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乐故事网

”此地无银三百两“,典故中的白银300两在法律中应该如何界定?

  此地无银三百两是出自一个民间传说的典故,说的是有个叫张三的人,喜欢自作聪明。他积攒了三百两银子,怕被别人偷走,就在自家房后墙角处挖了一个坑,将银子埋在里面。用一张白纸上写上“此地无银三百两”七个大字。就回屋睡觉了。此事正好被王二看到,就将银子挖出来后,再把坑填好。也在纸上写到“隔壁王二不曾偷”七个大字,也贴在坑边的墙角上,后来人们根据这个民间故事,把这句话“此地无银三百两,隔壁王二不曾偷”当作一个成语。 本案中,银子是张三埋藏的,在现行的法律中,应认定为埋藏物。 埋藏物,一般是指埋藏于土地中,但也不排除埋藏于他物之中的情况,既可以是私人或单位的埋藏之物(有主财产),也可以是应归国家所有的所有权归属不明之物或者无主物。 《刑法》第270条第2款规定:“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按该条第一款侵占罪处罚。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睡前故事_儿童故事_睡前小故事_童话故事-乐乐故事网 > ”此地无银三百两“,典故中的白银300两在法律中应该如何界定?

评论

留言与评论(共有 0 条评论)
   
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