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乐故事网

如何看待Uber发生全球首例自动驾驶撞死行人事件?

  

 

  昨晚,Uber的一辆自动驾驶汽车,撞倒了美国亚利桑那州一名正在过马路的49岁女性Elaine Herzberg,在被送往医院后因伤死亡,这是首例发生在公共道路上的自动驾驶致死案。

  其实,在去年就有曝光谷歌和其他公司在无人驾驶上取得了一定进展。而Uber的一辆车出现撞死人事件,且为全球首例,必然会引起人行的关注,因为,每一次新的技术革命必将给人类带来发展,正如飞船探月,寻找地外文明和移民外星,人类的探求和发展从未停止脚步。自动驾驶出现首例致人死亡事件不足为怪,比起人类驾车出现的事故,自动驾驶要好得多,因为自动驾驶系统全方位的摄像系统和道路识别系统,比起人脑来说,要快很多倍,不能因为有致死事件就否认自动驾驶的开发和运用。只要自动驾驶综合事件比人工驾驶低,就值得发展和推广。

  经过初步调查,美国警方称此次交通事故Uber不存在过错“事实非常清楚的是,根据受害人横穿马路的方式,无论是有人还是自动驾驶模式,要避免这起交通事故是极其困难的。”她补充说,事故发生地点距离人行横道约100码(91米),“在有照明情况良好的人行横道的情况下,傍晚在其他地方横穿马路是非常危险的”。

  
 

  在首起自动驾驶汽车致行人死亡的交通事故发生后,UBER立即暂停在美国和加拿大进行测试的自动驾驶车,并配合当局调查。而调查的结果是,此次事故中的当事人由于突然横穿马路而导致事故发生,责任并不在Uber。

  这次事故是全自动驾驶技术致死的首例,这让人们想起在2021年的半自动驾驶技术致死的首例,即特斯拉车主Joshua Brown车祸身亡案例。

  当然,尽管这次的事故结果表明责任不在无人驾驶方,但这两起人工智能技术依然带给我们两个不得不面对的现实困境:一、无人驾驶技术目前来说显然还有待完善;二、无人驾驶事故一旦发生,是否有明确的法律条款予以支持各方责任。

  
 

  随着2021年阿尔法狗战胜人类棋手,人们在潜移默化中迎来了人工智能时代,我们知道无人驾驶汽车的本质是人工智能,目的是为了替代人类做机械单调工作,使得人类的生活更便捷高效。AI技术使得汽车驾驶从无自动化到无人驾驶需要经过无自动化、驾驶辅助、部分自动化、有条件自动化和完全自动化五个阶段,最后才能实现无人驾驶。无人驾驶汽车的理想形态是没有任何驾驶结构,我们开车时用到的方向盘、踏板等全都不需要,目前的无人驾驶试验依然是需要有人坐在驾驶座上控制的。

  但实现过程中带来的安全隐患无法忽视,没有相应的法律法规责任明确,无人驾驶就觉得异常危险。

  据相关信息,1968年联合国制定道路交通公约,其中规定,汽车的控制者必须是人而非电脑。但2021年2月,美国改变这一法律,允许无人驾驶汽车上路。这从法律上解决了无人驾驶汽车行驶权问题。

  如果无人驾驶汽车发生交通事故,到底由谁来承担法律责任,如何承担。承担多少?

  
 

  只有把安全问题解决才能使人们在思想中迎接技术变革,人类才能真正进入人工智能的新时代。

  智能汽车到底智不智能
 

  自动驾驶技术已经发展了好多年,经常有人在网上发布自动驾驶的广告,或者食品,但也有很多失败的例子。比如这个视频:\n

{!-- PGC_VIDEO:{\thumb_height\: 360, \file_sign\: \3474ac1063f20063549b1d9d083278ad\, \vname\: \\, \vid\: \0ed18229ad07454b92f02aa7a7ee92c0\, \thumb_width\: 640, \vu\: \0ed18229ad07454b92f02aa7a7ee92c0\, \src_thumb_uri\: \70800007cd61e5e5ec16\, \sp\: \toutiao\, \update_thumb_type\: 1, \vposter\: \

  这种汽车是否得到了相关机构的检验,总不能拿到路上来实验吧,这样的话就会危害公共安全。

  Uber这种实地测试活动是谁批准的,可不可以这样呢?我不明白歪果的法律,我觉得最起码不应该如此草率。必须经过严格的测试。

  我觉得这种电子产品还不够成熟,还有一些自动刹车系统,我觉得都不成熟。这是人变懒了以后的产物。

  还是好好研究吧,别再害人了。

  今天国际新闻被Uber自动驾驶撞死行人时间刷频,但是值得一提的是这次撞死人事件虽然影响广泛,却并不是全球首例自动驾驶撞死行人事件。

  第一,此次撞死人事件非全球首例。

  美国CNN报道,早在2021年,俄亥俄州一名40岁的男子在一辆开启自动驾驶功能的特斯拉汽车中丧生。当时联邦调查人员排除了特斯拉车辆存在缺陷,因为如果车辆存在缺陷的话,可能将导致了特斯拉Model S的召回。这是自动驾驶导致致命车祸的首例案件。美国监管机构确实表示,过度依赖自动驾驶功能导致了当时这起致命车祸。

  第二,此次自动驾驶交通事故发生的主要情节

  美国亚利桑那州这起Uber自动驾驶汽车撞死路人事件发生在周日傍晚,直到一天后的周一傍晚,Uber公司因为这次交通事故暂停了自动驾驶的测试活动。事故发生时,测试使用的基础车辆是沃尔沃XC90,我并不太懂得车辆的性能,但是我知道沃尔沃同比其他车辆,比较承重,和普通车撞击时不容易损坏。

  但是即便这款车和普通车一样,那么路边的行人也经不住它的猛烈撞击。当时骑自行车的伊莱恩·赫茨伯格(Elaine Herzberg)是一名49岁的女性,被撞击后倒地死亡。

  具体交通事故原因还在调查,但可以确定的是被沃尔沃XC90车撞击,事故发生时该测试车辆处于“自动驾驶”模式下,而且有“安全驾驶员”监控。

  第三,这例交通事故案件的影响

  1.Uber公司暂停了如火如荼的自动驾驶测试活动。在事故发生后,Uber公司已暂停在坦佩、旧金山、多伦多和匹兹堡等地展开自动驾驶汽车测试。其发言人表示:“我们对受害者的家属深表同情。我们正在全力配合当地警方对这起事件展开调查。”

  2.或是全球首例自动驾驶汽车致人死亡的司法判例。Uber自动汽车撞死人事件之所以在全球轰动,主要源于这场事故引发的法学界大讨论。

  虽然之前发生过类似的交通事故,但是并没有引发明确的司法判决,而这次的事件则有可能是未来无数起自动驾驶汽车致人死亡案件的先例。

  自动驾驶对于消费者来说仍然太陌生,而且即使是联邦监管机构,对自动驾驶领域内的相关问题还没有给予充分解决。

  作为没有先例的案件的司法处理显得格外重要,需要考虑诸多因素,绝非简单的Uber赔偿就可以一笔带过。

  最后,无辜躺枪的沃尔沃汽车。

  这件交通事故发生的主要根源是正在测试的自动驾驶模式,该模式目前尚在测试阶段,并不成熟、完备。但因为测试使用的基础车是沃尔沃,所以,Uber公司宣布暂停自动驾驶测试的同时,Uber 和 沃尔沃两家公司都将针对测试车辆上的车载电脑事故数据进行分析,美国运输部也将提取相关数据进行分析。

  这对沃尔沃来说也是车子本身质量和性能的一次考验。但是我若是沃尔沃,本身还真不大愿意被彻查,毕竟一检查,很多数据信息等必须泄露。

  本文作者

  
 

  一、新闻背景

  美国时间周日(18日)晚上10点左右,优步的一辆自动驾驶汽车在亚利桑那州Tempe市发生交通事故,与一名推着自行车、正在过马路的行人相撞,致使行人不治身亡。

  这不是自动驾驶汽车的首次致死事故,但却是导致行人死亡的第一起事故。

  Tempe市警方声明,优步车辆在发生事故时是自动驾驶模式,车上有一名安全员司机。

  路透社报道称,这是全球首例自动驾驶车辆致人死亡的事故,可能对该项新技术形成冲击。

  一名优步发言人称,优步将暂停其在美国和加拿大的自动驾驶项目。

  
 

  事发路口

  
 

  二、本案如何归责?

  (一)行人

  从目前得到的信息看,行人在人行道上正常行走,她没有责任。

  (二)车上的安全员司机

  警方已查明,优步车辆在发生事故时是自动驾驶模式;

  事故车上虽有一名安全员司机,但他并不是驾驶人,他应该也没有责任。

  (三)优步公司

  1、优步是车主、无人驾驶技术的发明人,它应该承担民事责任;

  2、优步已宣布暂时中止一切实地测试活动、协助警方调查,公司CEO达拉·科斯罗萨西向受害者家属表示慰问,已实际承担起责任。

  (四)具体归责方法

  1、只能依据现有法律

  如果一定要解决眼前的问题,那也只能根据现有的法律去要要求汽车公司承担一定限度内的民事责任。

  2、美国法官可以“创设法律”

  不过在美国,法官是可以“创造法律”的;

  那就期待美国法官处理这个新的法律问题、给我们以合理的答案吧。

  
 

  三、对新技术、新模式、新方案如何归责?

  机器、无生命的物、没有法律上主体地位的物,有没有法律责任?

  它们如果有法律责任,如何去追究、如何让它承担?

  这还是一个法律盲点,法律的空白地带。

  目前的、现实的法律,还很少关注到它们、还没有对它们进行规范。

  
 

  在新时代里,人工智能、无人驾驶技术、区块链、知识变现等等新技术、新事物、新模式不断涌现,这就促使我们的法律制度要有超前意识、包容态度,否则,很多情况下出现法律真空,争议无法解决,正义无法保证,科学技术的发展受到阻碍。

  现在对这些谈“归责”,还为时过早。

  陈律师观点:本标题的描述带有误导的性质,任何一个交通事故发生后首先需要查明的就是责任认定的问题,如果是行人负全部责任那自然和车辆就没有什么关系,这个前提没有查清楚就来谈车辆“自动驾驶”的安全性属于本末倒置了。事件回顾

  据华尔街日报报道,美国东部时间3月19日晚间10时许,一辆Uber无人驾驶车辆在亚利桑那州的坦佩市撞到一位女性行人致其死亡。

  据当地警方称,事故发生地点临近Mill大道和Curry街,Uber自动驾驶汽车正在朝北行驶。当时优步的汽车正以无人驾驶的模式行驶,内有一名操作者,但没有搭载乘客。

  在此次事故中死亡的是49岁的伊莱恩-赫茨伯格(Elaine Herzberg)。 当时49岁的Elaine Herzberg正在人行横道外的地方推着单车行走时被该辆Uber撞到,这名女子被送往了附近的医院,但因伤势过重死亡。

  优步CEO达拉·科斯罗萨西(Dara Khosrowshahi)随后在推特上发布消息,向受害人的家属表示慰问。

  推特截图

  “亚利桑那州出现了令人难以置信的悲伤消息。”Uber首席执行官(CEO)Dara Khosrowshahi在推特上写道,“我们正在与当地执法部门合作,以了解事故是如何发生的,我们的心与受害者家属在一起。”

  Uber公司在推特上称,“我们对受害者的家庭表示同情,我们正在与坦佩警方和当地政府配合对事件进行调查。”

  在事故发生后,Uber临时暂停了在坦佩、旧金山、匹兹堡和多伦多的自动驾驶车辆路测,一位Uber的女发言人称,公司正在调查事故并与当局进行配合。

  美国国家运输安全委员会(The National Transportation Safety Board)和美国国家高速公路交通管理局(The Department of Transportation’s National Highway Traffic Safety Administration)都表示,将派遣人员去坦佩市调查事故。

  美国国家高速公路交通管理局称,正在与Uber、州政府和沃尔沃(Volvo)联系。Uber的自动驾驶技术是借助于沃尔沃的车辆进行测试。

  沃尔沃在一份声明中称:“我们已经了解到该事件,我们与受害者的家庭同在。”

  初步调查显示:在这起交通事故中,优步可能不存在过错。

  事故发生后,优步宣布暂停所有自动驾驶汽车测试项目。事故发生地坦佩市警察局局长西尔维亚-莫伊尔(Sylvia Moir)表示,初步调查显示,在这起交通事故中,优步可能不存在过错。

  莫伊尔向《旧金山纪事报》表示,优步自动驾驶汽车配备的摄像头拍摄的视频显示,这次交通事故过错可能在受害者本人——今年49岁的伊莱恩-赫茨伯格(Elaine Herzberg)——而非优步。

  莫伊尔称,“事实很清楚,根据受害人横穿马路的方式,无论是有人还是自动驾驶模式,要避免这起交通事故是极其困难的。”

  她补充称,事故发生地点距离人行横道约100码(91米),“在有照明情况良好的人行横道的情况下,傍晚在其他地方横穿马路是非常危险的”。

  这起悲剧事件凸显了自无人驾驶汽车诞生以来一直存在的担忧。

  虽然当时优步测试车辆处于自动驾驶模式,但前排座位上坐有一名司机。

  但莫伊尔表示,这名司机似乎没有采取任何动作来避免这一事故的发生,“司机称受害人突然就出现在他们前方。他收到的第一个交通事故警报是碰撞的声音。”

  《旧金山纪事报》刊文称,初步调查显示,优步汽车当时速度为每小时38英里——而该地区限速为每小时35英里,而且没有尝试刹车。警方认为赫茨伯格可能属于无家可归者。

  据《旧金山纪事报》称,坦佩警方计划与来自美国国家交通安全委员会和美国国家公路交通安全管理局的调查人员合作,搞清楚这次交通事故的原因。

  律师观点:

  从本次事故的调查来看,由此来判定自动驾驶技术的安全性可能还是有失偏颇了,车辆的自动驾驶技术再完备也挡不住行人的违规穿行。也就是说,如果换到是驾驶员来驾驶也无法避免此次事故,那么得出“自动驾驶技术不安全”的结论就是不合理的。在我看来,自动驾驶技术只要能做到做到和一个娴熟的驾驶员一样的安全驾驶就是一个合格的技术了。至于责任在第三方所导致的交通事故还要求自动驾驶技术能够避免则属于要求太高了,当然,如果技术上能够做到当然更好,但是毕竟那是属于“锦上添花”的事情,而不是其“理所当然”。在中国,假如自动驾驶技术能够完美的避免“碰瓷”那当然会受到所有人的追捧,做不到也不至于受到指责,毕竟,这只是一个自动驾驶技术,而不是“防止碰瓷”技术。

  美国亚利桑那州,当地时间周日晚十点左右49岁女性Elaine Herzberg在横穿马路时,被一辆Uber自动驾驶汽车撞击,因为伤势过重经送往医院抢救无效死亡,这也是自动驾驶首次撞死行人。
 

  细节方面:

  1. 该时段无风、无雨、光线. Elaine Herzberg因违反交通规则横穿马路,从路中间穿出快要走到路边的时候,在最外车道被一辆行驶速度约65km/h的(由XC90改装)径直撞倒;

  3. 撞击处为骑行者膝盖处到自行车前刹之间,现场未见明显的刹车痕迹。

  附:从上图看,1.XC90未见有明显刹车痕迹,轮胎未偏转,说明是径直碰撞;2.从自行车损坏方向看,确实是受到了侧向撞击。

  经事后确认,当时主驾上有一名司机,但他并未及时发现有人横穿马路,直到Elaine Herzberg被撞倒才意识到发生了车祸。而在此过程中,车辆的驾驶权全权由自动驾驶汽车全权主管。

  据当地警察局发言人Josie Montenegro描述,在自动驾驶模式下的Uber车辆并没有出现故障和技术失误,并强调:“在观看过车载录像之后,我们发现无论处于哪种模式(自动驾驶模式以及人类驾驶模式),本次碰撞都难以避免,因为受害人是从暗处突然闯入机动车道的”。不过警方尚未公布事故发生时的视频,对此观点我保留意见。

  附:车祸发生后,Uber立即停止了在凤凰城,匹兹堡,旧金山和多伦多的无人驾驶测试,而且没有鲁莽的断言自己无过,称会与当地执法部门合作,以了解事故的真相。

  l 是否和XC90的AEB功能失误有关?

  就行人安全碰撞功能来说,我们最先想到的就是AEB功能(自动紧急制动系统)。虽然这是一款经过改装后的XC90,但我们并不清楚Uber是否保留了原车的部分功能,所以我们有理由怀疑XC90的AEB功能没起到作用。

  附:早在2021年8月19日,沃尔沃汽车与Uber达成战略协议,将联合开发下一代自动驾驶汽车与技术,而两家公司将为该项目投入共计3亿美元。所以我有理由相信,沃尔沃并不仅提供汽车这么简单。

  从案发环境看,晚十点左右,无风、无雨、路面较宽(四车道)、车流量少、光线昏暗,这些条件虽不算十分苛刻,但放在一辆自动驾驶汽车上还是不能百分百让人信任。

  为此,我找到了XC90在2021年由E-NCAP出具的安全评估报告。报告显示,在AEB测试中,XC90在所有测试环境中均能避免碰撞的发生,在该项目中获得了满分3分的成绩(事实上,还是超额完成要求)。

  这样一来,E-NCAP的测试要求就成了相对重要的衡量标准了。简单说,E-NCAP对AEB系统的测试包括两部分,即AEB City(市区)和AEB Inter-Urban(城间)。本次主要涉及城间路况,速度范围为30-80km/h,评价包括自动刹车和前方碰撞预警两项。

  为了客观的检验AEB系统在现实的行驶道路中的工作,E-NCAP一共模拟测试了四种情况:

  1)接近一辆静止的车辆;

  2)接近一辆慢速移动的车辆(前车以20km/h的速度行驶);

  3)前车突然急刹(两车时速均为50km/h,前后车距离为12m,减速度为2m/s²);

  4)前车突然急刹(两车时速均为50km/h,前后车距离为40m,减速度为6m/s²)。

  参照以上,此次事件比较像AEB Inter-Urban(城间)测试下,接近一辆静止车辆的情景,不过以上测试均在白天完成,不能否认存在偏差。(由于人是横移,且为慢速走动,可以近似认为是静止)

  附:事实上,它的主动安全系统还获得了满分13的成绩。(速度辅助系统3分、电子车身稳定系统3分、安全带未系提醒系统3分、车道辅助系统1分、AEB高速制动系统3分)

  另外,E-NCAP在2021年开始推行了动态行人防撞测试(主要考核的就是AEB功能),虽然XC90没有参加测试,但从参与测试的XC60、S90和V90来看,测试结果显示,车速为60km/h时,依然能保证成人的安全。

  不过要说明一点的是,沃尔沃XC90(2021 E-NCAP)在降低行人碰撞的伤害上还没有做到顶级,得分25.9分,满分占比72%。从碰撞分析来看,在进气格栅与大灯上方的引擎盖区域对行人保护较少,评价为“差(Poor)”,而本次碰撞点恰巧就在此处。

  附:E-NCAP行人保护测试是受测试车辆以40km/h的速度,撞击模拟行人头部、大腿(骨盆)、小腿的器材,之后考察受测试车辆的保险杠、发动机罩、发动机罩前缘等部件在撞击中对于碰撞能量的吸收,同时评估行人头部、骨盆和腿部的受保护情况。

  自此,对于XC90(或者说沃尔沃)来说,主要有两个关键信息:

  1.沃尔沃XC90的主动安全系统应该是能应付大部分情况的,即便效果不佳,也不至于毫无反应(司机说汽车并未作出任何提醒)。我倾向于该车的硬件和软件系统作出了改变,所以请大家不用担心非合作版XC90的安全保护能力;

  2. 虽然实际碰撞速度超过了测试要求20km/h,但对安全标杆的沃尔沃来说,还是需要反思下,谁让你是沃尔沃呢?

  l Uber得反思自己了

  去年无人驾驶版XC90在美国翻车的消息还历历在目,虽然当时确实是因为其他车辆违规驾驶导致,但不得不承认,自动驾驶汽车无法像人一样快速应对。

  根据Uber的内部文件,从2月1日到3月8日,总共43辆路测汽车,平均每行驶1.29公里就需要辅助司机接手一次。关于脱离报告的重要性大家可以参考此前车聚发表的【自动驾驶《脱离报告》: Waymo 和通用称王称霸,奔驰垫底|聚闻】。

  虽然此前脱离报告统计的是加利福尼亚州,可能与Uber的内部文件显示的测试地点有一定出入,但仍具备一定参考性。可以看到,Uber在其中的表现倒数,不及奔驰,而与有着千丝万缕的老冤家Waymo相比,那简直就是被碾压,要知道后者每9006公里才发生一次人工干预。

  回到本次事件,就硬件技术来说,Uber这款无人车还是相当扎实的,配备了激光雷达、摄像头、GPS 等一系列传感器和中央计算机,按理说不会出现这样的重大失误。因为除了环境较昏暗外,并没有诸如恶劣天气,人突然窜入的情况(如果人从路边闯入车道,那就不怪Uber了)。

  事实上Elaine Herzberg是从路中间慢速走到到路边时发生的车祸,探测车道内的信息本就是在自动驾驶汽车的职责范围内,按理说在碰撞之前它是有足够的时间和条件探测到危险的。

  不能否认Uber在近些年对自动驾驶领域的积极投入,但他们总是很心急和心存投机。比如去年12月的“闯红灯时间”,Uber以“测试技术并非完全无人驾驶”为由辩解,未果后,加州将其路测项目下16辆汽车吊销资格,今年1月一些车辆才刚刚以“绘图车”的身份重新上路。此外,更广为人之的Uber和Waymo专利案就更不用提了,被割肉的Waymo自怕现在正在偷着乐吧。

  当然,我们也不能因为此事完全否认Uber的投入。从技术角度说,本次事件有一些还需要确认的问题:

  1. 自动驾驶的识别能力在夜间会变弱,特别是当该物体与环境颜色接近时。比如假如Elaine Herzberg穿的是一件黑色的衣服,可能系统会漏判;

  2. 我们知道探测器在探测物体时,是会考虑常识问题的,比如人形大致应该是什么样。典型的例子,比如沃尔沃的袋鼠避让技术,他们可以通过雷达和摄像头检测驾驶途中可能出现的袋鼠,在必要情况下,还会使用自动刹车功能。

  而针对此事件,由于Elaine Herzberg当时推着一辆自行车,系统可能未及时反应过来这是什么东西,又由于光线昏暗,辨识就变得更加困难了。

  l 小结

  可以肯定的是,自动驾驶技术还有太多的未知和亟待解决的问题,虽然Uber犯的错误,大家都可能会犯,但为科学买单的解释真的太过冠冕堂皇。我们需要激进派刺激时代的快速进步,我们也需要更加合理、安全、可靠的技术夯实基础。

  在结束本文时,据外媒USNEWS发布的消息称,沃尔沃确认了该事故中的 SUV 是该品牌旗下的 XC90 型号,不过 Uber 使用的是其专门用于自动驾驶测试的版本。沃尔沃发言人 Russell Datz 表示这一自动驾驶技术并不是由沃尔沃开发的。但我还是想说,本次事件双方都需要重视起来,让逝者安息。

  无人驾驶气车撞死了一名过马路的女性,车祸原因不明。这是什么情况?优步公司研发的无人驾驶气车,就是为了不负责才有这样的研究成果吗?你这样的发明创造分明就是杀人武器。有人驾驶的气车还频发车祸呢,何况无人驾驶。交警就不该让这种无人驾驶的车上路,撞死过马路的女人,就是用生命做实验呢!优步公司必须负全责。

  对于Uber最近发生的自动驾驶汽车致命碰撞车祸的调查还在继续,尽管有录像但究竟是哪方需要为此负责还是不好下定论。然而最新的一份报告显示,Uber在将其自动驾驶车队从福特Fusion换成沃尔沃XC90之后还做了一个调整--减少了大量LiDAR传感器的使用。

  获悉,Uber在Fusion安装的LiDAR传感器数量为7个,但到了XC90却变成1个。

  LiDAR是自动驾驶系统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它能帮助检测到出现在汽车周围360度的物体。主LiDAR传感器通常都被安装在汽车车顶位置,就像上图展示的那样。按照惯例,自动驾驶汽车测试者还需要在汽车两侧以及前方安装更小的LiDAR传感器以此来弥补车顶LiDAR的盲点。

  针对这一调整,Uber似乎打算用额外的雷达来补偿--XC90使用了10个雷达传感器,而此前的Fusion则只有7个。然而,Uber还减少了XC90上的摄像头数量,从原先的20个降至7个。

  结果是这辆自动驾驶汽车可能看起来更炫酷但现实却给了这家公司重重一击。为XC90生产车顶LiDAR的公司Velodyne认为,自动驾驶汽车应当在两侧也安装LiDAR以此来避免发生撞到行人的情况。

  不过这里要特别指出的是,这份报告并没有得出XC90缺失的安全传感器需要为这起车祸负责,所以确切的车祸起因还需要接受更进一步的调查才行。

  按照目前看到的一些报道材料说,那位行人穿越马路,事发突然。因为车子震动,驾驶员才意识到可能撞上什么东西了。

  
 

  真相如何还要等待调查结论。假定上面说的是实情,那么归责问题就需要考虑几个方面。首先一个是紧急状况下的反应速度。我们知道司机看到情况后做出正确的操控,是需要反应时间的。如果行人穿越,违规在先,而又十分突然,以致普通的车辆在正常行驶速度下司机都来不及反应和避险时,逻辑上司机应该无责。实际生活中有时因为难以还原现场,或者纯粹出于人道的原因,可能要司机也分担一点责任。但原则上还是要承认,假如超出了人的生理反应的极限,就不能让他担责。

  
 

  但是放到无人驾驶这里,情况就变得复杂了。无人驾驶的车辆在识别路面情况并作出反应的时候,它的反应速度是比人类更快呢,还是一样,还是更慢?这个涉及很专业的知识,可能还有技术秘密或者商业秘密,我们就没法下判断了。

  
 

  也可以换一个角度来讨论。无人驾驶的技术还不是足够成熟,在各种判断和避险方面还存在很多不确定性。那么当车辆在路面测试的时候,就给交通安全包括行人增大了风险。即便行人有所违规,但仍然可以辩解说事先并不知道路面风险已经加大了,否则后果不会这么严重。这样来说,负责测试的优步公司就要担责,最起码也是没有事先告知其路面测试会带来风险。好比麦当劳要在店里摆一块牌子说,地面湿滑请小心。因为曾经有老太太滑倒受伤,要求高额赔偿,官司还打赢了。

  
 

  说到底,比归责问题更严重的是风险和信心问题。所谓风险,就是技术成熟到什么程度,还不清楚。而出了事故之后,责任问题可能变得非常复杂,以致难以找到谁该负责。比如,在复杂路面出事故,对普通车辆来说,我们可以归责于司机疏忽。但无人驾驶的车子按程序走的时候也出事故,能不能说它疏忽呢?无人驾驶的“疏忽”到底是什么意思呢?总之,技术和责任的不确定就是风险。风险呈现出来之后,就会损害公众的信心,损害优步公司的声誉。假如法律很清楚,归责很清楚,反而不会损害信心。技术的进步原则上说是好的,但必须承认,在风险和信心方面,无人驾驶技术还要过很多道坎。

  先说几个无关的事情,慢慢的咱们引入正题。

  16年6月6日,瑞士全民公决一件事情——每月每个瑞士公民将获得2500瑞士法郎(约合2560美元),即便是每个未成年人也将获得625瑞士法郎。这些钱只要你有瑞士国籍就可以拿到。

  最后高素质的瑞士人以79.6%不同意否决了这项决定。

  
 

  以上是故事1

  今年年初富士康旗下的群创光电透出消息,要在18年年底将群创造光电的员工由六万多人减少到不足五万人。一场大规模的裁员将降临在每天辛苦为大家制作Apple手机的流水线员工身上。面对巨大的成本压力,富士康引入了大量的工业机器人。

  这是故事2

  波音公司17年4月公布了17年第一季度财报,17年第一季度波音营收达到了226.32亿美元比16年同期略有降低,但在17年第一季度其中实现了14.51亿的净利润。比16年第一季度的12.19亿美元增长了19%。波音当期可运营现金流20.94亿美元,比去年同期12.75亿美元增长64%。

  其利润增长点来源于大规模的裁员,节省了人力成本。生产线现在由机器人全民掌控,设计成型的波音777客机可以在机械手下完成组装。

  这是故事3

  
 

  其实,还有很多类似的故事可以讲出来。

  
 

  人工智能取代人类投入生产过程中的时刻已经到了。并不是什么科幻小说中的情节。AI自动驾驶汽车行驶过程中产生交通事故即便不在今天发生也会立刻在明天发生。撞的人多了就不是新闻了。

  
 

  对于全名发钱的事情,实际上也离大家不远了,大量的机器人进入工厂等劳动密集型地区,那么就会相应的挤占人们的就业空间一方面造成大量的失业潮流一方面又将资金更加集中在资本手中。全民发钱的状态就是当你的工作被机器取代后,那么很多的购买机器的人需要就使用机器上税。来补贴因为机器带来失业的人员。

  而整体上的未来会造成全民失业的状态,后期大部分人的生活收入都会依靠失业补偿金了。到那个时候机器、人工智能也就成了人类社会真正的不能缺失的部分。现在AI撞了个人就需要大惊小怪吗?一方面的悲哀可以理解,但基本上自动驾驶、自动加工等等的进程还是不会停止的,以后还会撞死更多的人罢了。

  
 

  从整体上,实际会出现自动驾驶汽车不会有交通责任一说的情况发生,同机器带来机器税一样,自动驾驶车的车主也会需要支付大量的保险金用以补贴自动驾驶汽车所带来的伤害损失。但线%以上市场的时候,自动汽车所需要支付的保险金似乎会比交强险还少,毕竟自动车的事故率还是要远远的低于人驾驶的传统汽车的。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睡前故事_儿童故事_睡前小故事_童话故事-乐乐故事网 > 如何看待Uber发生全球首例自动驾驶撞死行人事件?

评论

留言与评论(共有 0 条评论)
   
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