳和定力!

  20几岁的成功人士,鲜花掌声不断,人都飘飘然了,哪里懂得什么忠孝礼仪。而这个年龄段的成功人士,一旦翻车,如坠落深渊。

  如果一个人定力还可以,尚且能禁得住世俗的诱惑,那么那些世俗的赞誉并不能够影响她自身,像马斯克登顶世界首富时,说过一句话,“好了,我该继续工作了”。

  前半生赚很多钱,自然是好事,但后半生被社会唾弃,真的可以说是件比“死”还难受的事情。所以,我宁可当个普通人,也不要被社会如此这般唾弃!

  肯定是愿意啊,现下的生活都很艰难,大部分普通人都是朝九晚五、工资5000、无车无房。

  而郑爽从16岁开始出道,身价早已过亿。并且已经连续三年在福布斯榜上有名,她名下还有十几家企业。哪怕这次损失惨重,她余下肯定还有资金。

  即使被广电封杀,她以后还可以学范冰冰、李小璐做直播带货啊!毕竟她还有一批死忠粉,日子绝对我们普通人好过多了

  这个问题由乱游泳小猪来回答!

  有些人活着,但他已经“社死”,那些说不愿意的估计都是身家已经百万的人了,现如今,演艺圈、娱乐圈就是一个大染缸,不停的新人进、旧人出,为了博出位、上头条,都要通过媒体、公司运营出绯闻、事件等各类事情,甚至都要把自己的喜怒哀乐隐藏到极致,只为了能够培树那个适合大众口味的人设。

  可以看到,只有带有热搜体质的明星,携带着巨大的流量载荷和粉丝团体,才能够屹立于危林不倒,选择退圈的,有主动退出娱乐圈的,如关之琳、王祖贤等,也有被动离开的,如\"艳照门\"事发后的陈冠希、\"逃税案\"后的范冰冰,到现在的娱乐圈大腕郑爽,不出意外也即将全方位、立体式的消失在我们眼前。

  郑爽现在30出头,正值基础打牢、事业奔腾的黄金时期,确实,她已经通过十几年的打拼赚到亿万的身家,最近曝出的上海豪宅更是羡煞旁人,说她不愿意继续赚钱那是不可能,关键她现在在多方舆论压制下,已然是\"社会性死亡\"了。

  社会性死亡,已经是给你在大众面前的形象定性了,主流社会代替了绝大部份民意抛弃了你,宣布了你流量的终结和影响力的告终,巨大的粉丝盘口也将被后浪明星接手,这才是最可怕的,也是做惯了大手笔的明星最不愿意接受的,因为心理上没有做好准备,承受不住打击之痛。

  说到底,我愿意用前半生赚很多很多钱,但必须由我来选择是否社会性死亡,不然,我不愿意!

  我愿意,毕竟郑爽已经赚了很多钱了,已经妥妥实现财务自由了。我们注意到,近日有关演员郑爽境外代孕、曾欲弃养的消息引发舆论强烈反响。在很短的时间内,微博话题 #中央政法委评郑爽代孕弃养# #我国禁止以任何形式实施代孕# 等登上热搜榜。

  代孕不是私事,与法不合,有违社会主义公德。我国禁止任何形式的代孕行为,代孕、弃养更是违背社会公德和公序良俗。规避法律,境外代孕,又意欲弃养,这样的演员,私德有亏。演艺人员私德有亏,无论作品如何,其本人在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上的社会公德示范作用不会积极正面。

  从事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的演艺人员尤其是知名艺人,作为公众人物,有很大的社会影响力和示范作用,应当自觉践行行业自律准则,严格律己修身,严私德,讲大德,守公德。

  如果不是代孕,郑爽依然会大火。

  不太愿意,前半生赚很多钱很累,精神都搞得快崩溃了,后半生以这种被全民口水狙击性的社死,还会面临着各种落进下石的起诉,之前赚的钱还能留多少在口袋里!

  人得意是放屁都是香的,失意时呼吸都是错的。这种大起大落,我可承受不来,容易崩溃,所以还是乖乖的过自己的平凡人生!

  我有他100分之1都愿意,别说社会性死亡,给我1000万让我去牢里呆两年再社会性死亡我都干,钱你来给吗?[灵光一闪]

  当然愿意啊,这有什么好考虑的

  像郑爽一样我前半生赚了很多的钱,我完全可以用这笔钱投资些基金,股票做做资产配置,或者入股开几家公司,让我不仅能够前半生赚很多钱,后半生依然能够够赚很多钱,社死又有什么关系呢?大不了换个圈子就是了,藏在背后偷偷搞钱,闷声发大财。岂不是很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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