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乐故事网

学校要所有老师捐钱,每人100,纳入师德师风考核,合理不?学校强制教师捐款举报

  学校要所有老师捐钱,每人100元,纳入师德师风考核,我认为捐钱与师风师德没直接关系,所以不合理。

  学校号召捐钱作为教师理应积极响应拥跃捐款。但捐款也应该是自愿的,学校只要讲明派什么用处,捐多捐少让教师们自便好了。与师德师风联系並不恰当,难道多捐的就是最好的吗?这与用钱买荣誉有何区别呢?

  我退休后,一般很少去学校,我就与工会主席说过,只要学校有什么捐款活动,请代我捐好了,钱款请从退休金里扣,用不到通知我的,这並不说明我的师德师风比人家好。

  要看看捐款的去向,现在100元已经不算什么了。2002年,连云港市赣榆区教育局领导发足额工资,而一线教师只发一半工资,为修烈士陵园,当时全县教师每人被强迫捐了500元,几乎是一个月的工资。我们也是毫无怨言。

  我们没有强制,但都捐了,自觉自愿。

  强迫捐款,校长水平不行。

  但换个角度思考,致敬逆行者,也没什么了!

  我们是小城,挨着赣江,80年代,市里号召所有拿工资的捐款100元,借款1000元,修建大桥。大家非常乐意,大家出力,桥很快修好了,市里经济一好转,马上还了所有人的借款,还给了利息。已超出1100了。

  90年代,市里要修二桥了,当时的教育局长,向所有老师下达命令,按教师职称,规定每人捐款2000——5000。90年代,老师拿出这么多钱确实困难,于是,有人告了,录像上了网络。市委批评了他擅自强迫捐款行为。

  市委表态,建桥的钱市里早准备好了,不需要捐款。这是单位的擅自行为。

  后来,这局长也因为别的财务上出事,进去了。这人叫大家捐款,且规定下限就是为了讨好上级,为他自己升官发财作铺垫。

  我们建两座桥,第一次捐100,上面用利息还给了我们。既办了事,又没让群众吃亏,这样的捐款,大家都认可,这样的领导才是大家认可的好领导。

  第二次建桥,市里没有要求捐款,教育局长为了自己升官发财路,逼大家捐款,他在牢里,大家都还骂他没良心。

  你们捐款,与师风师德挂钩,这纯粹就是强迫捐款!这分明存着一份私心!

  此风长,就是老师的灾难!

  不交,网上曝光去!让他赔了夫人又折兵!

  捐款自愿,不应该规定硬性指标,一人捐一百元也太小气了,我们村里把门值班的是很辛苦,还要给他们工资,村民也自愿捐款,只有一个老太太捐了一百,再困难也拿出几百来,我捐一千。还有生意买卖的捐几千。一百块钱能干啥。都不要来评论了,讨厌你们借题发挥攻击教师,悟空问答的这个问题还不知道真假呢!我退休了住在农村,我的户口不在村里,可是还是给村里捐了一千元。大家都打房贷,还要资助子女帮着养孙子,捐款是省了自己的零花钱来捐助的,别做键盘侠你也捐呀别来拿老师说事,甚至柠檬精们还攻击污蔑教师,一个社会道德靠谁来建立框架??教师医生律师!别有用心的人都不要来评论了![发怒][发怒][发怒]

  不合理!工资有高低,最好按百分比捐钱。

  每人100元,这不叫捐,这叫平均摊派!

  这个问题,如果放在四十年以前,一百元,对一个老师来说,是一笔不小的数字,老师是承受不了的。在这种情况下,就是不合理的。

  这里所说的合理,是从一个老师的经济承受能力为依据的。因为在中国人的文化观念中,人们能够承受的负担,都是合理的。在人类发展的长河中,人们是要承担国家,社会,家庭负担,与各种责任的。这些负担与责任,在人们的承受范围之内,人们是乐意去执行与完成的。

  人们要反对的,是苛政猛于虎,民不聊生,超出了正常时期的安居乐业。历史发展,统治阶级的更替,都是在废除超过人民承受能力的苛捐杂税,为人民创造安居乐业的社会生活环境,推动社会的发展与进步。

  社会的发展与进步,促进了国家,民族的凝聚力。这些凝聚力,包含了人民对国家,民族的热爱与忠诚。这不是空洞的口号,而是人民对国家,民族,社会的义务,权力,责任担当。

  正是因为这种国家,民族,社会意识形态的权利,义务,责任担当,才构筑了外御强敌的万里长城;才凝聚了万众一心,众志成城的铜墙铁壁。中华民族,才之所以能够打不败,压不垮,屹立于世界之林!

  作为一个受过高等教育的老师,肩负着教育下一代的重任,思想境界是应该,而且必须高于普通人。因此,对于自己的权利,义务,责任是深知肚明,敢于担当的。是不应该提出这样的问题的。

  也许有人会说:捐款是志愿的,没有强制性。这个自愿,没有强制性,指的是自己的承受能力。也就是不能够超过自己的承受能力。但是,并不是在有承受能力的情况下,一毛不拔。

  因为,捐款是自己承担的社会责任与义务。一方有难,八方支援。这就是国家,民族,社会,个人的责任和义务。

  如果一个人,没有对国家,民族,社会尽到自己的责任和义务,那么,在他遇到困难的时候,就没有资格去抱怨,更没有资格去索取。

  讨论这样的问题,要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出发,深入学习,理解全民奔小康,一个也不能够落下的意义。在自己享受权利的时候,不能够忘记自己应该尽到的责任和义务。

  捐助,就是一种道德的投资。任何人,都离不开向社会索取,因此,不能够只有索取,没有付出。

  这种情况,只能说明学校领导失德不称职。什么叫捐?捐即自愿。根据个人经济可以捐1万,也可以捐50。强制别人捐,应该是领导失德。应该强制改为倡导,才称之为善捐。

  我认为学校动员所有老师捐钱,应该是自愿的,不应该与师德师风挂钩,这样做是极不合理的。

  首先是学校要明白学校不是慈善机构,而强制捐款是违反《教师法》,侵犯教师合法权益。

  二是捐款的事情,学校要明白告诉老师捐款的目的,就是要明白为谁捐款,如果是为赈灾救灾、济贫扶困、救助残疾人员、帮助因病返贫家庭等等,作为一名老师不反应该捐而且还要带头捐,奉献自己的一份仁爱之心。如我校前年一名教师身患癌症住院,学校动员广大师生自愿捐款4万余元,关键时刻送去了救命的希望。去年还我县某校一位教师的孩子患了白血病需要治疗,我校又动员广大师生自愿捐款近2万元,送去了真诚的关心。又如在今年的新冠疫情的肆虐下,又动员广大师生和党员为武汉捐款合计34000余元,送去了我们共赴难关的决心和信念。这样的事例还有许多许多,从这些事例中不难看出大多数老师都具有大局观念和仁爱之心,具有悲天悯人的菩萨心肠,因为我们是爱的传播者。

  三是老师都是小知识分子,都爱讲个道道弄弄个道理出来,如果说捐钱不合理,那你是说破大天了,也没人去理会,更不会去主动捐钱。学校只有采取强制措施才能完成上级下达的任务指标。如今年我县教师康居工程拆迁中,(属集资法房有50%的房产)但拆迁补助只给6万元且不安置,致使有一名退休单职工老教师,家境贫困买不起房,教育部门动员全县教职工给捐款买房,结果没有一名教师愿意捐款,闹得沸沸扬扬,草草收场。

  慈善事业是光荣事业,全世界各国都积极提倡。它让许多贫困者受到帮助,是值得提倡的。

  作为学校,号召教师参与捐款,这是一件好事。大多数教师会积极响应,并付诸行动。但是,如果学校生怕有人不愿捐款,因而硬性规定要捐多少,这是不妥当的。

  捐款一定是自愿的,硬性规定就失去捐款的意义,就变味了。

  作为学校领导,应相信大多数教师的觉悟。少部分不太情愿的,除个别外,受到大家的影响,也会改变自己的想法,参与其中的。

  让我们不忘初心,感恩党与人民,以实际行动去参与慈善事业,做一个有益于人民的人。

  

学校要所有老师捐钱,每人100,纳入师德师风考核,合理不?

  

学校要所有老师捐钱,每人100,纳入师德师风考核,合理不?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睡前故事_儿童故事_睡前小故事_童话故事-乐乐故事网 > 学校要所有老师捐钱,每人100,纳入师德师风考核,合理不?学校强制教师捐款举报

评论

留言与评论(共有 0 条评论)
   
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