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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女大学生云南被男友杀害,指责其私生活,是给犯罪找理由吗?

  

南京女大学生云南被男友杀害,指责其私生活,是给犯罪找理由吗?

  

南京女大学生云南被男友杀害,指责其私生活,是给犯罪找理由吗?

  

南京女大学生云南被男友杀害,指责其私生活,是给犯罪找理由吗?

  我们应该谴责的,只有犯罪。别人的私生活,我们没有权利去说三道四,你可以自己引以为戒,不去那么做,但一定不要把自己当作别人的导师。

  估计大家说女孩不检点,并不是为犯罪者开脱,人们只是想提醒女孩们要洁身自好,不要误了青春还丢了性命。

  南京女大学生李倩月被同居男友洪某雇凶杀害,有网友指责她的私生活即婚前同居完全是以偏概全,婚前同居的年轻人非常普遍,但因此发生命案的比较罕见。

  何况按照婚前同居有可能发生命案这样的理论,杭州来女士被丈夫许某某杀害分尸,是不是女性都不要结婚。每个人出门都可能遇到车祸,是不是大家都呆在家里都不要出门,可见这样的逻辑非常荒唐。

  人生在世,风险无处不在,可以说人生就是一场,因为谁也无法完全预见未来会发生什么事情。就是父母生孩子也是有风险的,因为不知道孩子将来有没有出息是孝顺还是忤逆,当然女性找男朋友也是有风险的,比如有可能遇到骗财骗色的骗子,甚至有可能像李倩月这样遇到洪某这样凶残的恶狼。

  我国婚姻法规定男性法定结婚年龄为22周岁、女性法定婚年龄为20周岁。而南京女大学生李倩月已经22岁,因此她与男友同居并没有可指责的。相反男女授受不亲的封建卫道士思想更是对人性的摧残与扼杀。

  李倩月与洪某在地铁上认识进而成为恋人也没有什么可指责的,对于年轻人来说,这样陌生人偶遇而一见钟情的爱情反而更加甜蜜。李倩月的教训在于经常与男友洪某同居以后,发现对方性格上有暴力倾向这样致命缺点以后应该及时止损,比如洪某威胁她分手就杀害她家人这样的恐怖的语言以后,更应该果断报警分道扬镳。

  对受害者吹毛求疵求全责备其实也是一种落井下石的不厚道行为,比如之前南京航空航天大学飞行员专业女大学生黄雨蒙在可可西里无人区失踪并遇难,死因至今扑朔迷离,却有人带节奏指责遇难者解脱自己伤害他人,浪费社会资源等等。

  所谓人命关天,一个女大学生离奇失踪,警方进行寻找破案难道不是天经地义的事情,何谈浪费社会资源,她又不是玩假失踪或者报假案。同样对指责女大学生李倩月婚前同居就是作风不检点也是吹毛求疵,在没有婚前同居的保守年代,同样有类似的命案发生,因为扼杀人性的性压制甚至更容易导致悲剧发生。

  洪某雇凶杀人性质非常恶劣,三名犯罪嫌疑人被判处死刑应该没有什么悬念,即使有人指责受害者作风不检点,也改变不了最终的判决结果。

  女孩子私生活不检点,确实是惨案发生的诱因,但不是应该被杀的理由!这样的说法,不能替穷凶极恶的歹徒减轻任何罪责!

  她只是你的女友,但并不是你的妻子或私人用品,如果说女友私生活不检点,你可以选择离开,或者劝她教育她,如果女友不听,那也是没有办法,因为那是她的权利和自由,但不能以此为藉口杀人,你没有权利限制别人的生活方式和杀人的权利,杀人必须偿命,不论是谁人触犯法律,都要付出代价,国家立法就是防止不法份子找各种理由来从事把罪活动。

  一切以真相为准。自古感情纠葛说不清,再说涉事女孩已遇害,不宜多评,谢谢邀请!????

  犯罪嫌疑人洪某。男 24岁,据说在司法部门上班。官二代一枚,很有优越感,也很装逼。

  被害人李倩月,女 21岁,职校毕业生,容貌尚可,家境一般,天真单纯。

  据知情人透露,这一段感情,女孩更主动一点,总是主动去找他,而他基本上不去学校,估计是看不起女孩子的学历,由于女孩子容貌不错,男人在空窗期,将就一下,但走肾不走心。

  男人个性并不好,两个人经常发生争吵,估计没少揍女孩子,由于他在保密单位上班,自带光环,所以女孩子舍不得放手,就这么纠纠缠缠的,食之无味弃之可惜。终于某一天女孩子发现了男人身上的一个致命秘密,男人终于按捺不住动了手,提前安排自己的小弟去踩点,而后一步步的诱骗李倩月去西双版纳,李倩月全程就像一个失去思考能力的提线木偶,被洪某遥控指挥着,一步步的迈向黄泉路。最终埋尸荒野。

  所以,即便女孩子是一个失足妇女的身份,也不是被人谋杀的理由,更何况这一段感情,女孩子明显倾注更多,男人就是想摆脱这个累赘才痛下杀手。不管是李倩月乃至于N倩月都会成为洪某杀人游戏的一颗棋子。

  罪犯实可恨,

  女子应自重。

  莫让利障目,

  悔恨在一生。

  我的回答是:是“鬼不可怕,人心才可怕”,警醒家长们,教育缺失的严重后果。

  女生已经遇难,本来实在不想说女生的品行,但觉得还是要警醒一些家长们。

  原因有几点:

  这案件害惨了四个家庭,但家长们只能自食其果,因为是他们严重的教育缺失:

  最后希望遇害女生在天堂过得开心,因为人心比鬼更让人害怕!

  希望我的回答对你有帮助!

  我也在网上看到很多这样的评论,写这些评论的人是谁的父母?就比如一个女孩子在公交车上被猥亵,难道也是因为她穿的少招致的吗?最让人气愤的就是这些人对死者没有一点同情,反而还要鞭打死者的灵魂,让死者的父母多承受一层精神上的折磨。老话说的好,养儿养女的人啊,不要嘲笑别人的子女是贼。人的一生变幻莫测,也许今天人家的悲剧明天就会发生在我们身上,谁又知道自己的明天会发生什么?都积点口德吧!悲剧已经发生了,我们更应该关注的是这件案子的审判会不会公平?凶手能不能得到应有的惩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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