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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的你会怎么去讲述你的初恋故事?

  
 

  我可以用一篇小小说来讲述,题目就叫《初恋》吧!

  那年我还在读大学,我大二,她大一。一天,在图书馆门口我遇见了她,她长发及腰,身材苗条,楚楚动人。她走进了阅览室,我也跟进去了。她拿了一本校刊再看,我也拿了一本小说在旁边看。我不知道她叫什么名字,相必她也不知道我是吧!

  她看到了一篇小说,咯咯直笑。我靠近一看,原来是我写的小说。我读书不咋的,但是经常写小说,学校的校刊我每一期都有小说发表。“很好笑吗?”我问。“是很好笑!”她说。“好笑在哪里,我怎么不知道?”我写的小说,我怎么觉得一点都不好笑呢?

  “你又不是作者,你怎么知道不好笑?”她轻蔑瞅了我一眼。

  “我写的!”我反击。

  她竟然破例朝我莞儿一笑,两排雪白的牙齿露出来,脸上浅浅的小酒窝。

  “你是作家?”她很羡慕地说。

  “我不是作家,我是差生!”我很谦虚地说。

  “作家一般都是差生吧!”她说。

  我们竟然聊得来。

  我总是在校园里偶遇她,或是在阶梯教室,或是在操场上,或是在游泳池。

  有一天,她跟我说,我们是不是很有缘分?我不知道如何回答,就说也许是吧!

  你介意不介意我做你的女朋友呢?她问我。

  我脑海里划过昨天刚看的几行字“书中自有颜如意......”

  我请你吃饭吧!今天刚去领取的稿费,二十块,够两份快餐了!就这样,我莫名其妙有了一个如花似玉的女朋友。她常常和我畅谈理想,展望人生。我总是无言以对。因为我知道,我准备毕业了!

  毕业那天,她流着眼泪来送我,我说,忘掉我。我只是你人生中的一道风景,往前看,有更美丽的风景等你去欣赏。

  眼泪弥漫了她的双眼,任凭她泪如雨下,我无动于衷。我庆幸自己没有做出出格的事情来,否则的话。今天别想轻松的离开!

  再见!汽车启动了。

  她挥手!我默默祝福她:但愿你然后过得比我好!再见!

  让我想想,我的初恋,现在想起来还有满满的少女心呢。

  可以用一篇淘故事里面的一篇来讲述主人公。

  今年的夏天,相较于往年要来的稍晚一些。早已步入七月,可是连续的雨水,使的温度维持在一个较为舒适的阶段。

  大清早起来,还是会感觉到一些微凉。换好运动装,例行晨跑,这对于刘芳来说,已经是一种很正常的习惯了。每天的早晚运动,这个习惯已经坚持了5年,从最初的折磨,敷衍,想放弃,到现在的习以为常,不运动反而不舒服,不得劲。

  十公里的晨跑结束,因为早前多日下雨而只能做室内运动的身体得到了充分的舒展与解放,心里一股说不出的舒畅,全身的每个细胞都跳跃着。

  这是一间一居室,去年贷款买的。自从来到这个城市读大学,到工作实习,身边的同乡都觉得融入不了各自回乡,只有她在独自坚持。从一名运营专员,到渠道专员,直至现在的总经理,她用了7年。

  这中间的心酸苦楚,又有几人明白?但是她不想回那个小县城,所以她咬牙坚持,努力奋斗,终于靠着自己的努力,贷款买下来这套房子。每次回到家,看着家里的小餐桌,小沙发,她就觉得,自己这些年,是值得的。

  今天是周六,休息。

  吃完早餐,洗个澡,窝在沙发上,打开pad准备看看电影。

  休息日,就应该完整的属于自己,看看电影,吃吃零食,睡觉,怎么舒服怎么来。

  一阵铃声响起,是老妈的电话。

  “喂,妈。”

  “起了么?”

  “嗯,在看电影呢。”

  “早饭吃了吧?”

  “吃了。有什么事么?”

  “也没什么大事情,闲着也是闲着。早上去买菜,遇到你王阿姨了。她们家那小子听说谈朋友了,年底可能要结婚...”

  “停停停!妈,我知道我知道了,我一定会结婚的。但是我现在没遇到...”

  “没遇到什么没遇到?你天天不是上班就是躲在家里,能遇到男朋友么?遇到贼还差不多!”

  又是一番变相的催婚,撒娇打混的将老妈敷衍过去,刘芳松了一口气,起身去看看了镜子,镜子里的人,长发,皮肤白皙,瓜子脸,说不上沉鱼落雁闭月羞花,但也不至于丑不堪言,属于可爱甜美的长相。

  “一转眼都32了……也难怪老妈着急...”

  早年间,她也谈过几场恋爱,但都没有长久的。对于刘芳来说,她的MR.Right,需要忍受她的怪脾气,需要宠她,疼她,彼此之间要坦诚信任,相处起来要像哥们儿一样自在。

  依稀记得某一任男友,长得帅气,年少多金,家里条件也很优渥,但是和他在一起,刘就觉得自己不是很自在,时刻都是紧绷着的,最后分手了,反而有一种如释重负的感觉。

  最近几年,也没有特意找男朋友,就想着说,缘分自来,不强求。单身的日子,倒也不算难过,如果没有父母的催婚,可能要更好。

  “喂,大白。”

  “嗯~干嘛?”电话那头传来一个男人慵懒的声音。

  “我妈又催婚了……”

  “哈哈哈哈。活该,转眼你都老阿姨了,伯母肯定担心啊。”

  “你才阿姨。呸。本姑娘天生丽质...”

  “打住!要点脸吧姐姐。”

  “哼。哎,晚上来我家煮饭。”

  “知道啦。挂了,我接着睡会儿。”

  电话那头的男人,是刘芳的发小,白阆。两人从小一起长大,一起上幼稚园,小学,初中,高中,大学也是同一个城市。去年买房,白阆知道后,也在这栋楼楼上买了一套,和她做起了邻居。对此,刘芳求之不得。

  白阆小时候很胖,喜欢吃,研究各种吃的,摸索出了一手好厨艺,自从做了邻居之后,刘芳没少折腾他。不时的买些菜去他家让他烧,或者像今天这样,直接叫过来烧给自己吃,对于这个发小,她使唤的是毫无负担,对于她来说,这就是好哥们儿,好兄弟。

  “叮~咚~”

  门铃响起,刘芳放下pad,前去开门。门外,一个长相白净的男人,提着一大包菜,站在那里。

  “自己换鞋。”说完,耷拉着又回沙发上看电影去了。

  “话说,你这几年怎么喜欢穿长袖了?不热的么?怎么说也是夏天,给它个面子吧哥哥。”

  “还行。主要是这样子我觉得帅。哈哈哈哈。”

  男人边说边将菜放在玄关,从鞋柜最底层拿出一双黑色拖鞋,提起菜,走向厨房,不一会儿,就传出叮铃哐啷的声响,表示着厨房已经进入工作状态。

  沙发上的女人,抬头往厨房看看,微微一笑。

  还记得小时候,她和男孩说,要是以后她未嫁,他未娶,那么就勉强凑一对,那时候他还是一个小胖子。

  这些年,她不是没想过,和白阆凑一对过日子算了。毕竟两人彼此熟识,也互相了解,再说了,她长得又不是对不起大众,只不过一想到这么熟...就有些别扭。

  若是他没有这个意思,那么这么多年的交情,可就尴尬了,以后还怎么相处?并且,他知道,白阆,是一直有交女朋友的。

  彼此太熟悉了,在刘芳的印象里,他可不算一个专一的男人。至今,女朋友换了好几茬了都。

  不大的餐桌上,摆着四菜一汤。清炒油麦菜,蚝油生菜,西红柿炒蛋,红烧肉外加一个蛤蜊汤,看着餐桌上的菜,刘芳不禁食指大动。

  “你这人,没别的优点,也就这做菜手艺不错。”吃着人家的劳动成果,也不忘贬低一下,她完全没有所谓的吃人嘴短的觉悟。

  “我一个优秀美食博主,当然靠做菜吃饭咯。”白阆白眼道。

  “哎,你真打算全职做自媒体了?那个设计工作就不干了?”

  “嗯。想找有意思的,自己感兴趣的事情做。趁着还年轻。”

  “真羡慕你。我现在还背着房贷,反而被束缚住了。我可不敢辞职。”

  “没事儿,我把你那一份带着活下去。”

  “老娘还没死呢!”“啪”说着,一汤匙敲在某人头上。

  “啊。疼。”白阆捂着脑袋,“下周,我会去西藏玩一趟。别想我哦。”

  “切。去吧去吧。谁稀罕。我找小哥哥去。”

  “还小哥哥。都三十多了,老阿姨,你可别霍霍那些嫩草了。”

  一顿饭,在嬉笑打闹中落幕。

  白阆已经去了两周了,可能是信号不好,有三天没有联系了。最近的一次,是大前天早上,他发来的一张天空的照片,那里的蓝天真的好蓝,好漂亮。

  “叮~”

  手机响起,是邮件提醒,打开:

  大刘,你还好么?

  或者我应该说,未来的大刘,你还好么?

  今天偶然发现一个给未来的自己或者朋友发邮件的网站,心血来潮,就想着给你写一封信。

  不知道未来的我们,是不是依然是最好的哥们儿?

  我设置这封邮件,5年之后的今天你再收到,五年时间,不知道会有哪些变化,不知道我还在不在...

  今天就说些心里话吧。

  我得了抑郁症。

  最近,我又频繁有轻生的念头,我有些害怕。每当这时候,我就会想起你,然后,这个念头就会减弱很多。你,就像是我的药。说来也许很自私,但我真希望你能永远陪伴我。

  我喜欢你,一直以来都喜欢你。

  忘记从什么时候开始,我喜欢上了你,但是我不敢告诉你。

  我看着你恋爱,失恋,再恋爱,再失恋。还记得那年你失恋,我陪你在河边喝酒么?那时候是我第一次抱你,看着你哭,我也不好受。

  我很想告诉你,我喜欢你。

  但是我怕。所以我经常说我有女朋友,其实是骗你的,就像是小孩子怕被发现内心的秘密,我企图用我有女朋友这样子的假消息,让你不会发现我喜欢你,也是想引起你的注意。

  算了,不提了。我现在自己都这样了,就希望你可以好好的。

  你看到这封邮件的时候,应该结婚了吧?

  你穿婚纱的样子一定很美。不知道婚礼我会不会参加。

  好好奇啊,当你看到这邮件的表情。

  我的表白你就随便看看好了,不要有负担。五年,我怕我都会忘记这么一封邮件。哈哈哈哈。

  我希望你,未来,以后,都能一直快乐,幸福。

  大白

  久久无言。

  信息量有些大,刘芳大脑宕机,一时有些懵。

  “所以,我被表白了?”

  “他喜欢我?”

  “抑郁症?真的假的?”

  “平时和我一起笑那么开心……”

  “要不要给他打电话问问?”

  “他现在还喜欢我么?”

  一夜在纠结中睡去。

  第二天,顶着俩黑眼圈,刘芳拨通了白阆的手机。

  “嘟-嘟-嘟”

  照样没人接听。只好放弃,想着等他回来一定要他好看,然后上班去了。

  “初步估计,死亡时间是两天前。这里山顶偏僻,来的人少,要不是老乡今天绕上来,可能还不会被发现。死者,白阆,浙省人,来这里旅游,证件都在。初步断定是自杀,这是他留下的遗书。”

  “年纪轻轻,怎么就自杀了呢?”

  “死者好像有抑郁症。”

  “唉。通知家属了么?”

  “刚刚联系了。”

  “好。”

  “对不起。我以为我能撑过去,但是抱歉,我没有。

  原谅我做了逃兵。

  我感觉好累。

  最近,想轻生的念头又频繁了起来。

  我就想着,出来散散心,或许会好一些。

  当看着这蔚蓝的天空,我真的觉得放松了许多。然后,就想,留在这里,也许是个不错的选择。

  原谅我没有提前打招呼,就先走一步。

  对不起。

  我爱你们。

  再见。”

  三年后。

  “芳啊,妈和你说,这次这个小伙子真的不错,你就去看看吧。你看你现在也回来上班了,找个咱们本地的,也方便。”

  “好了,妈。我们下次再说。你看我这一会儿还要去送花,实在是忙,你先回家吧。”

  打发走老妈,坐回柜台,拿出手机,

  “大白,我还是没有遇到自己的Mr.Right,你说咋办?

  我把那房子卖了,现在回来开了一家花店,这里里外外可都是我自己设计的!你觉得怎么样?适不适合我的气质?

  当初,你要是在河边和我表白了...我们是不是就是另外一个故事了?

  我想你了。

  我才发现,不知不觉,你已经在我的心里了。

  这些年,我不时的给未来的你发邮件,真希望你可以看到啊。那样,该有多么惊喜?不时收到小仙女我的告白信。哈哈哈哈。

  时间真快,记忆里你昨天还给我烧饭,转眼你已经走了三年了。

  我会好好生活的,在没有你的日子里。”

  大刘

  作者:柒柒

  来源:淘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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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每一个人都有属于自己的故事,每一篇故事都会有自己的结局。

  淘故事每天都有好故事!

  大概会,无中生友的方式讲述吧。

  
 

  
 

  是不是每个人的心口都藏着一口针,一触动就会阵阵刺痛?是不是每一场邂逅都会有结局,所有的故事一走就是一生?是不是每一份感情都会有寄托,一经存放就再不提及?

  就像张同学说的:“故事的开头总是这样,适逢其会,猝不及防;故事的结局总是这样,花开两朵,天各一方。”那年他大三,也是这个季节,由于一个室友怂得一批,不敢跟同班同学一起自习,然后他只好陪他。他们自习的那个自习室,并不是专用的自习室,只是一个平时没课的教室,但是每逢大考或者什么活动教室都会清场,来不及收拾的都会一律扔掉。

  
 

  
 

  那天,也不知道坐他后面那个女生有什么事,没有去自习,刚好碰到阿姨来清场,也不知道阿姨家里是不是出了什么事,心情不好,心里也有点急。阿姨下午三点来说了一生,让大家收拾一下走,然后四点就来了,从第一个桌子开始清。之前大部分清场的时候,会把比较新的书和一些物品放到一起,放保卫科,只会把那些破碎的书和杂纸或者一些空水杯啊塑料袋之类的扔垃圾桶,而且一些抽屉同学自己封起来他们也不管,把桌子掉个头就行了。但今天这位阿姨不管是啥都直接扔,抽屉里的封再严实也要撕开扔。他本来就收拾好了,只不过等在那可以多看一页是一页,阿姨一过来就可以把放外面看的那本书放包里走了。他正起身准备走的时候,看了一眼身后,犹豫了一下,他还是走到了后面,把桌上十来本书放包里,然后又拿起座位上那个抱枕,室友还问他:“认识啊?”他没回答。回去之后,他稍微翻了一下那些书,是考六级的,书上写着名字与学号,并没有留联系方式,但从学号可以看出是管院的学姐。

  
 

  
 

  两天后,自习室再次开放,他也抢着去排队占座位,还是以前一样,前面给室友占,自己在后面,看自己后面没人,再用上次那姑娘的抱枕加一本书占了后面。不到二十分钟,那姑娘也急匆匆地进来了,站在门口看了一眼自己座位,看见自己的抱枕,然后再翻了一下桌上那本书,确定是自己的以后看了一下周围。他刚好转身,四目相对,他赶紧小声解释:“上次阿姨收书的时候你不在。”姑娘也就先坐了下来,他接着说:“我就帮你把书收走了,这次背不过来,你要现在急着要我就先回去拿,或者叫我室友送来。”“谢谢啊,那个没事,明早帮我拿来就行。”“嗯,行。”

  毕竟是自习室,聊天是极少的,也就中午吃饭半个小时说几句话,还都很小声,也就说说你是考什么,我考什么,你们啥专业我啥专业,然后就说知识点了,整个自习室加起来平均一天也就三四十句话吧。

  国庆过后,他换了一个小灵通的手机,还给他室友弄了一个诺基亚的手机,无奈室友是扶不上墙的烂泥,每天晚上还要看一集动画片,周五还要看好几个小时。而且一个星期呆自习室就三四天,大二一直逃课的那室友,现在反而节节课都去,去上完一节课,不管下午还是上午,就都不去自习室了。

  
 

  
 

  一两个月后,学姐也就不来了,临走的时候,把那个抱枕给了他,也没说借他用还是送他,之后就很少看见学姐了。

  在那之后,也已经入冬了,寒风总是有些凛冽,特别是晚上十二点回去的路上,迎面而来的寒风,再加上晚饭吃的早,饿了也容易冷。大概也是因为这个原因,每天回去路上都没什么人,而他那个室友又偏偏喜欢作怪,还总喜欢最后一个走。每次到最后,都只剩第一排一个女生在那,然后就是他跟他室友。一直都是如此一个月了,也不曾开口说过一句话。那次由于有别的事,他来不及去占座,让他室友去的,他室友又不咋样,进去的时候原来他的座位被人占了,只好占了自己座位和最后靠门的一个。靠门一来走廊的噪音会有影响,二来开门关门的风会冷,也会打断自己的思路,所以占那的人相对少一点。

  晚一点他过来的时候,他室友正跟他解释的时候,第一排的那个女生走过了拿走了放在他原本座位上的书,也没多说话,也没留给他多说一句谢谢的机会,只剩下他跟他室友望着她的背影笑了一会。

  再之后那一个月里,他们依旧没说话,只是偶尔晚上刚好同时准备走的时候会相视笑一下,然后就前后岔开五六分钟再走。偶尔他八卦的室友还脑残地问一句:“这孩子每天都这么晚一个人走,就不怕有啥意外么?”他就说:“你傻吧,在学校里能出什么意外,都快考试了,还想这些杂七杂八的。”再或者中午的时候他说:“我好像上火了。”室友跟他说:“你嘴都烂了,估计要看医生了。”再或者他室友说:“我好像感冒了,头疼。”他说:“别找借口,再熬几天就完事了。”

  明天就该考试了,最后一天过来,大家更多的是怀念吧,都在收拾,指尖划过书桌、窗台、椅背、一打一打的草稿纸,很多人都“素质低”地在墙上,在书桌上留下一行字,寄托着对下一届的祝福,倒没什么人写什么到此一游。

  人慢慢走得差不多的时候,第一排那女生那种政治的那最后四套卷过来,给他说了几个觉得会考的重点题,他也随便说了一点自己的看法,这个时候,也就政治还有看得有用。说了几分钟,大家就各奔东西了,没有名字,没有电话。

  考完之后,他把学姐的抱枕洗了一下,然后给学姐送去。

  三年后,他研究生毕业了,学姐也要结婚了,记着这个萍水相逢的小学弟,让他去参加婚礼。

  
 

  
 

  寒风,深夜,昏暗的长路;安静,充实,人情味的教室。交情要用岁月去衡量,但交心只要一瞬,不需要结局,不需要圆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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