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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26岁失联女孩谢璐确认死亡,凶手为三轮车主,你怎么看?

  导语:一个风华正茂!一个却餐残烛晚年!你怎么赔得起这青春年华!21日(正月初六)上午10时30份许,26岁女子谢璐从巴彦淖尔市临河区祥和家园外出,租乘一辆红色三轮车准备前往北环路一苗树附近。11时30分许,其手机关机与家人失去联系。21日15时50分,谢璐家人到公安局报案。接到报警后,巴彦淖尔市公安机关全力开展调查,经过走访摸排、缜密侦查,于24日15时许,找到谢璐租乘的三轮车并将车主王某某控制。经讯问,王某某(男,1967年生,甘肃省陇西县人,现暂住临河区八一乡)供述了杀害谢璐的犯罪事实。25日凌晨1时许,民警在开发区旧污水处理厂排污沟内找到受害人谢璐的尸体。

  通过新闻可以知道,受害人仅仅26岁,大学毕业刚找到工作,也刚交了男朋友,而行凶者1967年出生,今年也已经51岁了!这恰恰就是受害人父亲的年纪!

  不知道你怎么忍心下得了手,这个女孩子可能和你自己的孩子差不多大!你即使被判死刑也改变不了这女孩子青春早逝的悲剧!

  据说王换换在谢璐上了三轮车后,半路见色起意,谎称自己的手机落在家里,要求回家拿手机。为了让谢璐答应这个要求,王换换提出少收谢璐10元钱。于是,悲剧就这样发生了。可能谢璐再也没有想到,自己就是因为好心答应了这位师傅的所谓回家拿手机的要求,便发生了这样的悲剧!

  二、女性单独外出请务必提高警惕!

  结合本案来看,行凶者系在白天作案,而作案地点就是在自己家里!先后采用捆绑的方式将谢璐强奸后,抛弃在河渠里,这也再一次警示我们,即使是白天,也不排除犯罪分子行凶的可能性,所以为了保护自己的安全,单独出门的女性切记:

  1、出门要告知家人,去哪儿;2、保持和家人、朋友的联系;3、手机设置快捷拨号键,方便紧急情况时争取联系上家人,哪怕拨通不说话都可以,让家人知道自己的情况即可;4、不要轻易跟陌生人去陌生的地方,由其是其住处,偏僻的地方!

  最后,王换换刚被抓获,已被刑事拘留,即使这个人被判死刑也改变不了死者死去的事实,一个51岁的人换一个青春年少的生命,真的是死不足惜!

  三、王换换构成强奸罪、故意杀人罪,数罪并罚应当严惩!

  通过新闻可以知晓,王换换先行诱骗被害人到家中实施强奸行为后,另起犯意捆绑谢璐后抛入河中,造成被害人死亡的后果。

  根据法律规定:

  强奸罪: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故意杀人罪: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数罪并罚:判决宣告前一人犯数罪的,除判处死刑、无期徒刑的以外,应当在总刑期以下、数刑中最高刑期以上,酌情决定执行的刑期,但管制最高不能超过三年,拘役最高不能超过一年,有期徒刑总和刑期不满三十五年的,最高不能超过二十年,总和刑期在三十五年以上的,最高不能超过二十五年。

  故而结合本案来看,王换换并没有自首情节,并且犯罪情节恶劣,先强奸被害人后在进行杀害的行为已然构成两罪,应当数罪并罚,加之目前并未发现有法定的从轻减轻的情节,可能会被判处重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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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抓捕王换换现场)

  99随便语:沉痛教训,为了10元钱而落入凶手的圈套。

  内蒙古巴彦淖尔市。

  1,今日(2月25日)凌晨1时许,失联女孩谢璐被找到,她的尸体被丢弃在一处排污沟内。

  凶手:王换换,男,1967年7月22日,甘肃省陇西县菜子镇旧庄村下进中社29号。

  【太可惜了!当这条消息被证实后,哪怕所有人早有预感,也会为这个不幸的女孩子哀伤。自从22日警方发布警情通报,失联女孩谢璐的生死,一直令人揪心。】

  2,三轮车夫王换换,为何会杀死素不相识的谢璐?

  一名知情网友透露了以下消息:王换换在谢璐上了三轮车后,半路见色起意,谎称自己的手机落在家里,要求回家拿手机。为了让谢璐答应这个要求,王换换提出少收谢璐10元钱。于是,悲剧就这样发生了。

  【10元钱!让谢璐掉进了凶手的陷阱!事发当时,谢璐所谓位置位于市区,又是临近中午时分,大街上都是人,这也是人们疑惑之处,在那样的环境下,谢璐一个活生生的人,怎么会无缘无故失踪?现在看来,假如下面这条消息属实,就很好地解决了这个疑问。】

  3,另有网友作出如下猜测:因为这段猜测,与上述内容基本吻合,现提供如下。

  该网友称,谢璐上了三轮车后,由于不认识路,就随三轮车夫王换换怎么走。于是,王换换见有机可趁,临时起意。在将谢璐拉到自己租住处后,将谢璐嘴封住,手脚绑住。

  【这两段内容相互印证,比较合理地得出了谢璐失踪,自愿跟随王换换,来到其租住地的原因。假如这一事实属实,真的应当被所有的女孩子引以为戒。】

  4,案件大致过程。

  引以为戒,所有的女孩子在单独外出时,一定需要随时提高警惕。

  疏忽大意,轻信他人,是遇害女孩子们最容易犯的错误。
 

  通常来说,女孩子的同情心更强,当一个50余岁的人,装作可怜求她帮忙的时候,女孩子往往会同情心泛滥,轻易同意别人的请求。

  殊不知,这种同情心,却成了害了自己的原因。

  假如以上遇害过程属实,谢璐至少犯了几个错误:其一,单独一个人外出,又不熟悉周围地形情况下,事先应当做好准备,向熟人打听路线,或上网查找,让自己心里有数;其二,不要太相信陌生人,把自己对于周围环境不熟悉的真实情况,告诉他人;其三,不要因为小恩小惠,让自己处于可能的危险中,尽量不要和陌生的异性去往不熟悉的陌生环境。

  这个教训是惨痛的,一条活生生的生命被扼杀了,51岁的王换换,即便被千刀万剐,也无法赎清她的罪孽。

  但我们所有人,从这里事例中,必须吸取足够的教训,不能重蹈覆辙。

  这起案件的性质恶劣之处在于,白天,闹市区,一名年轻女子就这样失去生命。

  结束语:逝者已逝,愿谢璐在天堂安息,但也请所有的女孩子们,一定要记住教训,须知,犯罪分子是残忍的,一旦落入他们的圈套,没人会给你机会。

  今日观点

  如花岁月 陨落肮脏排污沟
 

  再问凶手 你家中可有妻儿

  提高警惕 断坏人可趁之机

  严惩凶手 愿谢璐天堂走好

  警情通报

  21日(正月初六)上午10时许,内蒙古巴彦淖尔26岁女子谢璐从临河区祥和家园外出。11时30分许,谢璐与家人失去联系。

  这个事件从发酵之日起,谢璐失联的消息紧紧牵动着巴彦淖尔市广大市民和全国广大群众的心,这是一场爱心接力,也是一场爱的传递。大家都为谢璐祈祷,希望她平安归来,有的网友还成立了谢璐寻找群。

  然而,谢璐还是被害了,这是大家都不愿意看到的结果!

  据朋友圈消息

  找到她时,她就静静的躺在排污沟内

  一个生前那么热爱干净、那么热爱生活的女子

  就这么躺在肮脏的排污沟内

  我们难以想象生前,谢璐经历了什么,又挣扎了什么

  我们也难以感同身受的去理解谢璐父母此刻的心情

  但是

  我想我们的愿望是一致的就是严惩凶手 送谢璐天堂一路走好

  生命已逝 无可挽回 我们尤其是女孩子应该汲取什么教训哪?

  1、要让女生失联事件不再频频发生,首先是希望女生学会拿自己当女生,认清自己无论是心理、状态还是还是体魄、体力,男女就是不一样,差异性是天然的。非要强调男女都一样,只是现实的大量案例告诉我们,坑害的恰恰是女生。强调和保障男女差异的社会,才是以人为本的社会。所以在接触陌生男性时要保持警惕,不要随意相信。

  2、防人之心不可无。尤其是现在,尤其是特别容易受伤害的女生,对于人性之恶尤需保持高度警惕。对于陌生人的邀请、偏远地区不明来路人员的接触、予以小恩小惠的都要保持高度的警觉。

  3、社会、学校等各级组织要为女生专开“防狼”课。出现女生频频失联事件后,网上的“防狼”器材一时间销量大涨,各种传授女生“防狼”技法的培训班应运而生,而真正有效的“防狼”课应开到女性群体里,它该是女生的必修课,对女生来说,这恐怕无论比哪一门功课都要来得重要。女生失联事件频频发生,从某种程度上说就是教育的失误。

  4、严格三轮车等非法载客工具的管理,三轮车、摩托车等民间载客的私人工具,由于缺乏有效监管,使得很大一批灰色地带人群处于失管地带,必须严厉打击,依法取缔,确保社会治安管理有效进行。

  结语

  女大学生失联事件频发,并不意味着我们这个社会已经到了人人自危的境地。只要社会多弘扬传递一些正能量,家庭、社会更加重视相关教育,女孩子们多一点自我防范意识和知识,不法之徒就会少更多下手的机会,正义最终必定会战胜邪恶。

  痛心!这是春节期间最让人惋惜又痛心的新闻了。

  2月21日,农历的狗年正月初六,当人们还沉静在欢乐祥和的春节期间,一名26岁的女孩搭乘一辆黑出租三轮车外出,这次搭乘,却成了她生命中的末路。

  看到这个消息,我马上给在外地求学的女儿打电话,告诫她不能打黑出租,不能晚上独自出行,不能与陌生人说话,不能对任何人表现出怜悯之情……当我机关枪似的把对于一个女孩子应该注意的事项告给女儿时,电话里传来:太担心了。

  是啊,家有女孩初长成,是每个家长最为担心的阶段。怕她在外学坏,怕她遇人不淑,怕她沾染恶习……总之,家有女儿的人,都有这样的担心与顾虑。一个26岁的女孩,一个51岁的“黑车”司机,两人原本陌路,却遭遇了一场令人唏嘘的恶性刑案。我们在谴责那名“黑车”司机时,一定要教育自己的孩子,没有什么比安全更重要的!

  看到新闻中这位女孩扼腕叹息的同时,我陷入了深思,我们有时真的在做一些亡羊补牢的事情,能不能在狼出现之前就让孩子根深蒂固的明白,坏人不仅晚上出现,大白天也有类似王换换这样的乐色渣滓。

   看到别人的不幸,我除了震痛心惊,深感有义务为全天下的女孩写下若干文字,以示警戒。
 

   女孩们,你除了长相漂亮,思维缜密,还要有应对危险来临时的措施。当你时刻绷紧安全这根弦,把自我保全作为终生必修课的话,那么,当危险降临时,就会立即警觉,马上做出N多应对措施。还有,在任何情况下,切记不要激怒对方,玫瑰带刺,兔子咬人,有些女孩嘴巴不饶人,说出来的话能冲倒八堵墙,有数据显示,至少有70%案件中的女性受害者在遇害之前,都与嫌疑人有过相当激烈的争吵,尤其是跟男性打交道,更应注意说话的分寸。最重要的事,要有一定的防范意识,这个远比防盗门管用。如果该新闻中的女孩在一上车就有了防范意识,也不至于让那个恶魔骗到他的住所。

   作为女孩,心细如发绝对可以化险境于无形。说这么多,就是以一位妈妈的身份,告诫所有女孩们:人身安全永远是第一位的!希望孩子们能引以为戒,从死者身上汲取教训。

  
 

  
 

  
春节期间本是万家团圆的欢乐时刻,在我的家乡内蒙古却发生了这起残暴的凶杀案,让红颜殒命,让谢璐家人万分悲痛,让世人叹惋。愿逝者安息,愿其家人节哀。

  先简单回顾一下事件情由:今年正月初六,内蒙古巴彦淖尔市26岁的女孩谢璐外出拜年,让人揪心的是,她搭乘了一辆黑三轮车,就是这个不经意的选择,让这个美丽的花季女孩被51岁的王姓车主见色起意,用取忘在家中的手机为借口,将善良的小谢骗回住所惨害,尸体被扔进排水沟。这起惨案的发生,在让我们感叹生命无常的同时,也留下了一系列思索。
 

  
一、安全意识不可丢。巴彦淖尔市是内蒙古下辖的一个紧靠黄河的地级市,我去过多次,民风淳朴,治安状况是非常好的。但这次意外的发生也为大家提了一个醒,风险防范意识的弦要时刻绷紧。这次小谢搭车外出是在白天,看得出这个女孩太单纯了,警惕性不够高,以致酿成杀身之祸。如果能结个伴,如果选乘正规营运车,也许就避开祸端了。

  
二、出行时对交通工具的选择一定要有原则。三轮车是很多城市已经取缔的载客工具,这类车稳定性差,因结构过于简单,也几乎无安全保护性,本身就存在较大交通安全隐患。而且这类车的营运人成份复杂,很多人都是在偷偷跑黑车,存在管理死角,所以能不坐还是尽量不去搭乘。说到这点,我认识的一些人为了安全,连公路上夜间运行的长途卧铺客车都不敢坐,我觉得这就是原则性的体现,这种理性还是有道理、有价值的。

  三、谢璐这次遭遇不幸最该反思的是她的安全意识和应急能力。这个方面,学校没有讲授,父母没给培训,结果单纯善良的人让无耻残暴之徒得逞。应该通过学校、社区、物业、公共场所宣传平台加强宣传教育,让更多人结合案例提认识、增阅历、习得灵敏的风险嗅觉和临危处变的机智才是当务之急,能让孩子们学点拳脚也会在关键时刻派上用场。

  四、本案的凶手丧尽天良。人要有戒畏心才能知行止,要知天网恢恢疏而不漏。这次案件中的凶手以50开外的年纪做出了禽兽不如的事,自己要杀人偿命不说,还让家族后代蒙羞。作为在内蒙谋生的外乡人,本应感恩养育自己的异乡水土,本应感恩馈你资财的衣食父母--客户们,本应结善缘、存正念、走正路,结果却生恶意、起夕心、自寻死路,罪有应得!!!

  如今,小谢已经下葬,她的意外离世,让家人悲恸,也让全社会痛心。出殡那天,有数十辆出租车打着双闪灯自发送葬的场面让人动容。愿人间充满美好,愿社会不再有杀戮!

  
无辜的璐璐,你走好,法律一定还你公道;该死的三轮车主老王,你余生就等着把牢底坐穿吧。

  事发地:内蒙古巴彦淖尔临河区祥和家园。

  事件描述:21日(即正月初六)上午10时,26岁的谢璐从家里外出,坐乘一辆红色三轮车前往北环路一苗树村附近。11点30分,谢璐手机与家人失去联系。

  21日15时50分许,谢璐家人到公安局报案。巴彦淖尔市公安局通过全力调查,缜密侦查,利用“天网”,终于在24日15时许找到谢璐乘坐的三轮车车主王某并将其控制带回调查。

  经查,王某(男,67年出生,甘肃陇西人,现暂住临河区八一乡)供述了杀害谢璐的犯罪事实。

  25日凌晨1时,警察在开发区污水处理厂排污沟内找到受害人谢璐的尸体。

 

  现在案件还在进一步审理中,我不想做过多的猜测。一个花季少女,就这样逝去了,太可惜了,这对她的家人是多么大的打击啊。

  可恶的王某,你为什么要如此的狠毒,为何要灭绝人性,你会受到法律严惩的。

  唉,天有不测风云,人有旦夕祸福,谁也无法预料。但谢璐的死,还是提醒我们,出门坐车一定要小心,对于那种没有证照的三轮车,最好不要乘坐。出门,图的就是安全,坐车就选择正规的出租车。

  但说什么都晚了,谢璐也回不来了,期待警方尽快破案、定罪,让死难者安息,让施暴者受法,这也许才能给广大人民一个交代。

  在这里,我奉劝年轻的女孩子们,出门坐车要当心,最好有伙伴陪着一起,或者选坐正规的车辆。这是保护自己的一个方法。

  我相信,这个害死谢璐的三轮车夫王某定会判处死刑的。

 

  阿门!

  可怜的女孩!该杀的凶手!

  其实女孩是1993年12月生人,才刚刚过完24岁生日。可惜一个鲜活的生命,一个刚刚大学毕业参加工作对未来充满美好憧憬的青春妙龄的女孩却在正月初六被一个没有人性的三轮车主残忍地杀害了。真是让人痛心疾首!

  女孩谢璐正月初六去走亲戚,因路不熟,就搭乘了一辆红色三轮出租往亲戚家赶。谁知竟一夜未归!女孩的家人焦虑万分,女孩却已失联。报警后经过公安连日排查,终于缉拿了杀害女孩的凶手三轮车主王某某。

  原来,女孩谢璐在租乘王某某三轮车时,王某某见女孩长得漂亮又独自一人,顿起歹意。先是将女孩骗至其住处强行奸污,随后怕女孩报案其罪行暴露,又将女孩手脚绑死拉倒外边一污水沟处,将女孩弃至污水沟里活活溺死,以销尸灭证。

  一个鲜活可爱的生命就这样凋谢了。

  王某某手段残忍,恶毒至极,罪不可赦,必将一命还一命,受到法律的严惩!

  而女孩的不幸离去,也将成为父母家人永远的痛!

  我们在深深惋惜女孩之死,切齿痛恨罪犯王某某时,也再次从这一案例中得到启示:

  一,女孩尽量不要一个人去生疏的地方。尤其是在人少的地方,不要一个人搭(租)乘来路不明的出租车或其它车辆,以防不测。

  二,若女孩一人确需出门,最好由家人或熟人陪伴。

  三,越是在过年过节的时候,越要提高警惕性,遇事多一个心眼。

  四,一旦遇到危险情况时,一定要把生命放在第一位,学会机智应变,巧妙周旋,只要能保护自己生命,其他都可以暂时作出让步甚至牺牲。

  女孩谢璐的悲剧虽是个案,也应该引起人们的警觉和重视。

  又是一起悲剧,一个正值青春花季的少女惨死。一个令人震惊的坏消息在新年正月初六传来,手段悲惨可怕,只想说现在的人是怎么了?是坏人变多了,还是信息传播太快导致,为什么悲剧几乎天天都有,悲伤无处不在呢?


带友们回顾事件原委:
 

  正月初六,内蒙古26岁的女孩外出,她乘辆三轮车出行,结果被51岁的车主惨害,尸体被扔进了排水沟,一个花季少女、生命就这样殒落,留下悲痛欲绝的亲人。

  这起凶杀案的起因就是这该死的车主起了歹心。

  一个漂亮的女孩就这样香消玉损,留给民众的是对凶手的憎恶,对自身安全的一个警示。出行一定乘坐安全的交通工具,尤其是女孩出门一定注意安全,别独白一人去较偏僻的地方。

  生命只有一次,虽说意外不是时有发生,但要时刻保持警惕,太晚出行的朋友们尽量有家人陪伴。现在的坏人太多,隐藏的都比较好,与陌生人接触,安全第一!

  杀人者千刀万剐都不解恨,乞求法律严惩凶手,还死者一个公道!

  前言:如今的社会,让人感到惶恐,单身女孩出门都成了高危目标,是什么原因让这位三轮车主下此狠手剥夺了这位年轻女孩的生命?

  单身女性遇害的特性:从以往各地发生的恶性案件中主要可以归纳为两类:一类就是劫财,尤其是打扮的比较有贵妇气质,披金戴银的女性,在单独出门的时候极易发生被抢的危险;二类就是劫色,从所有男性侵害女性的案件中,这一类所占比例尤为突出。

 

  事件回顾:2月21日(大年初六)10时30份左右,内蒙古26岁女子谢璐从巴彦淖尔市临河区祥和家园外出,乘坐一辆红色三轮车前往北环路一苗树附近。一个小时后,谢璐手机关机,家人与其失去联系。

  当天下午,谢璐家人报警,通过巴彦淖尔市公安局的走访排查,于24日下午3点左右,警方找到了谢璐当时乘坐的三轮车并将该车主控制。

 

  警方迅速对犯罪嫌疑人进行讯问,王某某(男,1967年生,甘肃省陇西人,现暂住临河区八一乡)供述了杀害谢璐的犯罪事实。在25日凌晨1时许,警方在开发区旧污水处理厂排污沟内找到了受害人谢璐的尸体。

  又是一起让人悲痛的事件,26岁的年纪,正是人生开始的时候,却戈然而止了。为什么要置人于死地?劫财也好劫色也罢,总不至于杀人灭口啊!

 

  这起事件的发生,再次提醒广大女性朋友,出门在外一定要注意防范,不乘坐黑车,不单独一人去偏僻的地方,不要单独走夜路。生命诚可贵,一定要注意自身安全。

  笔者前两天看到女孩失联的新闻,根据多年查办案件的经验,当时就有不好的预感,因为这跟中国留学生章莹颍大白天在路上搭车失踪案有相似之处。笔者宁愿自己的预感是错误的,只要女孩能平安无事回家。可现实就是如此冰冷残酷,赤裸裸地展示其丑陋的一面。

 

   事发经过

  事发地在内蒙古巴彦淖尔市临河区。2月21日,大年初六上午10点半,26岁的谢璐从祥和家园外出,准备前往北环路一苗树附近。据监控显示,谢璐在路边搭乘了一辆红色三轮车。11点半,家人发现其手机关机,失去了联系。下午4点左右,家人报警。2月24日下午,公安机关找到三轮车主王换换,其承认杀害了谢璐,并抛尸于开发区旧污水处理厂排污沟内。

 

   禽兽不如

  综合网友提供的信息,可以大致勾勒出案件的过程:谢璐上车后,王换换见其穿着时尚,起了歹心,又了解到谢璐不认识路,于是假装自己手机忘在家里,提出顺道回家拿一下手机。为了迷惑住谢璐,同时表示诚意,王换换主动提出少收10元钱车费。就这样,谢璐就跟着他回家了,事毕之后被其杀害抛尸。

 

  据了解,王换换,男,1967年7月22日出生,甘肃省陇西县菜子镇旧庄村下进中社人,现暂住临河区八一乡。农村人结婚早,王换换孩子的年龄估计都比谢璐大,而且看王换换的照片,眉宇间颇有一点正气,没想到却能做出如此禽兽不如的事情来,真是知人知面不知心!

   警惕之心

  谢璐虽然26岁了,有一定的社会经验,但是在王换换这种老江湖面前,无异于小羊碰到了大恶狼,结果是可想而知的。有人说,谢璐是因为十元钱而丢了性命,笔者对此不敢苟同。理由是谢璐不认识路,心想既然顺道,让人家回家拿个手机也没有什么损失,就跟我们平常坐出租车一样,司机看到路边有顺路的打车者,会主动提出少收点钱,让他带一下客。实际上我们完全可以拒绝其要求,但考虑到人家生活不易,所以才答应的,根本不是为了少收的几块钱。

 

  谢璐的一片好心,没想到却为自己招来了灭顶之灾。2月13日,大同一17岁少女在街上被犯罪分子以刹车出问题为由骗上车,然后被性侵杀害;2021年7月,黑龙江一17岁女孩,送孕妇上楼,遭遇孕妇丈夫性侵,反抗时被捂死在床上。这样的例子还有很多,每一起案件都让人触目惊心,让人感受到某些人人性的邪恶与丑陋!

  人生在世,不害人是底线,但也要防着被人害,无论男女,皆要警惕!

  谢谢邀请!看到这样的提问和报道,感觉好痛心,一个如花似玉的女孩,就怎么被一个三轮车夫所害,香消玉损。死在一个跟她父亲差不多年纪,见色起意的色魔手上,真的太不应该,也太不值得了!

  一个女孩子,单独出门办事,起码应该要有点自我保护意识!害人之心不可有,防人之心不可无。尤其是年轻貌美的女孩,防范意识应该要比别人想得更多一点才是。

  没有想到的是,女孩为了省下10块钱的费用,竟然被一个三轮车夫所迷惑而走上了不归路。那么在这一段时间里,她就没有看出一点三轮车夫的动机,或者有什么不对劲吗?可见这个人真的是太有心机也太可怕了。他这么可以对一个和自己孩子差不多大的女孩子下得去手的呀!

  虽然这样的报道前段时间在网上也经常会有,可是还是会有这样意想不到的悲剧出现。真的感觉很是悲哀!现在悲剧已经发生,让犯人也受到应有的惩罚了。但却再也无法挽回一个年轻的生命。只能提醒人们,尤其是单独出门的女孩子,多长个心眼,多加强保护好自己的防范意识。生命可贵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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