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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让自己讲历史故事讲的精彩?怎样讲历史故事的演讲稿

  

怎么让自己讲历史故事讲的精彩?

  

怎么让自己讲历史故事讲的精彩?

  

怎么让自己讲历史故事讲的精彩?

  

怎么让自己讲历史故事讲的精彩?

  我的一点感悟

  许多人都有写一部书的冲动,因为每个人的经历都是一个丰满的故事。我也有这种冲动,只不过是付出了一些实践。写书不是好活,累,却可以在累的过程中享受一种孤独的快乐,这就足够了。每个人心目中都有一块孤独的净地,在这块荒凉的土地上,却可以充满一种真情,正是这种人间最朴实的感情才让我觉得这是一片值得留恋的地方。这个地方或许是梦境中的桃花源,我却把这块称之为圣地的地方叫作故乡。儿时的记忆是丰厚的,虽然只是一些无意中的注意,或是一知半解,却让人记在心中甚至心的底层几十年,甚至一生。人这一辈子无非是七八十年,有的人生命稍长一些,也不过百岁,有的人则更为短暂,像我的记忆中家乡很多老人到五十九岁的时候就死去了,有的还活不到这个岁数。记忆中,五十岁的人便是一个活脱脱的老朽,冬天一到,他们身穿老黑布棉袄,腰系一条黑布条,系黑围巾的人算是比较富足的了,迎着日光,满眼黑屎,佝偻的身躯背对着一块黑土墙,肩搭一杆冒油的老烟袋,盛烟叶的黑包像弹夹似的,在胸前一晃一晃地,像随时都要离开这个世界似的。这个时候,他们往往要拾些柴来,点着,伸出粗糙的手,烤一把,脸在烟火的映衬中便愈发难看了。也有的老者,甚至一些年轻的汉子,二三十岁的样子,趁着日头暖洋洋的,便脱掉棉袄,从袄或衬衣的内层取出一些虱子来,置于大拇指盖上,用另一拇指堵住,唯恐可爱的虱子跑掉似的,然后猛一用力,真的可以听到“嘎巴”一声呢。

  这些记忆惨痛地萦绕在每个人的脑海中,特别是六、七十年代出生的那些农村人,一些离开家乡到外地谋生的伙计更有这样的深刻的记忆。我算是离开家乡时间比较长的了。如果从一九八六年离家去县城读师范学校算起,也有三十二年了。这期间,因工作关系,经历了一个又一个地方(以乡镇为主),虽说不上是特别遥远的地方,每个地方也仅待上数载,却唯独对家乡人这些特有的烙记印象深刻,每每见到儿时的伙伴或家乡的来人,提起这些往事或家乡人固有的特征的时候,总像是发生在眼前的样子,不知不觉中方知自己的年纪也已经不小了。

  此前的一些年写过几本书,在不同的出版社出版,却总有一些朋友阅读后感到味道还不是特别充分,还不足以完完全全地反映那个活泼的年代,就更加刺激我再写一部书的神经。我号称“咣当派”乡土小说的主创者(其实是自封的罢了,没人把它当回事),却对什么是“咣当”不甚了了,如果非要解释的话,大概与家乡人的性格密不可分,有十说万,从不说一,一颗高高在上的心,一个吃苦受累的命,“咣当”一下,从天空中掉下来,摔在地上,疼痛难受,却不当一回事,继续前行,初心不忘,迎着寒风或烈日,躬身于土地之上,猫腰于庄稼丛中,刨一把,吃一把,吃完再刨,不饿死,便又是牛皮吹上天,飘飘忽忽,似乎把人带入一个富足的世界,享天福去了。

  写书是个苦差事,有许多人说,穷人才写书,写书基本意味着这人是个穷人。我想说一句反驳的话,可终究说不出口,因为我也知道作家和穷人的确是该画“≈”的。然而,不管怎么说,我是写过书的人,我要用我的书记载老一辈或同辈们在那个年代曾留下的一层一层的薄薄的脚印。是啊,故乡的水塘,故乡的小河,故乡的田野,都在儿时的深刻记忆里,难以释怀。还有故乡的老井、麦场、洋槐树、喜鹊窝,不一而足,无一不撞击着混沌的脑袋,仿佛又把我带了过去。还有燕子、布谷鸟、野鸡、白鹅、老驴,这些都在心里常翻腾起一些灰白色的浪花来。

  如果说人还没有忘本的话,本书里的一些东西完全可以重拾你曾经的精神世界,让你再叹一声:人生苦短。上个世纪七十年代到八十年代初是不平凡的,这话不是我说的,很多人在说,我不是始作俑者。有人说那个时代虽然短暂,却是个社会转折期,后来我也这么认为。我是个人云亦云的家伙,在很多场合都有过类似的表现,对故乡来说,我宁愿做一个这样的人云亦云者。因而,我在《寻常人家》中虚构了一个庄子——后行(其实我的老家也叫后行,这是一种巧合)。作为一个小小的庄子,没有什么代表性,只是寻常的庄子而已。在那个变革的年代,后行也在变化着,尽管不大,不很剧烈,或是人家咋着咱咋着,却看得出庄户人的思想也在跟着发生一些实质性的改变。与其说,后行的每个人特别是成年人在追求家族的壮大,倒不如说他们在想方设法地去实现过上幸福生活的权利。这个“权利”涵盖很多内容,然首先是繁衍的权利。在后行这个有名的光棍庄,像“五保户”,像“绝户头”,像“断子绝孙”,这些都不是好的称谓,人人都想和它们划清界限。因而,这些人首先想到的是要把属于自己的姓氏传承下去,后继有人,而不能让自己成了孤家寡人,以至于将来的族谱上出现大片空白,或到此为止,就不好向祖宗交待了。但这很难,至少在那个时候,比登天还难,归根结底,还是因为贫穷。是的,贫穷让每一个男人都付出了沉重的代价。如作品的男主人公赵连福,因为贫穷被剥夺了追求爱的权利。他和女主人公徐宝珍自由恋爱,但被好事者知晓,便出现了接二连三的痛苦遭遇,被人毒打只是肉体上的痛,精神上受到的伤害却是终生难以弥补的。作品的另一个主人公赵骆驼在追求幸福的过程中,不惜用殷勤、眼泪、金钱甚至下跪的方式,却无从实现自己的愿望。所有这些,都折射出贫穷产生愚昧,愚昧产生灾难,灾难让人逃离。好在赵连福们在不断地改变着自己、调整着自己的心态和行为,在走了一段段的弯路以后,终将在时代发展的浪潮中,把命运牢牢把握在自己的手中,实现了自我救赎。

  不久以前,我很幸运地去了老家一趟。很久没在那里好好地吃一顿饭了。那次,没什么更好的菜肴,萝卜、白菜、花生米、炒鸡蛋、盐豆子、腌咸菜,都是家乡的一些家常菜,最难得的是坐在窗下,眼睛居然可以看到窗外小路上的行人和一些杨树、银杏树,洋槐树早没有了,不成材,长得慢,只能在记忆中去搜寻它的样子了。此情此景,总让我感到儿时残存的东西又有些相似,像是卷土重来的样子,心中甚是愉快,想赋诗一首,可惜酒喝得多了,难以成句,便把的《沁园春雪》背诵一遍,却不是在那个窗下,而只身到北边不远处的水塘去了。这个曾经非常美好的水塘却是如此荒凉,没有多少水,由于刚下完雪,冰冻又厚又亮,和以前一样,可以在上面滑冰,我却再没这个兴致了。因为水塘比我小的时候“小”了许多,更因为满滩的芦苇竟没人看上眼,任凭它们在怒吼的北风中凋零地扭动着单薄的身躯。

  后行(作品中的后行)的一切都是寻常的,包括人,没有多少可圈可点的成就,后行的每家每户也是寻常的,故从家乡后行回来以后,便把书名定为《寻常人家》。或许有人会说,“寻常”就是“不寻常”。我却不敢苟同。谨以此书向过世的、老去的却对故乡作出过贡献的人们致敬。

  多学习历史,多了解历史,多弄清历史,多搜集历史,多尊重历史,多爱护历史,不违背历事,不昧着良水写历史,实事求事,不故意造作,只有这样,也唯有这样才能让你的历史讲的完美,讲的真实,讲的都愿听,都愿赞美,都愿欣赏,都愿学习,不用说就精彩。否则不但没人听,还要挨骂,更谈不上精彩了。不过也要学好语文知识,文学知识,讲的有条有序,有理有识,词句华丽,用语得当等。就这,别的没什。祝你成为一个很棒的历史演说家。

  本人是头条号历史类作者,写有长篇小说《大明旗舰》,现来回答这个问题。

  怎么让自己讲历史故事讲的精彩,我觉得应该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

  第一,必须要有史实依据,一个历史事件,必须要有出处,中华文明上下几千年,如果一件事没有在史书上留下记录,我们后来的人肯定是不知道的,如果你讲一个历史故事,没有出处,那就是胡编乱造,一定不严谨。

  第二,得有细节,如果你的故事只是干巴巴的话语,读起来乏味,要想让你的故事受人喜欢,你的故事中必须要有细节,比如战争类的,就应该有战争的细节,不用太详细,但也多少得有一点,这样能够丰富你的内容,还能提起读者的兴趣,让他一口气读完。

  为什么人们愿意看小说,就因就小说里面有细节描写,如果你写过小说,写起历史故事来就会得心应手。

  第三,得用白话,这里说的用白话并不是说通篇都用白话,就像网络小说式的,故事中肯定要有引用的典籍中原话,但如果你通篇都是引用的典籍中的文言文,试问又有几人看得懂,又有几人愿意这么累的去一字一句的理解?

  所以,如何让自己的历史故事更精彩,以我的经验,必须要有出处,你不一定把出自寻里写进故事里,但至少不是自己杜撰的;得有细节描写,还不能大量的引用文言文,得尽量用白话,因为你的故事是讲给别人听的,不是写历史论文 ,所以一定要通俗易懂。

  好了,就写这么多,谢谢你的阅读,欢迎留言探讨。

  我以一个听众的身份来回答这个问题最适合不过了,因为我个人上课的时候很喜欢听老师讲一些比较有历史意义的故事。

  如果是那些耳熟能详的历史故事,可以把高潮部分或者说这个故事最精彩的部分讲得较为细致一点,因为这样在加入自己观点的时候,更能引起听众的共鸣。如果是那种别人没怎么听过的,可以先用一种问题的形式,吊吊别人的胃口,然后再一步步解疑,当然啦,这是在故事本身足够吸引人的基础上来讲的。

  我认为如果在讲的时候加入一些肢体语言还是很有必要,而且是讲的人自己要非常了解这整个故事的由来,照着本子念的那种就没什么意思啦,也不至于在别人有疑惑的时候回答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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