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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看待90后女孩辞职做代孕赚20万,供两个妹妹上大学?

  应当说,这是一个交织着悲哀、无奈和利益的故事,很难用一个词来形容,不能用对或错来判断,也不能旗帜鲜明的进行支持或反对。

  存在的未必是合理的,但是一定有存在的原因。
 

  这个90后女孩做代孕,一方面是生活所迫,另一方面也不能完全排除利益驱使。由于父亲出事故失去了劳动能力,为了供养两个妹妹继续上大学,她作出了巨大牺牲,这不是她的错,怪只怪她生在一个穷困的家庭,万般无奈才作出如此选择,看了让人心痛和唏嘘不已。

  代孕的存在,自有其存在的土壤,换句话说,有需求就有供给。

  根据GQ四月刊的一份关于地下代孕市场的特稿报道,中国人口协会2009年发布的数据显示,中国育龄人群的不孕不育率已经攀升至15%,这意味着平均每六对夫妇中就有一对无法生育。

  一对南方中年夫妇婚后七八年间试遍了治疗不孕不育的方法,其间女方遭遇意外,子宫整体切除。万般无奈下,他们选择了去美国加州代孕,终于在女方40岁时有了孩子。

  看出来了吧,这种潜在需求有多巨大。

  我们不能简单的以非法进行界定,而是要实事求是的面对这样一个社会问题,给出合理的解决方案,这是不可回避的。

  虽然在中国代孕是不合法的, 但是 却造福了两家人,一方不能生育,另一方没钱贡孩子读书。

  通过这样所谓不合法的交易,却比坑蒙拐骗偷来得实在。

  至少两方都是受益,没有对社会造成伤害。

  凡事都该正眼看待!所以这个女孩也不例外!我相信她也是别无选择吧!如果有更有效的赚钱方法她也不会出此下策!但这从根本上来说还属于自力更生自食其力吧!总比偷盗卖淫贩毒好吧!她伤害的是他自己不是人别人!这就够了!

  一切为了挣钱努力奋斗的年轻人都是值得尊敬的。有的人生来就含着金汤勺衣食无忧,可更多的是每个月拿着几千的普通百姓,连个大病都生不起的普通人,一分钱难道英雄汉,所以,只要是通过自己的努力挣钱,不犯法没伤害别人,就都值得尊重!

  法律上来说,代孕已经构成犯罪。从社会层面来说是底层人民收入太低,社会福利机制不完善。从个人层面来说代孕可以迅速赚到大量的现金来满足个人的消费开支,但这对一个女孩来说身体受到很大的伤害。作为一个社会公民,我特别同情她的遭遇,我也相信还有很多像他这样的也遭受这种折磨。但我很不建议用这种方式。希望政府可以健全相关社会福利机构,增多福利的开支,营造一个良好的社会环境!

  即使冒着可能被喷的风险,波壳粒粒也必须明确表达自己的看法:

  我个人倒是希望适当放开代孕,这不是鼓励好吃懒做!

  我们现在说得那么官方,假如换作是你陷入小陈,又或者是雇主的那种处境,你会作何选择呢?还是像现在这样一本正经的道德绑架吗?

  这个世界上,有太多太多要不了孩子的人:有人先天子宫不行,或者各种各样的原因,导致身体无法怀孕;那些花了十几年也要不了孩子的人,真的都想死。

  适当放开代孕,不过是各取所需,社会有需求!有需求,自然就会有市场。每一个人都有自主选择的权利,小陈因家中需求而选择代孕赚钱,她有她的处境,有她的考虑。

  从雇主的角度出发来看也一样:每一个女人都有选择做妈妈的权利,没有任何人、或者任何法律,可以肆意剥夺她们的这种权利。孩子是天使,是每一个妈妈的小精灵。

  自己能生自然是幸运的,自己实在是不能生的,找代孕生下自己亲孩子,有何不可?

  能生孩子的人,无法体验到那些极度渴望要孩子、又生不了孩子的人的那种绝望,没有人能够感同身受。

  即便曾遭遇类似情况,但由于双方家庭、生活等各方面的不同,所承受的痛苦程度,自然也是不一样的。

  对,我知道看到这里,还是会有很多人要反驳我。有反对的声音,那也很好啊!

  不是说不可以持反对意见,但至少要理性一点,而不是用所谓的道德来批判,这样只会陷入极端的思考。
 

  我们都是局外人,无法对小陈的选择做出绝对性的批判或者赞同,我们所能做的是正视这种现象,思考这个社会,反思自己——

  希望我们都能更理性一点,更人性一点,更理性地看待他人的选择,更人性地宽容他人的做法,让这个世界多一点爱心。

  国内适度放开代孕政策,再出台相应的法律进行规范,这不失为一个折中的方式。

  希望国家可以对那些“无子宫、子宫切除、反复宫腔粘连治疗无效、因自然灾害丧失生育能力的”等患者适当放开代孕,允许有迫切需求的家庭,通过代孕方式使血缘延续下去,也使民族的繁衍得到保障。

  虽然现在国内代孕违法,但国外很多国家是允许代孕的,如真的有迫切需求的,也可以尝试通过国内服务机构到海外去找代孕。
 

  只愿每个人的努力都能得到回报!只愿每个女人都能当上妈妈!

  只愿像小陈这样、年纪轻轻就背负着整个家庭重担的姑娘,既通过自己的付出获得回报、又给另一个家庭带来了希望与无与伦比的欢乐!

  我觉得非常好,看看现在穷撑傻努力考上大学的都活成啥样子?十年寒窗后再来一个十五年房贷,好不容混翻身了却发现已经老了,这个90后女孩儿为家里分担只是用了自己的身体而已,又不偷又不抢,又环保!

  首先,看到这个问题的第一反应,我则是感到非常震惊的,不曾想过,在世界的某个角落,还曾有这样的一批同龄人,为了生活,为了家庭,她们放弃了自己的梦想,而选择了一条本不该选择的道路。

  “代孕”,即指在需求女方完全丧失生育能力的前提下,将其卵子(或代孕志愿方卵子)与丈夫的精子结合成受精卵,在代孕志愿方子宫完成整个孕育过程并顺利生产的行为。其主要分为体外受精(试管婴儿IVF)和人工授精两种方式。血脉的延续和完整家庭的观念是全世界人类的共识,而“代孕”在一定程度上可以有效遏制中国老龄化社会的趋势,协助不孕者实现生儿育女的意愿,为提供不孕者营造一个健全家庭生活的机会.但就社会各界对于“代孕”的看法而言,其中也是各说纷纭,褒贬不一。

  卫生部科技司司长刘雁飞曾说:“‘代孕’技术的实施具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涉及社会、道德、法律等一系列问题,与现行的法律、法规、伦理和社会道德相违背。我国明令禁止任何形式的代孕技术。卫生行政部门将严肃查处任何非法实施代孕技术的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

  另外,我国《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管理办法》第三条中明确规定“ 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的应用应当在医疗机构中进行,以医疗为目的,并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伦理原则和有关法律规定。禁止以任何形式买卖配子、合子、胚胎。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不得实施任何形式的代孕技术。”

  “母爱无价,代孕妈妈有价”?代孕是生意?孩子是商品?子宫是制造商品的机器?不孕夫妻的无奈?“代孕”妈妈的可悲?金钱与交易、道德与法律、医学与伦理,这些问题全都纠结在一起也抵不过利润的诱惑。即使“代孕”妈妈本身怀着美好的意愿经受痛苦,生育一个于自己毫无血缘关系的孩子。中介还是会把“代孕妈妈”当成工具,给予的医疗,食宿,是出于“生意”的考虑。而对于“代孕”妈妈的情感,孩子出生后“代孕”妈妈的权利,很少有人理会,最简单的做法或许就是“一刀切”,代孕妈妈放弃对孩子所有的权利,不能相认,不能联系。不能见面。

  ”那么究其这样的情况,小陈,为何还会铤而走险,选择20万“代孕”?我想更多地或许还是来自于家庭的压力,生活的无奈!

  首先,从代孕的方式来看,以“出租”自己的身体的一部分从中谋利似乎正体现了以“小陈”为代表的女性对自己身体的自主,可是,这其中的一个问题就是——谁会愿意出卖自己的子宫呢?事实上,以“小陈”为代表的代孕方无一例外,其经济地位几乎都是低下的,她们往往都是在无法得到体面的工作或是社会支持的情况下才会做出如此选择,而就在被委托的过程中,她们往往还要接受着对自己审理素质乃至社会背景的各种调查,我想这绝对不是一件有尊严的事情。漫长而痛苦的怀孕、生育过程带来的胜利痛苦,加上剩下的孩子不属于自己的各种心理伤害,又在多大程度上由金钱得到弥补?

  其次,身体的伤害。“代孕”对受孕者所造成的身体上的损害也是巨大的,即便没有流产。而这些代孕妈妈由于代孕以及代孕协议的不合法,一旦出现代孕过程中的任何意外情况,其都无法得到协议中的代孕金,更提不上得到相应的照顾等一系列其他补偿。

  再者,亲权上的劣势,在我国,亲子关系,即指以血缘为纽带而产生的父母子女关系或以合法的法律关系产生的养父母和子女间的关系、继父母与继子女间的关系。我国最高人民法院在1991年7月8日《关于夫妻离婚后人工授精所生子女的法律地位如何确定问题的批复》疑问中指出:“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一致同意进行人工授精,所生子女应视为夫妻双方的婚生子女,父母子女之间权利义务关系适用《婚姻法》的有关规定。”由此看来,无论是需求方婚姻存续期间还是离婚后,其子女与代孕妈妈都没有任何的关系。

  最后,“未婚先孕”相信大家对于这个说法一定并不陌生,然而戴上这顶帽子,其后果,可想而知,而事件中的小陈,终究选择了这样做,我想她一定是做好了充分的思想准备。不管怎么说,在生活困顿之时,小陈终究挑起了家庭的重担,积极承担了自己作为姐姐的责任与义务。虽有些站着说话不腰疼的意味,但我还是想说一句,“用之有度,取之有道!三思而后行!”

  祝你好运!Good luck!

  诚挚谢邀。正确看待一件事情,我们必须要知道事情的始末,客观公正的来看待。以下我就简洁的叙述下事情经过吧!

  2012年,小陈在山东上完大学在当地的一家公司做文员,收入稳定每月4000多元。2021年,小陈的父亲在工地上干活出了事故丧失劳动能力,家庭的负担压到小陈身上。小陈的两个妹妹都已经上了大学,一个大二,一个大三,家里每月的开销要一万多元。当时急需钱的小陈,在网上做起了代孕。

 

  首先我先说我的第一感觉:感觉这个女孩很伟大,很无私并且很可怜。伟大和无私是说她为了家庭,真的是牺牲了自己的未来,可怜是因为她一个小女孩肩头扛如此重任和众人,但是却没有一个人出来帮助她和阻止她进行代孕买卖。



 

  接下来我就客观评价一下这个女孩吧 第一:不懂法,不符人伦与道德。大学毕业,如果真的无计可施做起代孕,首先要对这行业进行了解,不能盲目进行代孕买卖。难道说你真的可以做到以后不去想这个孩子吗?如果真的是万里挑一,你以后的孩子和这个代孕的孩子真的相知相恋,你可以做到袖手旁观?

 

  第二:过于无私。想一下,你的妹妹们,并不是初一和初三,而是已经18周岁的成人,在这种艰苦条件下,应该能够做到独立,但是你却为了她们放弃了未来,你能肯定你的丈夫未来会真的接受你吗?

 

  第三:我觉得这个女孩可能适于安逸的生活,或者说向往安逸的生活吧。 纯属个人观点。

 

  总而言之,我感到为这个女孩惋惜,这是很早之前的事情了,不知道她现在过得怎么样了!不足之处请批评指正。

  在现实生活中可能很多人会看不起“代妈”这一个职业,但是我想说不要看不起任何一个行业,每个人都是靠自己吃饭没偷没抢,只是每个人选择的职业不一样罢了。在我觉得\代妈\这两个字是很伟大的,因为她帮助了更多不育不孕家庭,让他们有希望有属于自己的宝宝。

  挺伟大的,也挺傻的,其实这个女孩和她的两个妹妹是三个个体,她本没有义务去这么做,但是她做了。说她傻,是因为现在读大学基本不花钱,学费可以贷款,生活费可以自己挣。这么大的牺牲会给未来三个人都造成心理负担的,有的时候,人情债比钱债还难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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