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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在门诊输液,药物过敏,急诊医生采用灌肠法却没有抢救过来,医生存在什么诊疗错误?

  我的观点始终如一:小编,无论你是故意挑拨医患关系,还是真的无知,如果你要做好现在的工作,最好有几个医生朋友,所提问题要切合实践,不要太无知

  首先来看看你出的题目“孩子在门诊输液,药物过敏,急诊医生采取灌肠法急救,没有抢救过来,医生存在什么诊疗过错?”

  首先,你确定你提的问题是真实的?

  作为医生来说,我觉得你提的问题根本不存在!

  在门诊输液,药物过敏,首先,停用药物,更换输液管,应用肾上腺素,激素如地塞米松,肌注苯海拉明等。

  不可能像你所说,采用灌肠法。如果假定你所说的成立,那就是治疗方法完全错误,就可以起诉这个急诊医生了!他要坐牢了!

  他这是严重的责任事故!

  建议你以后多交些医生朋友,不要没事激化医患矛盾!

  医生没有这么愚蠢的!

  做医生不易,多多理解吧!

  不要激化医患矛盾!不要仇视医生!多理解医生!

  谢谢邀请!希望你能接纳建议!

  谢谢邀请:针对这个问题,我想说,这个问题要,说起来有点复杂,首先一点,你的孩子在就诊,输液之前,你们知道他是什么体质吗?对那些东西有过敏反应吗?还有,给孩子用的是,什么药?现在来说这个问题,描述的不是很详细,我只能用,假设的方式,来回答,假设这些你们都不知道,那么作为患者的,主治医师,他如果给患者开的是,容易出现过敏反应的药,如果是在二甲以上医院,是必须要做,试敏测试的,如果主治医师没有做,那就是她的工作失误,除非是他们这个医院,没有这个条件,不过,一般二甲以上的医院,不会没有这个条件。

  至于你说,出现过敏反应后,抢救医师,采用的方法,是否得当?这个问题因为没有,患者过敏药物的,药名,以及,已经输入了多少,才出现的过敏反应?这些都不得而知,所以无法做出,判断。

  对于药物过敏患者,常规抢救手段是,注射抗过敏药物,进行血液灌流等,手段。

  这种情况,要想得知究竟是不是,药物过敏,抢救失败,导致死亡?只能联系法医,进行法医鉴定了。

  如果你们事先知道,孩子对哪些药物过敏?而 之前没有告知,主治医师,这就属于,你们自己的责任了。

  这里给大家普及一下患者或者家属认为医疗事故时的处理方法:发生事故后,首先与医生沟通,了解当时的治疗方法和理由(可录音)2.找到医院医患处理部门,进行反馈,医院会把这个疾病的专家都叫过来,对该医生的诊疗方法,应对策略以及当时的情况进行分析,最后会给出报告3.如果你对该医院的报告不满意,可以申请其他大医院的医生进行重新评估

  医学是一门专业性特别强的学科,你以为的不一定就是事实,所以发生事故时不要道听途说,也不要过分激动,还是要保持理性。按规矩办事,最后才有完满的结局。现在很多国人最大的问题就是没有规矩,觉得只要卖惨,把事情闹大,得到足够的关注才能解决事情,这肯定是不对的。现在国家、地方的卫生系统部门都很完善,你有问题,都会给你足够的尊重和重视,也希望大家给医生多一些信任把,毕竟无冤无仇,谁也不会特意和你过不去。

  楼主你这是在没事找事!你在污辱全国所有执业医师的智商!你出的这个题,就好比“一位未满月的孩子饿了,孩子的妈妈削了个大萝卜往孩子嘴里塞。请问,这位妈妈的做法对吗?”楼主,请你回答!

  应该使用灌血法。

  关键是输什么药物导致过敏的?为什么采用“灌肠”办法处理?不要说对孩子,恐怕“兽医”也不会用这种方法解决。

  输液过敏用灌肠法?那又不是食物中毒,这个医生还不如江湖郎中,有医师执格证吗?

  输液过敏必须第一时间打开患者的静脉通道,给予抗过敏药物治疗……

  如果你确定了。灌肠是针对过敏的抢救。也没有其他的过敏抢救措施。你就可以告他了。

  我实在怀疑这个提问的问题的真实性,灌肠用于抢救,难道最新技术?不能理解,这样做的医生不是神医就是庸医

  看了回答中有尸检报告,还是比较欣赏这种做法的,道理越辩越明,一味打砸骂并不能解决问题,还是要依靠法律。从尸检报告看,死因应该是过敏反应,问题就出在发生过敏反应后医生的处理措施上,如果是按照常规的抗过敏处理,比如肾上腺素、地塞米松等,那么即使是最后结果不如人意,也不能说做错了,毕竟医生不是神仙没办法完美解决所有问题。但是如果没有按照常规抗过敏治疗,那么肯定是存在医疗差错的,支持患者家属上诉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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