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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岁男子扯下电梯指纹锁从高楼抛下,妈妈认为他还是孩子拒绝赔偿,属于教育缺失吗?

  老话讲:有其母,必有其子。或者说:上梁不正,下梁歪。用在题主所提的这个问题上,再恰当不过了!

  明明母子在现场,母亲看到儿子破坏公用电梯指纹锁而不制止,说明母亲德不正。

  缺少社会主义公德,可以简称为缺德。我记得上中学时,我们政治老师课上曾经这样开过玩笑。几十年过去了,至今我还清晰地记得这句话,虽然老师只当玩笑说,但是我却深刻地理解,并记住不要干有违社会公德之事。且说题中这位母亲,她明明就在现场,看到儿子破坏公用电梯指纹锁,她却未制止,这个当妈的德行之差几乎无以复加。有这样的母亲能教育出德性好的儿子才怪了,因此说,该男子行为属于典型的家教缺失。

  从高空抛物非常危险,如果砸伤了人,那就构成违法行为了,当母亲的不制止,就是无知,一个无知的母亲怎么教育好儿子。

  不能从高空抛物,因为很容易伤及无辜,且法律也不允许那样做。但是当这位母亲看到儿子破坏公用电梯指纹所时非但没有制止,再看到儿子把锁从高空抛下也当什么没发生一样,并且事后在调查中还撒谎,这就更让人可气了。你儿子有种做,你就得有勇气去承认事实啊。最后还是在调出监控录像后,才不得不承认就是她儿子干的。从这一系列行为中,我们就看到一个纵容儿子干坏事的母亲,品质是何等的恶劣,这样的母亲不把儿子教的更坏才怪哩。

  一个已经23岁的小伙子,干了坏事,差点酿成大祸,母亲一句他还是个孩子就想逃避责任,可是真笑至极,宝妈男就是这样培养出的。

  想必大家都知道“宝妈男”是什么意思吧?现在这样的年轻人越来越多,皆是在妈妈的溺爱下长大,丝毫没有责任感,并且是非对错都分辨不清楚,有时还想像在家里一样,随意撒泼。你看看这个小伙子的行为,是不是把公共设施当成他自己家里的了。既便是也不能这样造啊。然而小伙子母亲的一句话,他还是孩子,就暴露出其家庭教育的严重缺失。因为他还是个孩子,分明指的是几岁顽童,23岁的成年人行为表现还像几岁孩子,不是家庭教育严重缺失又是什么呢?

  破坏公物又拒绝赔偿,自己干的坏事又不承担后果,有这样的母亲,恐怕不愁把儿子送到监狱里去。

  我们从小就受父母教育,不能随便破坏公物,否则,爸爸妈妈就要替你去赔偿。因此,我们小时候虽然顽皮,但是一般不敢故意破坏公物,有时即便是不小心弄坏了公物或别人的东西,父母也会替我们赔钱。当我们长大成人后,自然而然地就养成了爱护公共设施的好习惯。但是再看这位破坏电梯指纹所的母亲,她所有的行为更能证明对孩子家庭教育的严重缺失。更为可怕的是,像这样的母亲现在还越来越多呢,真是让人担忧我们的下一代,或下几代将会受到什么的负面教育和影响。

  结束语:家庭教育就蕴含在生活细节之中,重视家庭教育的家长往往特别重视利用所有的细节去及时教育和引导孩子,让孩子从小就在心里懂得如何做人,做一个遵守社会秩序,遵守社会公告,遵守法律法则的人。且不要说做一个好人了,至少不要干伤天害理之事。从一个很小的社会现象中,如果家长们都能认真观察,用心思考,对照检查,看看自己对孩子的教育是否到位,恐怕我们的家庭教育都会做的很好,如果再有身教作为模仿,孩子自然就容易教育好了。

  23岁男子扯下电梯指纹锁从高楼抛下,妈妈认为他还是孩子拒绝赔偿,子不教父母之过,孩子可以不赔偿,父母赔偿就好了。

  事情发生于2021年8月19日中午,位于多彩贵州弘宇琉森堡小区,小区物业负责人姜先生说:

  8月18日物业在检查8月17日的电梯监控视频时,发现一男一女两个人进入电梯后男子开始摆弄电梯里的指纹机。

  将指纹机暴力拆下来后,从26层高楼抛下,指纹机当时把草地砸出一个鸡蛋大小的坑,幸运的是没有伤到人。

  
 

  很快物业就找到了 视频中的女子,可女子一直找理由借口否认和自己相关,直到物业人员把视频播放出来时,女子才承认视频中的两人就是她和她的儿子。

  据了解,该男子今年23岁,之所以做出这么暴力无理的举动,是因为一栋楼的三个电梯里面,有两个电梯安装了指纹锁。

  而男子家所住楼层的电梯由于地理位置关系不能安装指纹锁,该男子便觉得不平衡,一时冲动就破坏了公物。

  此外,女子虽然承认儿的行为不对,但她以“他还是个孩子”为由拒绝赔偿。

  物业无奈报警,经过协调,涉事男子家人赔偿了7050元,犯错就该买单,不管是成年人还是小孩子,谁都逃不了。

  小孩子犯错无力承担,那是大人家长管理失职,即便该男子是小孩,女子也应该进行赔偿。

  当时母子二人一同在电梯,并未对行为进行阻止,不管看几遍,想几次都想不通,作为母亲好好管教管教自己儿子,反而以沉默的方式来支持儿子违法举措。

  拆卸了指纹锁本身就是破坏公共财物,还把指纹锁从20多层的高楼抛下,如果砸到人后果如何承担?

  一时冲动我们可以理解,犯错找理由逃避,拒绝承担赔偿我们也能理解,但作为一个母亲说“他还是个孩子”这就让人不能理解了。

  不过,世界之大无奇不有,跟安徽阜阳某小区内40岁男子往高层丢啤酒瓶相比,该事件也是小巫见大巫。

  老父亲说:他也是个“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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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是严重的家庭教育缺失。

  这个妈妈太可笑了,让人笑出了泪花,有这样的妈妈,真是不幸。
 

  孩子无论多大,在妈妈的眼睛里,永远是长不大的孩子,但并不代表,他是所有人的孩子,都惯着他,无论做什么错事,都不需要承担责任。

  23岁,是成年人了,如果他是一个有完全行为能力的人,就必须承担错误带来的后果。即使孩子犯错,监护人也要承担责任的。

  23岁了,还不知道什么该做,什么不该做,这是一种悲哀。我为他有这样的妈妈而难过,他的妈妈太无知了,23岁还像3岁那样搂着护着,拒绝让他成长,你能护他一辈子吗?他不出去工作,不娶妻生子?你这么教育他,你死了能闭上眼睛吗?他怎么在社会生存啊?

  他的妈妈是法盲,无论孩子多大,只要犯错,都是要承担后果的,尤其是故意破坏的行为。

  当然,这只是个例,但愿只是个例,希望家长看到都引以为戒,孩子不能这么教育,不能这么惯啊!

  从网友提供的监控视频显示,一男一女进电梯后男子开始打量指纹机,不一会使用暴力成功拆下,期间旁边的女子也就是作案男子的妈妈只是轻轻的拍了男子几下,并没有阻止男子的疯狂行为,接着打开电梯门把指纹机从26楼窗口抛下,母子两人都显得非常淡定,仿佛事不关己的样子。

 

  过后物业在检查电梯视频时发现里面的指纹机已被人恶意破坏,经过排查确认是该小区的某业主所为。所幸的是当时指纹机被抛下时并未伤到人,只是在草地上砸出一个鸡蛋大小的坑。物业随后找到那名业主,可她刚开始死不承认,直到物业播放电梯里的视频给她看才肯承认视频里的人正是她跟她儿子。

  这位妈妈向物业承认是他儿子所为,但是拒绝赔偿物业的损失,她的理由是“他还是个孩子”。!最后物业只能选择报警处理,涉事男子家人最后赔给物业7050元。

 

  作为家长,孩子犯错非但不阻止还如此纵容,甚至想逃避责任,其行为可耻可笑!俗话说子不教父之过,父母是孩子最好的老师,你的一言一行一举一动都直接影响孩子的成长。都23岁了还把他当巨婴养,这种母爱不是伟大而是自私,这无疑是最失败的家庭教育了!这位母亲若不好好反省,你的孩子迟早会被你亲手毁掉!
 

  事情的经过是这样的:

  8月18日,一条“贵阳弘宇琉森堡小区业主在电梯里暴力破坏公物,外加高空抛物”的微博引起了网友的愤怒。为一探究竟,19日,记者前往该小区进行了采访,发现破坏指纹机的男子确是小区的业主,已经23岁。目前,涉事男子家人已经赔偿电梯维修费7050元,并做出道歉。 物管:电梯里的指纹机从26楼扔下来 记者看到,微博里的视频显示:一男一女两个人进入电梯后,电梯经停了好几个楼层。随后,该男子开始摆弄电梯里的指纹机,不久便将指纹机暴力拆卸并于26层楼抛下。期间,旁边的女士只是拍了他几下,并未上前阻止。 8月19日中午,多彩贵州网记者来到弘宇琉森堡小区。小区物业负责人姜先生说,8月18日,物业在检查8月17日的电梯监控视频时发现,电梯里的指纹机被人恶意破坏,之后,经过逐一排查,发现是59栋1单元某业主所为。幸运的是指纹机被抛下来后并未砸到人,姜先生告诉记者,指纹机当时把草地砸出一个鸡蛋大小的坑。 警方:涉事男子家人赔偿了7050元 8月19日下午,记者联系到属地派出所的邱警官。邱警官告诉记者,8月18日下午接到物业的报警电话时,警方马上联系到了视频中的两个人。 结调查了解,该男子已经23岁,系成年人。涉事男子之所以这样做,是因为一栋楼的三个电梯里面,有两个电梯安装了指纹锁,而男子家所住楼层的电梯由于地理位置关系不能安装指纹锁,该男子便觉得不平衡,一时冲动就破坏了公物。

  这件事情看了只后,让人感到既可笑又气愤,不仅为这位妈妈、这个儿子、这个家庭担忧。

  1、在父母眼里,多大都是孩子。但这是为人父母的情感使然,不是社会标准。

  只要父母健在70岁在老妈妈的眼里也是孩子。但是作为一个社会人,18岁就成人了。具备一切行为能力,应该能够承担一切行为后果。也应该具备最基本的社会意识,公共道德,遵守起码的行为规范。

  这位23岁的男子,不仅在他妈妈眼里是孩子,在他自己的思维意识里也是“孩子”!以我为主,以自己好恶判定是非。就因为指纹锁在他家楼层不能使用,就恶意暴力破坏,这确实不是一个成熟的成年人该有的行径。

  2、这个男子的行为和思想的形成,与家庭教育有着密切的关系,其母亲富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男子在破坏公共设施之时,妈妈没有严厉制止;在事发物业找到之后,还百般抵赖,拒不承认;直到录像证据摆在面前,不得不承认,但是拒绝赔偿赔偿。直到报警,警察来了之后,才不得不赔偿7500元。
 

  这件事前半段是儿子在表演,后半段是妈妈在做戏。而且戏精附身,完全把一个无赖表演的活灵活现。

  我们可以预见,这位妈妈的行为方式一定不是一时一事形成的,在长期耳染目睹之下,儿子做出如此行径也就不难理解了。

  3、即便是未成年孩子,只要做出破坏公共设施的行为,监护人必须进行相应的处罚和赔偿。

  从另一个方面讲,即便是一个真正的孩子做错事,家长也必须赔礼道歉,进行赔偿,不能以“他不懂事”敷衍塞责。

  举个不恰当的例子,就算家里养的宠物狗伤人,主人还得陪人上医院,打疫苗,赔钱呢,何况是你的孩子?还是23岁的成年“孩子”!

  4、母子俩的行为,说明家庭教育的缺失,是非观念的淡泊,社会责任感的丧失,利己主义的猖狂,无赖行径的横行。
 

  这对母子的整个行为,让我们看到的是自私自利,无赖狡辩,溺爱护犊,无视公德,让人无比气愤。

  对这位妈妈来说,一定要加强自我修养,规范个人行为,给儿子做正面的示范。更重要的是,对儿子要进行正确的教导,这位23岁的“孩子”如果继续这样发展下去,就不是拆锁了,指不定做出多大的危害性举动来,触犯法律,到那时,悔不晚已。即便是这次,高考抛硬物,幸亏没伤人,如果伤人,就不仅仅是罚款的问题了!爱之深,则计之远,让孩子从小造就良好的道德品质基础,才是做人的根本啊!

  对这位23岁的“孩子”来说,责任、理智、公德、秩序,这些词去查查字典吧!

  “他还是个孩子 !”多么熟悉的话。

  这句话养成了多少“巨婴”,也成为了多少护短家长用于掩盖“孩子 ”错误的万能理由。

  简单回顾事件有助于我们更好讨论。

  2021年8月18日贵阳弘宇琉森堡小区某业主,男,23岁,因心里不平衡自家所在电梯没有指纹锁,因此暴力拆卸该小区内其他电梯的指纹锁,并将其从26楼丢下。
 

  当小区物业找到该男子母亲时,该母亲先是百般否认,后在视频事实面前无法否认时,又以“他还是个孩子 !”为借口拒绝赔偿。

  最终小区物业报警,在民警的处理下该男子及其母亲认识到了错误,目前,涉事男子家人已经赔偿电梯维修费7050元,并做出道歉。

  

 

  事件背后的启示!

  1.这件事反映的哪里是家庭教育的缺失呀,完全是一家子人在耍流氓。先是男子暴力拆除电梯指纹锁,并高空抛物,后是母亲极力否认,再是事实面前只认错不认罚……一系列的行为可见这对母子素质之低,安全意识之淡化,法律意识之浅薄,自私自利,最终也自作自受!

  2.毫无底线的“护犊子 ”,实际上是遗祸社会,更是遗祸孩子,也是遗祸自己!巨婴就是这样一步一步养成的。孩子肆无忌惮,家长劳民伤财。

  3.“他还是个孩子 !”不是脱责护身符。父母眼中的孩子不是法律界定的未成年人,犯错犯法就会受到惩罚!

  

 

  家庭教育的几点建议。

  家庭教育是对孩子行为影响最大的教育,一旦家庭教育出问题,学校教育与社会教育很难进行矫正,这里为大家分享三点家庭教育中的原则,希望对您有用。

  1.以身作则树立榜样,上行下效潜移默化。

  2.实事求是不护短,知错能改纠行为。
 

  3.立规矩重习惯,明是非知对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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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3岁的男子还是个孩子?差点把我牙齿笑掉,这么大的巨婴,什么时候能够长大呢?这不是母爱,这是溺爱,这是当今社会某些家庭教育缺失造成的,她们认为儿子在母亲心中永远长不大,放松了对儿子的管教,出了问题只好由法律来行使管教权。

 

  事件还原:8月17日,贵阳弘宇琉森堡小区发生一件故意损坏公共财物案件,母亲带着23岁的儿子走进电梯,儿子暴力拆下电梯内的指纹锁,母亲只是拍了儿子两下,并没有上前制止。儿子把指纹锁带到26楼后,从窗口扔了出去,幸好没有砸中过往的行人。

 

  物业工作人员发现情况后,调取了相关监控内容查看,锁定是59栋1单元某业主所为。刚开始这位母亲并不承认是他们所为。后来在看了相关监控内容后,才承认是自己和儿子损坏了指纹锁。但她以“他还是个孩子”为理由拒绝赔偿。物业公司只好报了案,民警接管了这个案子,在民警的教导下,涉事男子和母亲赔偿了7050元。原来他们1栋楼有三部电梯,其中有两部电梯安装了指纹锁,他们所在的楼层由于地理位置关系而不能安装指纹锁,涉事男子和母亲便对此事怀恨在心,以暴力破坏指纹锁的方式来求得心理平衡。

  母亲把23岁的儿子当孩子看待,一方面说明这个儿子的智力水平可能和一个小孩差不多,在现实生活中也有这样的例子,可能由于小时候受了某种刺激或者先天性的原因等,他们就是活到五十岁,也需要父母的照顾;另一方面说明这位母亲很溺爱自己的儿子,事事顺着儿子,只要他儿子愿意做的事,他母亲都支持,在他母亲眼里他永远是个孩子,并用对待孩子的方式在对待自己23岁的儿子。

 

  这个23岁的儿子也是一个法盲,连是非都不懂,即使是孩子,损坏了电梯里的指纹锁也是要照价赔偿,更何况是23岁的成年人故意损坏公共财物。在这种家庭教育环境下,自培养不出优秀的人才的,如果不加强教育,父母的娇惯很可能会害了儿子的一生,惯子如杀子,这个道理不可能不懂吧?

  23岁男子扯下电梯指纹锁从高楼抛下,妈妈认为他还是孩子拒绝赔偿,属于教育缺失吗?

  事件的经过我就不说了,大概意思就是23岁的儿子因为不满通往自己家楼层的电梯并未有指纹识别,所以故意把设备损坏了。而在物业交涉赔偿的时候孩子的妈妈竟然说“他还是个孩子”,就因为这一句话,把这个原本可能是关注这个成年儿子的心理问题变成了“家庭教育”的问题——因为更多的人可能跟我一样,通过这一句话,放佛找到了这个“大孩子”的行为背后的原因。

  所以我的观点是:的确是家庭教育缺失。

  不良的家庭教育导致“巨婴”的诞生
 

  男子的故意破坏公物行为是可耻的,一个人再过激愤也应该通过合理、合法的途径来解决问题,这是一个人“成熟”的基本表现。

  如果说一时激愤做了错事,那么事后积极承认错误承担责任可能也没有别的影响,但是坏就坏在了这位男子的母亲一句不恰当的“他还是个孩子”。

  他还是个孩子,所以他就可以恶意损害他人利益而不需要赔偿吗?

  没错,对您来说,23岁的成年人还是个孩子,但是你想过吗就三十83岁他对你来说也是个孩子吗?可是对别人呢?对这个社会来说呢?

  他早已成年,即便是他一个“啃老族”,没有收入,那么他仍然也是一个法律上规定的成年人了!

  我这里有两个动图,希望给那些娇惯孩子,总是觉得自己孩子是长不大的“孩子”的父母们看看,自己的溺爱之下,未来会给自己换来怎样的回报:

  动图中的男子向母亲索要2万块钱还银行贷款,但母亲说自己没钱。男子便让她去向亲戚借,母亲不同意,他就直接动了手,看看这气魄,有没有感觉到这时动图里的母亲就如同那“指纹锁”一样的无辜?

  我记得在我小时候,老人们常说的一句话是“惯子如杀子”。

  时至今日,这个道理依旧是存在的不是吗?

  今天你把他当称孩子,试图让他逃避赔偿责任,那么明天你会试图通过这个理由让他躲避何种责任呢?

  不用去工作、游手好闲、坐吃山空……都没关系吗?因为他是个孩子?
 

  这个孩子什么时候能长大呢?

  当你们老了、养不动他的时候,准备拿什么去“饲养”这个“孩子”呢?

  成年人还要多在母亲的背后,你可耻
 

  其实我是不太愿意批判实践中的母亲的,尽管孩子的今天表现是离不开父母的教育影响,但是或有可能他们也有自己的难处,自己的不得已为之,毕竟不认识这家人,所以把所有的责任都推给孩子的母亲我也于心不忍。
 

  但是对于这个23岁的“大孩子”我却是真的一点都瞧不起的。

  我刚刚回答了另外一个问题,讲的是甘肃小伙2008年因为关节炎导致瘫痪在高二的时候休学了,这些年来家庭因为他的生病也因病致贫,孩子为了补贴家用自己开了网店,而不是逃避生活、逃避责任,并且随着身体的进一步康复,这个小伙还开始复习高考,并且在今年考入了甘肃中医药大学这所一本院校。他叫刘志忠!

  而今年广东省首例盲人高考生、揭阳普宁市梅峰中学考生杨晓婷克服巨大的困难,终于被潮汕职业技术学院录取。

  同样都是年轻人,有的人身体“残疾”缺精神超出常人的康健,而有些人身体康健——最起码拆卸指纹锁挺利索的,但是精神已经“残疾”了。

  就在昨晚,我们陪孩子(11岁)活动的时候,孩子先后看到了三起父母呵斥孩子的情况。
 

  孩子自己就三件事情做出点评,认为有的是孩子的责任,有的是父母的不对。

  我们对他的分析表示认同,并且跟孩子说:“其实,爸爸妈妈们很多时候给你提出来的要求也是基于自己的经历和经验得出来的,但是未必一定是对的、合适的,你也需要有自己的判断和思考,如果你觉得不对你可以指出来,我们可以交流,毕竟谁也不能说自己一定是对的……”

  我希望做到的是让孩子能够成为一个主动思考问题、解决问题的人,而不是去做一个“木偶”。
 

  一个有思想的人,愿意去思考问题并且想办法解决问题的人,他是很难成为一个“巨婴”、一个“废物”的,因为他总是能够找得到适合自己价值体现的地方、事情。

  23岁不小了,不知道过去的“暴脾气”是不是给你带来了一些你想要的东西,但是我可以告诉你的是,在社会上,你的暴脾气终究不是你的生存之道,离开了妈妈的怀抱,你不过就是普通青年,没人在乎你妈妈怎么看你……

  23岁男子扯下电梯指纹锁从高楼抛下,妈妈认为他还是孩子拒绝赔偿,属于教育缺失吗?

  妈妈的话没有错,大妈妈心目中,我们所有的人不管长多大,那怕年老,在母亲的眼里永远是个孩子。所以我们得理解妈妈对我们的爱是永远的,也是伟大的。

  8月18日,一条“贵阳弘宇琉森堡小区业主在电梯里暴力破坏公物,外加高空抛物”的微博引起了网友的愤怒。为一探究竟,19日,记者前往该小区进行了采访,发现破坏指纹机的男子确是小区的业主,已经23岁。目前,涉事男子家人已经赔偿电梯维修费7050元,并做出道歉。

  物管:电梯里的指纹机从26楼扔下来

  记者看到,微博里的视频显示:一男一女两个人进入电梯后,电梯经停了好几个楼层。随后,该男子开始摆弄电梯里的指纹机,不久便将指纹机暴力拆卸并于26层楼抛下。期间,旁边的女士只是拍了他几下,并未上前阻止。

  8月19日中午,多彩贵州网记者来到弘宇琉森堡小区。小区物业负责人姜先生说,8月18日,物业在检查8月17日的电梯监控视频时发现,电梯里的指纹机被人恶意破坏,之后,经过逐一排查,发现是59栋1单元某业主所为。幸运的是指纹机被抛下来后并未砸到人,姜先生告诉记者,指纹机当时把草地砸出一个鸡蛋大小的坑。

  
 

  警方:涉事男子家人赔偿了7050元

  8月19日下午,记者联系到属地派出所的邱警官。邱警官告诉记者,8月18日下午接到物业的报警电话时,警方马上联系到了视频中的两个人。

  结调查了解,该男子已经23岁,系成年人。涉事男子之所以这样做,是因为一栋楼的三个电梯里面,有两个电梯安装了指纹锁,而男子家所住楼层的电梯由于地理位置关系不能安装指纹锁,该男子便觉得不平衡,一时冲动就破坏了公物。

  事件中的男子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则由其自己承担民事侵权责任(已经年满18岁)。

  同时事件中男子的两个行为值得思考:

  一是故意破坏电梯,属于故意损坏公私财物的行为,如果造成更严重的后果,可能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

  二是高空抛物。从民事责任说,高空抛物导致他人损害,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从刑事责任上说,我国刑法还规定,高空抛物、高空坠物造成他人人身伤害或者重大财产损失的,将可能构成过失致人重伤罪、过失致人死亡罪、故意杀人罪或者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等罪名,构成以上犯罪的,依法应当承担刑事责任。致人伤亡的,可能构成故意杀人罪。

  所以当我们这位妈妈说他还是孩子时,我们理解,但因此拒绝赔偿可能就不行了,也许你看了上面的两条行为后果,你可能就不会淡定了,因为你的家教缺失,可能将孩子推向犯罪的边缘,到那时哭的机会都没有了。

  这对母子不能简单地说是教育缺失,他们是属于缺德。

  23岁的小孩?在妈妈的眼里,那怕是83岁的儿子,感觉也还是个孩子,这应该也算是中国特色吧。

  不过,回家关起门来,23岁的儿子当孩子养完全没有问题,只要条件允许,哪怕仍然母乳喂养谁又能管得着呢?

  可是,来到公众面前,就得按照法律要求来,23岁,怎么说也是个独立的成年人了,正常情况下,这应该已经是本科毕业,走上工作岗位的人了。

  在如此的情况下,教育缺失的不只是男子,而且还包括这位妈妈,如此的母爱,这男子有什么问题,都是可以理解的。

  而且,这“孩子”就是在妈妈的眼皮底下“扯下电梯指纹锁”而后又“从高楼抛下”;难道这母子真的就不知道高空抛物的危险吗?不知道自己在电梯里却破坏电梯也可能危害到自己吗?

  而就在近期贵阳还刚刚发生了高空抛物伤人的事故。

  而该男子又是破坏电梯设施,又是高空抛物,而做妈妈的事中不加以制止,事后还以他是个孩子拒绝赔偿;就算男子真的是孩子,难得不懂得家长是孩子的监护人,需要管好自己的孩子吗?需要代替孩子承担责任吗?

  在书生看来,这不应该是教育的缺失,他们就是明知故犯,难道他们真的不懂得不可以破坏公物吗?真的不知道高空抛物有危害吗?而且这当妈的不知道自己曾经是监护人的责任吗?

  不过,在查看资料的时候,书生还发现了一个有意思的事,就是对这同一事件的报道,居然出了两个不太一样的版本。

  无论搞破坏的是孩子还是23岁男子,这对母子不能简单地说是教育缺失,因为他们的行为是属于缺德。说教育缺失,那是给他们借口,给他们一个下台阶的理由。

  我自己已经40岁 , 上有年愈古稀的父母在世, 在他们面前我永远是孩子。一些孩子犯的小错误,可能都会被父母所容忍或者谅解。

  

 

  走出家庭进入社会或者单位,没有人把我当做孩子,更多的是社会的公民,学校的一名教,要对自己个人的行为负责。

  因为已经是成年人,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没有人会像父母一样,包容你一切的错误或者失误。

  这则新闻中的母亲,觉得孩子犯的错误没有造成严重后果,有重大的安全隐患存在,电梯运行中,将指纹锁去掉,扔掉楼下导致其他不安全事故发生,或者有人员伤亡以及扔下去,高空抛物,砸伤他人。

  

 

  如果造成意外,你可能就会被追究刑事责任,难道要在法官面前说23岁,他还是你的孩子?我想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不会因为他是你的孩子而对他纵容或者从轻处罚。

  幸亏孩子这样的行为没有对他人造成意外伤害,只是物业报警之后赔偿了相关的损失。所以在我看来,这个母亲的家庭教育这一方面确实缺失。

  孩子的错,有些可以容忍,有些绝对不能容忍你今天容忍一个错误,明天容忍一个错误,对不起了,后天他给你将犯下的事滔天大错,你无法容忍,会受到法律的制裁。

  

 

  我们都说父母是孩子第一任老师,在孩子成长中有不可替代的作用,的确在日常生活中我们可以看到形形色色的父母,对孩子在教育上所反映出的与不同的方式方法。

  在对孩子教育方面,应该教育孩子勇敢的对自己所犯的错误去面对,去承担。家长不必做更多的袒护,因为你今天的纵容与袒护,明天他会闯下大祸,你无法纵容,也许会受到法律的制裁。正所谓大错事由小错积累而成,就是这样的道理。

  这则新闻更多的是反映,家长在家庭教育方面可能过于溺爱孩子,觉得这样的事情,有些小题大做,其实你想错了,23岁已经按照年龄推算已步入社会。

  

 

  在社会中与人交往,在单位中与同事相处,如果对自己的行为没有责任心或者不敢担当的话,以后如何在社会上立足?

  这样的事情被媒体报道以后,我觉得父母更多的去反思自己,过去在孩子教育上的过错,教育孩子以后步入社会应该做什么,不应该做什么,去遵守社会公德。个人有一些不同的想法或者意见,可以通过合理的渠道去反应,不必要那么任性,险些酿成大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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