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乐故事网

《闪闪的红星》胡汉三是该杀

  

《闪闪的红星》胡汉三是该杀

  

《闪闪的红星》胡汉三是该杀

  

《闪闪的红星》胡汉三是该杀

  提出这个问题的人有问题,而且是有大问题!在你死我活的革命战争年代,革命者不砍死敌人就会被敌人砍死,这里有法律问题吗?不,绝对没有。在这里,我想问提问者一句:1921年到1949年,中国领导中国工农红军、八路军、新四军、中国人民解放军经过二十八年浴血奋战,砍死了多少敌人才建立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能用法律来解答吗?你提出的问题,实际上是一个革命与反革命的问题,是大是大非的立场问题!我不能下结论说你是居心叵测,但起码是对中国革命斗争的历史持有怀疑态度,这很危险,该好好想想了。

  潘冬子砍死胡汉三就和革命战争时期,红军、八路军、新四军、解放军、武工队、地下工作者一样,都是为了革命事业而做出的牺牲。他们杀死的是人民的敌人。当然是合法的了!合的是人民自己的法,而不是反动统治阶级的法。在我们的敌人那面,敌人就会把我们反抗他们剥削和压迫的行为当成不合他们法的了。所以,我们的敌人杀死了无数个革命先烈。比如年仅十五岁的美丽女孩刘胡兰就被地主阶级用铡刀铡死了。那些铡死刘胡兰的敌人就是人民的罪人,被抓住后都枪毙了!所以,任何时候都不能做民族的败类!更不要崇洋媚外!因为崇洋媚外的人最后都会变成勾结帝国主义势力残害中国人民、掠夺剥削中国人民劳动果实的罪犯!

  提问者什么意思?看来又是一个企图“颠覆”中国历史的所谓“西粉”!就拿西方说事,法国大革命时期,民众处决了彼时的法国国王路易十六合法吗?“热月政变”之后,其他各派政治势力处决了独裁的雅各宾派领袖罗伯斯庇尔合法吗?再后来,拿破仑被迫退位、被流放到厄尔巴岛又合法吗?可是,站在现在法兰西第五共和国的立场上来看,这一切难道都不合法吗?没有这一切,会有现在的法兰西第五共和国吗?会有“西粉”们鼓吹的“西方民主共和国典范”——法兰西共和国吗?

  时过境迁,我们就不去讨论当初国共双方到底谁对谁错了。历史永远都是胜利者书写的不假,但胜利者的胜利却是无法否定的,事实就是败了、而且是一败涂地,败得只剩下了一个小岛作为“立锥之地”。现而今,连这最后一个小岛的控制权都失去了……

  何谓土地革命?归根结底就一句话,赤贫的民众从封建化的地主、旧官僚手中抢夺土地!土地革命时期的一切军事行动都是围绕这个中心点展开的。彼时虽然也建立了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但指导思想远没有上升到新中国建立时的高度、也远没有到社会主义革命的阶段。

  既然是革命,采用暴力手段是必然的,封建化的地主、旧官僚不可能心甘情愿、主动交出手中的土地!在电影《闪闪的红星》里,潘冬子虽然年幼却已经不是单纯的孩童或者普通民众了,他是红色阵营的一分子、是革命者之一。作为革命者,潘冬子杀死封建化的地主、旧官僚胡汉三就不再是单纯的“仇杀”或者“故意伤害”,而是一种革命行为、属于“暴力革命”的范畴!那么,潘冬子的行为合法吗?站在旧政权的角度来看,他显然是“不合法”的。但是不要忘了,我们现在所处的正是通过这场土地革命以及后来的解放战争所建立的新政权!站在现而今中国的立场而言,潘冬子的行为不仅合法,而且是有大功的!

  反观电影《闪闪的红星》里的胡汉三,他是单纯的国民政府军政人员吗?不是!他就是一个彻头彻尾的小“地方实力派”,他手里的武装根本不是“国军”,只是一种类似于封建王朝时期“地主私人武装”的东西。那么他烧死潘冬子的母亲合法吗?显然是不合法的!对于任何一个正常政权而言,处决任何民众、哪怕是的民众,都必须经过正规司法机关审判后执行,而胡汉三却“滥用私刑”、直接烧起了潘冬子的母亲!从这个角度而言,胡汉三的行为本身就已经是非法行为了,潘冬子作为革命者,杀掉胡汉三这个胡作非为的小“地方实力派”,不仅是为红色阵营除掉了一个反动派,实际上也无形中帮国民政府除了“地方一害”,不是吗?试想,像胡汉三这样的人如果不是,到抗日战争时期还指望他抗日吗?他心里只有自己的“一亩三分地”,投日、当汉奸几乎是必然的……

  综上所述,潘冬子与胡汉三之间不是和平时期的相互“仇杀”,而是革命时期革命者与旧势力之间的革命斗争!如果潘冬子杀胡汉三是非法的,那么法国大革命时期民众处决彼时的国王路易十六算什么?后来两度流放拿破仑算什么?再扩大点说,华盛顿带着大陆军赶跑英国人、建立美利坚合众国又算什么呢?难道都是非法的?那么,现而今的法兰西第五共和国、美利坚合众国岂不是都成了非法政权?

  所谓“西粉”们可以休矣!整日里崇洋媚外,认为西方的一切都是好的,说到中国就什么都“不好”……提问者提出这个问题,出发点和动机就存在很大的问题。没有潘冬子这些人,就没有现在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没有现在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难道指望美利坚合众国给你生产口罩、给你治疗“新冠肺炎”吗?现而今的中国或许还没有那么尽善尽美,但毕竟是我们的祖国!享受着祖国的福利,就要记着为你带来这些福利的先烈们,而不是一味崇洋媚外、认为“西方的空气都是甜的”……潘冬子的行为合法吗?当然合法,必须合法!

  《闪闪的红星》潘冬子砍死胡汉三合法吗?

  答:电影《闪闪的红星》摄于1975年,故事发生在上世纪纪三十年代,在毛主席的正确指挥下,取得了的四次反“围剿”的伟大胜利。第五次反“围剿”被王明左倾机会主义路线排斥了毛主席的正确指挥,导致第五次反围剿的失败。影片的故事就是在这样的情况下展开的。中国领导的中国工农红军和反动派进行殊死搏斗,经典红色电影《闪闪的红星》就是这时期发生的故事。胡汉三是电影中反面角色,他是组织的还乡团的头子,潘冬子,他爸爸潘行义是中国员,他的妈妈,中国员,为掩护群众,被胡汉三带领的还乡团用火把冬子妈活活烧死,光荣牺牲。潘冬子把爸爸给他的红星留在心中,鼓舞着他的成长,员后代,怀着对胡汉三的仇恨。在一次斗争中,潘冬子怀着对杀死亲人的仇恨,用弯刀砍伤胡汉三,是革命的行动之举。

  提问者只是臆念提问,反动头子胡汉三不是潘冬子砍死的,只是砍伤,后是莲花溪人民政府公审判决!经过历史实践证明:伟大的中国是战无不胜的党,思想是指引中国革命前进的方向!

  不要搞历史穿越;就像以前男人三妻四妾一样,现在你说他违法不是无聊吗?

  《闪闪的红星》,电影派的还可以,顺江而下的那首插曲不错。

  社会大变革时期,胡汉三和潘冬子之间的矛盾是你死我活的关系,更何况胡汉三害死了潘冬子的母亲,潘冬子砍死胡汉三当然合理。

  当然是合法的。战争中杀死敌对方的战斗人员,没有比这更合法的事了。

  当时的情况下,潘东子和胡汉三分属于战争双方的敌对阵营。胡汉三不但和潘东子本人有家族世仇,而且胡汉三当时还属于军队的军官。而潘冬子砍死胡汉三的时候,是属于红军的战斗人员,并且还表明了身份“是我!潘冬子!”

  当时的中国领导的红军和军队处于战争状态。既然潘冬子和胡汉三分属于不同阵营的战斗人员,那么在战斗中杀死对方,自然是完全合法的。

  站在《闪闪的红星》的阶级立场角度上看,潘东子砍死胡汉三完全合法,不但合法而且是革命的小英雄。

  毛主席说过;\"革命不是请客吃饭,不是作文章,不是绣花…革命是一个阶级推翻另一个阶的生死斗争…\"

  革命本来就是一场你死我活的,残酷无情的战争。潘东子,或者千千万万个\"潘东子\"不杀死胡汉三,或者不杀死象\"胡汉三\"那样的千千万万个阶级敌人,革命怎么能成功,新中国怎么能成立?

  当然,如果当时潘东子砍死胡汉三不是一个阶级和另一个阶级的仇恨,就凭胡汉三杀死潘东子的爷爷,潘东子也会找机会替他爷爷报仇。至于合不合法在那个混乱的年代,潘东子就算有理也没有地方说,唯一的报仇手段就是想方设法杀死胡汉三。

  另外,提问者是说《闪闪的红星》里,潘东子砍死胡汉三合法?这本来就是个\"胡弄\"题。《闪闪的红星》里是敌我斗争,敌我斗争的原则是;\"只有大量地消灭敌人,才能有效的保存自己\"。潘东子不杀死胡汉三,胡汉三,乃至千万个\"胡汉三\"就胡作非为,那么潘东子所代表的中国工农红军怎么能壮大,怎么能武装的队伍,怎么能巩固革命红色政权。

  所以《闪闪的红星》里,潘东子砍死胡汉三,不管是从那个角度来说都是合法的!

  看了大家对这问题的看法,有的用法律层面有的用历史层面回答了这一问题,却有合法合理的意味!在我看来,法律是统治者用来在某时间节点后规范人们行为的手段,当在这节点之前是无法发生效率的。所以不能以现在法律去解释。但为什么潘冬子能杀了胡汉三?因为是穷苦人的主心骨,她领导穷苦大众翻身求解放,脱离苦海!支持用一切斗争手段推翻三座大山。当时国民政府腐败,把穷人当奴隶,极力维护地主恶霸等反动阶级利益。为此经过第一次国共合作到国民政府大量屠杀人,我党从此觉醒,只有枪杆里面出政权,在广泛中国大地上领导穷苦人和反动派进行了殊死斗争!在此期间只有切底消灭反动势力,才能让人民真正有自己的土地房产和生命权!所以解释这一问题不能适用现在法律,现行法律是广大人民制定的,是针对少数为非作歹、与人民为敌的人制定的,充分保障广大人民利益和权益!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睡前故事_儿童故事_睡前小故事_童话故事-乐乐故事网 > 《闪闪的红星》胡汉三是该杀

评论

留言与评论(共有 0 条评论)
   
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