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乐故事网

中世纪欧洲猎杀“女巫”的暴行到底有多残忍?

  \"中世纪\"——欧洲黑暗时期的代名词,起止时间约公元476年—1453年,在这将近1000年的时间里,欧洲大陆的黎民百姓不仅在肉体上饱受战乱之苦、黑死病之恐,而且在思想上还受到宗教的控制。而在宗教活动中最灭绝人性就是在15至18世纪一度兴起的\"猎杀女巫\"风潮,一场用了整整三个世纪就将大约十万名所谓的\"女巫\"以各种惨绝人寰的方式处死的疯狂活动。

  女巫,又称魔女,是西方文化中使用巫术、魔法、占星术并且以此类超自然能力行事的女性。然而这些\"超能力\"者却引起了教会的不满,在教徒们心目中只有上帝才能拯救苍生,其他拥有所谓\"自然神力\"的人自然不能容忍。于是教会将女巫描绘成恐怖的老妖婆,骑着扫帚到处飞,诅咒、投毒、散播瘟疫的形象。1484年,教士Heinrich Kraemer与Johann Sprenger,更是撰写了荒谬的《女巫之槌》一书,详细列举了多种识别女巫的方法,于是被妖魔化的女巫逐渐成为众矢之的,无知的欧洲民众把各种天灾人祸都归咎到她们身上,并在教会的教唆下残忍地屠杀她们。

  当然,如果说只是抓住所谓的\"女巫\"后就立即处死的话,这种残忍程度在中世纪这个特殊的黑暗时代还谈不上边。那么具体迫害流程又是什么样的呢?往下看:

  ①被指证的女巫她们最先受到的是来自人民群众的批判,在抓捕其间,她们可能会受到被无知蒙蔽双眼的人群的人身攻击,而且还会在审判时听到不堪入耳的言语辱骂,受到来自肉体和精神上的双重迫害。

  ②行刑者会将她们全身的毛发拔光(包括下身的体毛)不给\"恶魔\"栖身之地。这种行刑方式倒是和我国古代的髡刑有几分相似,更多的是侮辱受刑者的人格,造成精神伤害。

  ③恶魔的栖身之处被拔除后,行刑者下一步则是将这些女巫们捆绑起来,寻找所谓的\"恶魔存在的证据\",而让人匪夷所思的是这些证据可能就是一块胎记或者一个疤痕,随后行刑者会利用针刺全身的方式驱逐恶魔。真的是验证了中国一句古话\"欲加之罪,何患无辞\",而此时的女巫历经是经历了数次的伤害了,但是还没结束……

  ④这些女巫最后的结局只有一个——被处死,但是在处以极刑的方式上却千差万别。除了常见的火刑、水刑(男女有别,妇女更类似我国古代的浸猪笼)斩首、凌迟、绞刑等,虐巫成瘾的教徒甚至还沿用和发明了别具一格的处刑方式:\"清洗灵魂\"、\"女巫的座椅\"、\"铁处女\"、\"西西里铜牛\"、\"死亡轮\"、\"锯刑\"……

  下面我们不妨就通过几种刑具来见识一下\"猎杀女巫\"的残忍。

  一、女巫的椅子(13世纪至19世纪盛行)

  

中世纪欧洲猎杀“女巫”的暴行到底有多残忍?

  这种道具准确来说并不是用来处刑的,而是用来逼供的,适用人群往往是被怀疑成女巫或者与恶魔达成同盟的人。整张座椅上布满了密密麻麻的钉子,包括靠背、扶手、索铐等也无一例外。

  受刑者事先被脱光衣物,毫无遮拦地坐在椅子上,然后手脚被牢牢地固定在扶手和椅腿上。由于自身重力的因素,受刑者的身体会下降,接触到布满钉子的座位,尽管有些受刑者能够提前预知痛苦,但是这种酷刑并不是三两分钟就完事的,据史料记载有些人的行刑过程甚至会超过24个小时!毕竟一旦招认,离死期就更快了。随着时间的转移,受刑者会尝试将背部靠在椅背上,企图用钉子和背部产生的阻力来来缓解臀部下沉接触钉面的痛处。在此期间,会有部分无法忍受痛苦的受刑者招供,也有一些抵抗力爆表、坚守本心的人,但是无论是否交代,最终也是免不了死亡的下场。哪怕是那些全程闭口不言的人也会被行刑者试作为其使用巫术的铁证,也会在受刑结束后迎来一个非死不可的刑具。

  代表地区:欧洲大陆(远至沙俄) 残忍指数:★★☆

  二、铁处女(史书记载1515年8月15日第一次使用该装置)

  在美国惊悚片《断头谷》中,男主回忆母亲因施行巫术被关入铁处女中,最终被残忍杀害的一幕想必令很多看过的人都印象深刻。

  那么这种酷刑究竟是什么样的呢?铁处女的制造非常严谨和精密,有左右两扇门,内部布满了避开人的要害的长钉(避免让受刑者过快死亡),在受刑的女巫来到铁处女之前,行刑人就会预先启动一个机簧将两扇门打开,让女巫们先睹为快,一方面给她们一个\"下马威\",另一方面让她们做好心理准备。接下来是准备受刑,在众目睽睽之下,受刑的女巫会被送去铁处女中,躺在刑具里来迎接下一步处置。确认受刑的女巫已经躺好后,行刑人会再度启动机关,让门关闭到尖刺正好触及人体的程度。接著,透过螺旋转紧,让门一寸一寸的关紧,此时被困在铁处女内的受刑者身体也在慢慢被刺透,鲜血缓缓淌下,发出痛处不堪的呻吟。一番过后,里面人声渐弱,伴随着最後大门的完全闭合,整场处刑也标志着结束。\"聪明\"的德国人为了方便处理尸体,还在铁处女底下安置了一整条垂直的地道,行刑者只需启动机关,打开暗门,下降的尸体就会直直落在尽头是一连串高速旋转的刀刃上,顷刻间,尸骨无存。行刑者最後只需要把血水冲入隧道中就可以保持乾爽清洁。

  代表国家:德国 残忍指数:★★★★

  三、烤铜牛(公元5世纪左右)

  这种刑具想必大家可能在很多影视资料中都略有耳闻,一种高温与铜器的组合,但是残忍程度远远超过我国商朝的炮烙(个人观点)。烤铜牛的外表是个加大号腹部中空的牛,只不过身体是用黄铜浇筑的罢了,因为这种材质能更好的传导和保持热量。那么这种残酷的刑具是如何工作的呢?

  行刑者会先打开牛背上带着锁子的入口,然后将受到束缚行动受限的受刑者放进去,铜牛内部会有一部分多余的空间,可供受刑者进行小面积活动,但是难以翻身,头还被卡在牛的咽喉处。接着受刑者在牛腹下放上柴火,点燃后烘烤牛肚,受刑者就在这个特制版的\"烤箱\"中接受炙热的洗礼。随着铜牛内部温度的逐渐升高,受刑者会有窒息感,然后会将嘴凑到一个与外界互通的气管处大口的呼吸,然后在外面的人通过气管就会听到牛低沉的哞叫声。这种行刑方式一般会在15-20分钟内结束,死者有部分是在高温的影响下窒息身亡,但是更多的是被烧的面目全非而死亡的。是当时西西里地区不出则已,一出必死的刑具。

  代表地区:西西里岛 残忍指数:★★★★☆

  当然以上只是从处刑手法上反映猎杀女巫的残忍程度,接下来我还将以更加直观的数据简单向各位展示这场丧心病狂的行为。

  最早:英诺森八世在1484年发布的通谕——臭名昭著的《女巫之锤》,实质性拉开了欧洲大陆的猎巫活动。英国埃塞克斯郡在1560年–1680年间猎杀的女巫268人;在瑞士的沃州某地,1591年–1680年九十年不到的时间就处死女巫约3371人,平均每10天就会有一人以女巫之名处死……

  最多:据不完全统计,在短短的300年间,约有20万\"女巫\"被处死。

  

中世纪欧洲猎杀“女巫”的暴行到底有多残忍?

  最荒谬:我们以1599年3月24日被指认为女巫玛格蕾塔·M的供词来看:

  1.十年前的一个晚上,在她的花园里出现了一个黑面男人,这个男人与她调情,她满足了他的意愿,他是一个性情冷酷的人。

  2.他说服她,不要相信上帝,她这样做了,但她马上感到了愧疚。

  3.这个男人说,他叫黑眉林,并给了她一个巫法扫帚,还有一些巫膏(用于施巫术)。

  4.她曾在夜间在她的花园里飞行过一段时间。

  5.她曾用这个扫帚飞到格欧革家,还去过卡塔琳娜家、安娜家。

  6.还有许多她不认识的女人,来过她家,她们在一起又吃又喝。

  荒唐的供词很快迎来了法庭荒唐的判决:利剑斩首,柴垛烧尸。

  想想看一回到中世纪就有被指认成女巫,然后不明不白的处死的危险,还有哪位女生抱有穿越去看英俊潇洒的骑士的想法?

  正义或许会迟到,到永远不会缺席。终于,随着文艺复兴、启蒙运动等一系列具有人性理性思想文化运动的开展,一些良知尚存的人群开始为不公平的审判申冤,他们提出了自己的观点和看法企图引起教会的注意,但是他们中的有些人不乏也成为理性的牺牲品,好在更多人开始反思起之前的荒谬行为,反对迫害女巫的思想也逐渐为人所接纳。

  自此不少地区也开始为被迫害的女巫恢复名誉,试图减少罪恶感,但猎杀女巫的这段残忍历史始终笼罩着欧洲大陆,成为挥之不去的阴霾。

  大家好,我是以史为鉴。

  “你会被折磨得薄如羽翼,阳光会穿透你的身体”。

  在这幅19世纪的雕版画中,一个被当做女巫的年轻女性将面临修士全方位的“检验”与“询问”。被剥掉全部衣物后,这个可怜人将受到多种酷刑,直到旁边的记录者诱使她说出修士们希望得到的供词。仅仅图中展示出来的刑具就包括指枷、烙铁、提琴枷、链枷、镣铐、钳子,以及恐怖的拉肢架的一部分(在右侧)。而在她招供后,面临她的可能是“仁慈”的绞刑或者斩首,或者是一般性对待女巫的归宿:火刑柱。

  两个著名的来自德意志的多明我会(Dominican)修士——海因里希·克雷默(Heinrich Kraemer)和约翰·斯普伦杰(John Sprenger),他们合作写了一本旷世奇书《女巫之锤》(Malleus Maleficarum)。该书的全名意为“如同最有力的长矛,女巫之锤会给女巫及其异端邪说以毁灭性打击”。

  我们看看《女巫之锤》这本书中是如何宣扬女巫的,书中写到:

  (女巫)她们会召唤冰雹和有害的大风暴、闪电;使人类和动物不孕;对魔鬼言听计从,对孩童不是杀掉就是吞掉。(她们)使载着人的马陷入癫狂;她们可以在空气中将自己由一地传送至另一地……

  她们能够迷惑法官和宗教审判官,以使之不伤害她们;她们不仅使自己也使别人在酷刑下默不作声……

  女巫们会在每年的夜半集会上聚在一起,并向撒旦宣誓道:她们将会竭尽全力,尽可能多地杀死3岁以下的孩童。她们会以亲吻魔鬼的屁股来表示协议的达成,然后开始她们的终极暴行(即肆无忌惮地烘烤、吞食婴儿)……

  这幅画中,左侧三名即将被烧死的女巫口里飞出来了一个恶魔,画的后方还有一个将要被“仁慈”的斩首的女巫。

  以史为鉴将在下面的论述中尽量避开一些特别残酷黑暗容易引起不适的真实案例,仅仅举几个记载在历史史籍中的残酷案件。

  “恶魔印记”(Devils Marks)是一件很虚的概念,解释权全部属于以铲除女巫为乐的修士。

  在遇到一个疑似女巫的时候,这些修士首先将受害者剥完衣物,剃光毛发,在她身上寻找所谓的恶魔印记。

  在修士看来,疑似女巫身体上的胎记、黑痣、痦子都是恶魔印记的一种。要是怀疑的对象长了六指儿、耳朵比别人尖,虎牙比别的人长,那就可以基本断定对方是女巫。

  如果一个疑似女巫,全身都非常的干净,都找不到一点所谓的恶魔印记,是不是对方就是清白的?

  很遗憾,就算出现这种情况,他们会义正言辞地声称那些印记是隐形的,而且有隐形印记的肌肤是感觉不到疼痛的,即使被刺破也不会流血。

  于是为了寻找所谓的隐形印记,修士和施行人用大的铁针反复的吧,戳刺疑似女巫身上的每一寸肌肤。等到受害者某一处的肌肤已经彻底神经坏死,再次被戳刺的时候,没感觉到疼痛。于是这些修士就会胜利的宣布他们找到了隐形的恶魔印记,然后判处对方为女巫并处以死刑。

  【上图就是会伸缩的尖刺,其大名叫做卑鄙的巫刺(witch-pricker)】

  到了后来,这一手段变得更加隐蔽,修士们发明了一种可以伸缩的针刺,在外人看来,是一根非常锋利狭长的针刺进了疑似女巫的皮肤,但实际上铁针在碰到皮肤的时候却缩回了把手内。这样一来,疑似女巫自然感觉不到疼痛,于是被断定为真女巫无疑。

  假如修士抓到了你的邻居,并认定她是女巫后,你可千万不要以为万事大吉了,这往往是大规模悲剧的开始。

  1611年4月7日,在德意志一个名叫埃尔旺根(Ellwangen)的村子里,一位七十岁的妇女在圣餐仪式上不知道是打翻了圣饼还是什么别的小事,被以亵渎圣餐的罪名被逮捕。

  这位

  女巫被“检查”后,审讯官问:是谁引诱你成为女巫的?

  而惊慌失措的被审问者则回答:没人引诱。

  于是审判者则纪录下来:她是自愿成为女巫的。

  西罗马帝国灭亡后,欧洲进入了长达千年之久的最昏暗的中世纪。“猎杀女巫”的风暴就兴起于此时,三百年间大约有十万多名女巫被处死。英国的一个郡在百年间就处死了近三百名行巫者,瑞士的一个州则处死了三千多名女巫。

  昏暗的欧洲中世纪,饥荒、战乱、传染病及各种天灾人祸的出现,使得处在崩溃边缘的人们将其原因归咎于拥有超自然力的女巫,一时间告密之风肆起,将所有女性逼向了极度恐慌之地。甚至有人在被捕前能供出三十万个女巫。

  猎杀女巫一度还成为了教士阶层发泄私欲的外衣,他们会随随便便将不听从命令的女性污蔑成女巫而处死。严刑拷打之风更是盛行,文献中记载了一名女性的供词:“我从不记事的时候就做了妓女,我折磨死一百个孩子,一部分被煮着吃了,还有一部分加工成用于妖术的药剂。”

  还有几个女巫,在严刑拷打之后,她们竟然承认和撒旦缔约,在晚宴上与冥王,吃幼儿的肉等等,之后她们都被活活的烧死。有一位六十七岁的德国寡妇,她被人诬告为曾和三个魔鬼姘居并犯有其他罪行。

  这位女性一开始便矢口否认对她的指控,审判者对她施用了铁钳箝脚趾的酷刑,但她仍不承认,最后审判者只能说“魔鬼使她顽抗的坚持了下来”。然后捏造了一份极为荒唐的供词,将这位女性斩首后焚烧。

  猎杀女巫的行动在欧洲大约持续了近三百年,被诬陷、虐杀的良家妇女不计其数,据专家保守的估计其数量从十万到几百万不等。欧洲人认为自己是在按上帝的意志为世界清洗邪恶,但令人啼笑皆非的是他们竟然能用极度下流的手段。

  教会认为女巫是把自己的灵魂卖给了魔鬼的人,或者是魔鬼的后裔。魔鬼通常能化为男人与女性耦合,目的就是为了使真正的男人一蹶不振。因此女巫的活动被视为是对抗上帝的异端,于是猎杀女巫就成了神圣使命。

  女巫被审判时,往往会被剥得一丝不挂,还要把除头发外的其它毛发全部剔除,据说是为了寻找有妖魔附身过的斑点。然后用铁丝把女巫绑在拷问台上,由拷问者用铁针刺其全身,以寻找恶魔附体的痕迹。

  他们在审判中通常会对女巫施用“以巫治巫”的手段,在审判前他们会先祈祷,然后向女巫的肚子里灌入圣水,目的是在用刑时魔鬼不会禁锢住她们的舌头,用带子粘满女巫的全身,为的是让魔鬼不能打开她们的镣铐。

  他们通常使用的审判刑罚是火刑、穿刺、锯刑等残酷的死刑。还有一种把女子投入河中用来识别其是否为女巫,首先女子会被拖到桥上,然后剥光她的衣服,行刑者将她弯曲后把手足捆在一起装入筐子放到水面上,供人参观。

  中世纪的猎巫风潮是灭绝人性的,卫道士们把女巫说成是邪恶、的人,喜欢赤身裸体地聚会、骑着扫帚飞来飞去、和魔鬼交媾等等。“魔女之楔”就是他们的杰作,将女巫跨骑于楔形物的尖端,两脚绑铁球,在重力作用下最终将其劈开。

  还有一种刑罚是带有表演性质的,女巫会被绑在行邢台上,先用烧红的铁钳撕开他的胸部和四肢上的肉,然后用硫磺烧焦她的四肢,再将熔化的铅汁、松香、硫磺浇入撕裂开的伤口,最后被焚尸扬灰。这是为了警告庇护女巫的人们。

  中世纪猎杀女巫的酷刑有上百种,如“异教尖叉”的酷刑,它是一个两头带尖叉的金属棒,由一条皮带固定在颈部,一头插入下颚,另一头指向胸骨。只有伸长脖子,才会减少疼痛,这种刑具会给人造成巨大的痛苦。

  还有酷刑木靴子,女巫的腿会被置于两块厚木板之间再用绳子绑住。行刑者在绳子间用锤子将楔子猛烈地向下打入,每次击打,楔尖部位的胫骨就被粉碎。这种刑罚至少要在腿上打入十二根楔子。刑具拆除后,骨头就像装在袋子里的碎片。

  还有一种被称为中世纪最残忍的酷刑,那就是轮刑。首先将全身赤裸的女巫四肢分开绑在地上,木制辐条分别对应各主要关节,行刑者用轮子打断其四肢。等四肢的骨骼打碎成血肉混合的状态后,四肢被绑到轮子的辐条上,女巫会这样持续数日,最后会变成各种乌虫的大餐。

  除了上述酷刑外,针对女巫的刑罚还有,锯刑、刺刑、刀凳、碎头机等等,可谓是无所不用其极。女巫在中世纪所遭受的暴行是前所未有的,她们所受的酷刑不但会被详细的记录,还要供民众观看,众多的女性都是被诬陷而死的。

  哇哇怪叫的乌鸦,从空中骑着扫帚一掠而过的老太婆,发出阵阵尖利笑声。这似乎是提到女巫,我们最先浮现出的印象。可你知道吗,在欧洲,大约从15—17世纪这三百年的时间里,有无数年轻女子被冠以“女巫”名号,哀嚎着在熊熊烈火中死去。这是为什么呢?她们当真是为祸人间的女巫吗?且随笔者一探究竟。

  首先,我们先来大致了解欧洲中世纪的社会背景。欧洲中世纪,又被命名为“黑暗时代”。在这个时期,西欧蛮族入侵,纷纷建立了国家,之前的古典文化被宗教色彩浓郁的中世纪文化所取代,教权与王权势力彼此争夺控制权,教会凌驾于国王之上。同时,14世纪爆发的黑死病也为这片土地笼罩着一层阴云。在这样的背景之下,陷入宗教狂热的人们把这一切的灾难都归结于是女巫施法的结果,于是一场荒诞的消灭女巫运动开展了。

  他们是如何判断谁是女巫的呢?要么,是相貌丑陋的女性。倘若她不仅长的丑,还拥有一个鹰钩鼻,那就更毫无疑问是女巫了。或者,是懂得一些药理的女子。因为在他们的观念里,女巫在施法时,要借助药草和咒语的魔力。她们念诵咒语召来怪物,任何冒犯她们的人都将被诅咒并痛苦死去。人们还相信,女巫会用婴孩熬炼出使自己永葆青春的油,会去引诱正派的人成为魔鬼的奴仆。因而一些长相靓丽,或者行为举止不符合他们心目中“淑女”标准的女子也会被指控为女巫。再有就是养有猫的女子,特别是黑猫。那时的人们认为黑猫是可以通灵的,也是邪恶的,会摄取人的灵魂,是女巫的信使。所以他们不但迫害女性,还杀害猫。

  那么,那些被诬陷为女巫的女性应该怎么自证清白呢?答案是,基本不可能。当时的人们也会去检验是否是女巫,但他们用的方法令人毛骨悚然。他们相信女巫用鲜血喂养魔物,因而会扒光她们的衣服细细检查,不放过每一个可疑的伤口。他们还认为女巫因为魔鬼的力量对痛觉不敏感,因而他们会用针去扎,连眼皮都不放过。他们还会把女性的手按进沸水中取圣物,倘若几日后烫伤消退就无罪。又或者将她们的手脚都捆起来,扔进水里,倘若沉下去了,就无罪,浮起来,就要被烧死。各种残酷又奇怪的检验方法,这里就不一一列举。无数女性在严刑拷打中支撑不住死去。

  其实执行火刑只是其中一种杀害方式罢了,但执行火刑能让更多民众看见。当“女巫”被“正义的使者”捆绑在架满木柴的柱子上,人群发出欢呼,仿佛真的杀死了一个十恶不赦的坏人。当烈火开始熊熊燃烧,“女巫”发出痛苦的声音,人群有的祈祷,有的兴奋,仿佛那火焰就是救赎他们灵魂上天堂的光。

  欧洲中世纪烧死女巫的热潮,其实烧死的基本是无辜的女性,这是野蛮而残忍的行径,也是对女性的压迫。可以看到,无论何时,倘若人群失去理智,都将变成一场可怕的灾难。

  《旧约·出埃及记》中说:“行邪术的女人,不容许她存活!”

  借助这句话,欧洲中世纪兴起一股狂潮,那就是“猎物运动”,也称“猎杀女巫运动”。当时,许多所谓的学者认为女巫利用婴儿炼制“魔鬼油”,她们甘心为魔鬼服务,是魔鬼的仆从。她们傲慢、嫉妒、虚荣、贪婪、不贞、放纵、冷血……总之,女巫拥有人类道德中全部的负面。为此,要想尽一切方式,不惜一切代价处死那些该死的女巫。

  事实上哪里有什么女巫,所有被折磨而死的“女巫”都是些普通妇女罢了,她们根本就不懂什么邪术,更连魔鬼的面都没见过,之所以将她们视为女巫,取决于她们的身份,这些被当成“女巫”的妇人要么是巫医,要么是接生婆,要么是异教徒,要么是野外寡居之人。总之,说你是女巫,你就是女巫,而容不得狡辩。就连圣女贞德死前也被冠以女巫的称号,那些肮脏的看守在她死前的三天内,疯狂的折磨她,蹂躏她,将她的处子之身彻底弄污,美曰其名,要彻底毁掉她体内的魔鬼。

  这个义无反顾帮助法国王子查理七世赶走英国佬的女英雄,却最终被查理七世定性为女巫,并用一万英镑的价格将她卖给英国佬。英国佬在法国人面前烧死了她,行刑之前,扯下她唯一遮身的破烂裙子,最大程度的羞辱她。可怜的贞德被烧了两遍,英国佬才罢手,而她的女巫身份在几十年后才得到平反。

  事实上那些被定性为“女巫”的妇人都遭到无法用言语形容的苦难和折磨,行刑者根本不是在处决她们,而是尽可能的去折磨她们。他们可以随心所欲的使用任何酷刑,因为教主告诉他们“当一个女巫因忍受不住痛苦,而转动眼睛时,这意味着她在寻找魔鬼的保护,而如果她的眼睛木然不动,则意味着她已经看见了魔鬼。魔鬼依附在她的体内,这表示她有力量挺住任何酷刑。因此要对这些被魔鬼附身的女巫更严厉的折磨,如果她忍受不住断了气,这显然是魔鬼致使的,目的是不让她洩露任何与魔鬼有关的秘密。”

  当一个妇女被控告为“女巫”时,不管她是否真的有罪,等待她的只有死路一条,因为在审判时的每一个回答,每一个表情,甚至每一个眼神,都被视为有罪的表现。无论如何辩解,也是徒劳的,因为教主会认定这是魔鬼在替她辩解。

  

中世纪欧洲猎杀“女巫”的暴行到底有多残忍?

  17世纪,一本名为《基督徒的回忆》的著作中,曾描绘过惩治“女巫”的画面,其中写道“施刑之人远胜地狱中的恶魔,他们狞笑着,咆哮着,在用任何方式折磨那些女巫,我看到分离的肢体、掉落的眼球,断裂的手脚、缠绕着关节上的肌健,扭曲的肩胛,被刀割下的皮肉,如破布一般挂在身上……哀求声,嚎叫声遍布广场,而观刑者则兴奋的大叫,甚至有人亲自参与其中,用自己的方式折磨女巫……受审者被提起和落下,被旋转或被被倒置,行刑者用鞭子鞭打,用带刺的棍棒重击,用针刺,同长矛乱捅,用硫磺灼伤,用烙铁烙,泼上鱼油火烧……总之,所有的一切都比真正的魔鬼更可怕。上帝啊,我们真的是在与魔鬼作战吗?”

  根据不完全统计,在15—18世纪的“猎巫运动”中,有20-30万被认为是“女巫”的妇人被各种方式杀害。尽管今时今日,焚烧女巫的火焰早已熄灭,但这种残暴的行为依然值得反思。文艺复兴让人们看到了新生,但猎巫运动却让人们陷入黑暗!

  15世纪初,圣女贞德因为巫术罪被处死,在圣女贞德被处死的背后,是一场旷日持久的猎杀女巫运动,这场运动持续时间长达300年,残害了无数的无辜妇女,可以算得上是残忍至极。

  在巫术理论家们看来,因为女性身体比较脆弱,而且因为部分女人淫邪放荡,所以他们非常容易被魔鬼所诱惑,然后魔鬼通过控制女巫来达到祸害人间的目的。1484年,罗马教皇英纳森八世颁布了一项命令,在罗马教皇英纳森八世看来,女巫是魔鬼的化身,所以他们十恶不赦,荒淫无耻,一定要被处决。因为教皇的威严,所以便引发了一场猎杀女巫的运动。

  由于对女巫的判断没有一套科学的理论依据,所以当时识别女巫的方法也是非常的残忍,造成了大量的无辜妇女惨受迫害。

  根据记载,当时的宗教人员一般是通过在女性身上寻找所谓的魔鬼的标记来判断她是不是女巫,所谓魔鬼的标记就是身体上的特殊印记,比方说胎记或者是痦子都有可能成为魔鬼的标记,大量的妇女因此遭到迫害和残杀。

  另外一种方法是根据用针扎妇女的身体,当时的宗教人员认为魔鬼控制了女巫的身体,这具身体就如同木偶一般,所以用针扎不会流血,女巫也不会感觉到疼痛。这种方法简直是荒谬,所以几乎所有有女巫嫌疑的妇女全部被诬陷成了女巫,大量无辜的生命因此被残害。

  不同的地方判断女巫的方法也不同,在德国判断女巫的方法是把女人关在一个密室之中,门上开有小孔,观察有没有“小鬼”进出来判断这个女人是不是女巫,而所谓的“小鬼”就是一些老鼠蟑螂之类的小动物,这种方法残害的女性也不在少数,关在密室之中,三四天不给东西吃,很多女性就因此而丧命。

  这还仅仅是判断女巫的手段,如果一个女人被认定为女巫,那么接下来的残害要厉害数倍。

  众所周知,圣女贞德是被烈火烧死的,所以当时中世纪欧洲处死女巫的主要手段就是火烧,但是有些人认为可以通过施加酷刑的手段祛除女巫身体中的魔鬼,所以,在女巫的身上就有了各种各样的酷刑。

  17世纪的一本《基督徒的回忆》中这样描述了惩罚女巫的酷刑:使用酷刑的人甚于地狱的幽灵。我看到过分离的四肢、散落的眼睛、与腿分离的脚、缠绕在关节的肌腱、扭曲的肩肿、肿胀的深处血管以及深陷的表层血管,受害者被提起和落下,被旋转以及被倒置。我看到过行刑者用鞭子鞭打,用棍棒重击,用针刺,用绳索捆绑,用硫磺灼烧,用油烧以及用火烧。

  看到这样的描述,几乎可以和商周时期的商纣王相提并论,这样的酷刑甚至惨过炮烙之刑,很难想象当时的女性遭受这样迫害的时候是怎样的心情。

  经过这场旷日持久的灭巫运动,中世纪的欧洲人口直线下降,女性群体大幅度减少,社会动荡不安。

  荀子曾经说过“人性本恶”,人体内罪恶的火种一旦被点燃,就会蔓延开来,一发而不可收拾,虽然中世纪欧洲经历了文艺复兴,但是并没有泯灭他们心中的罪恶。虽然现在大部分欧洲国家属于发达国家,但是最原始的野蛮在欧洲人身上依旧存在!

  女巫,就是指会使用魔法的女人。关于女巫的形象,我们最常见的就是电影或者童话书里的描述:一个眼神怪异身穿斗篷的鹰钩鼻老太婆,在月圆之夜使用巫术骑着飞天扫帚在夜空中飞行。无论是东西方,对于使用巫术的行为一向都是严厉打击的,但在15-18世纪的欧洲,却发生了“猎杀女巫”的风潮,手段之残忍令人发指。

  通常所讲的女巫会使用邪术害人,事实上这场“猎杀女巫”风潮迫害的几乎都是无辜的妇女。这场运动先后造成近20万“女巫”被烧死,就连当时著名的法国女英雄圣女贞德都被判女巫罪行,于1431年5月30日在法国鲁昂被绑上了火刑柱,烧了一遍还不罢休,接着又烧了一遍连骨灰都找不到,手段之残忍令在场民众落泪不止。

  宗教改革时期的欧洲,为了维护教皇的权威,掌权者打着铲除异端、维护教义的名号将一些疾病和天灾嫁祸给巫师,丑化女性,诬陷其为女巫,大肆逮捕迫害无辜的女人。这些荒唐的执法者还编写了一套识别女巫的书籍,下面我们就来看一看这套鉴别女巫的标准有多么的荒诞。

  告密者既可以得到奖赏,还可以免罪,于是许多心怀嫉妒之人开始乱咬,诬陷其他女性为“女巫”。1576年一个叫特鲁阿·埃舍尔的人竟然凭着一张烂嘴“揭发”了3000多名女巫,最后毫无悬念,这些人都被送上火刑柱!

  可以说,一旦被指控犯有女巫罪行,几乎是逃不掉审判的。审判时如果你表现出害怕,说明是心虚,你是有罪的;如果你不觉得害怕,说明是默认,你还是有罪的;受刑时如果眼睛眨一眨,转一转,说明是在找寻身上的魔鬼,你依然是有罪的;如果在酷刑时眼睛也不眨一眨,说明找到了身上的魔鬼,你的罪名已经确定了。总之无论你表现出任何反应,你都是有罪的,必须得死!你说荒不荒唐、不?

  这些满嘴仁义道德的教士,借着“猎杀女巫”风潮满足自己的兽欲,被逮捕的女人以各种各样的刑罚被,有的被绑上火刑柱,有的被全身扒光吊死,更多的是被教士阶层私自折磨凌辱致使,有影响力的当着公众在广场处死,更多的普通女人则被执法者随意私设公堂审判。在这些逼供中,无辜的女人们被扣上多种罪名。有的因为与撒旦缔约,参加了冥王的狂欢会;有的因为用巫术炼制药剂;有的被人指控骑着扫帚天上飞。罪名五花八门,总之不招死路一条,招了更是活不成。

  17世纪初,“猎杀女巫”的运动才逐渐停止,后来在启蒙运动的影响下,这场浩劫才完全禁止。“猎杀女巫”运动注定是人类史上不光彩的一页,它向世人展示了那段历史是如此的黑暗荒诞。

  据《女巫之锤》一书记载,将怀疑对象丢进水里,淹死了就不是女巫,没淹死就是女巫,而被鉴定为女巫者,随后将接受极其残忍的审判。

  在当时,只要是民间发生的瘟疫、饥荒、不孕不育、家中牲畜死亡、孩子痴呆等等,统统划规为女巫作怪。也就是说,几乎民间发生的所有不幸的事情,都会怪罪到女巫的头上。

  例一:身上有胎记或者痦子者,都被认为可能是魔鬼的标记,并被判定为女巫。因此,不知道有多少无故的妇女被扣上了女巫的帽子,并遭到迫害或残杀。

  例二:将女人关进一个密室,门上开个小孔,观察有没有“小鬼”进出,而所谓的“小鬼”则指老鼠、蟑螂、爬虫等,一旦它们在密室中出现,即被认定为女巫。同时,由于女人被关在密室中长达三、四天,而且不给食物,有许多女性直接饿死在了密室中。

  例三:女人被指控生活不道德,证明她同魔鬼有往来,即为女巫。

  例四:女人经受不住酷刑,则意味着魔鬼让她死去,即为女巫;如果能够坚持得住,又被认为有魔鬼帮助,即为女巫,必将接受更加严酷的折磨。

  将女人丢进水里没有淹死者,即被认定为女巫,下场就是捞起来用火烧死。例如:圣女贞德就是被烈火烧死的。

  又据福柯的《规训与惩罚》一书记载:“达米安被送到格列夫广场。那里将搭起行弄台,用烧红的铁钳撕开他的胸膛和四肢上的肉,用硫磺烧焦他持着弑君凶器的右手,再将熔化的铅汁、沸滚的松香、蜡和硫磺浇入撕裂的伤口,然后四马分肢,最后焚尸扬灰……”

  据《早期现代欧洲的异端、巫术和女巫》一书记载:“(猎巫)能展示教会在魔鬼领域内的权力,毫无疑问是受上帝恩准的。”

  显然,猎杀(审判)的组织就是教会。因为他们通过推动猎巫,既能展现自身的威望,又能满足民众的好奇心理。因为,每次审判处决女巫时,都会引来无数的民众围观。

  为了使行刑的过程能够震慑到更多的民众,他们请人用雕刻、绘画等方法,将残忍的行刑过程记录下来,以方便在民众中传播。

  1258年,教宗亚历山大四世曾下发一道敕令,禁止女巫审判。但是,据《德意志和神圣罗马帝国史》记载:依旧有许多的领主根本不予理睬,也没有传达,更没有执行,直接忽略了教会的命令。因此,阿尔希厄提和韦耶曾称当时的猎杀“女巫”事件是一场大屠杀。

  不过,事实上“猎巫”并不等同于“猎女人”。毕竟从古到今,每个男人都有母亲、妻子、女儿和姐妹,而指控任何一个妇女,也就预示着破坏一个家庭,难道真有这么多疯狂的男人吗?显然是不可能的。因此,关于中世纪欧洲猎杀“女巫”事件,可能夸张的成分较大。

  图片来源网络

  猎巫运动是发生于近代欧洲的一场声势浩大的社会运动,主要发生在15世纪到17世纪,在这个运动中则超过5万的人被当做巫师遭到迫害,而被迫害的巫师中,女性占比高达百分之八十。

  在1485年10月29日在因斯布鲁克市政会议厅举办了一场巫术的审判大会,这里一个名叫克雷默的人希望在这个地方发动一场女巫大清洗的事件,而被告人是一位名叫海伦娜.舒柏林的女性,因为这个女性性格比较彪悍,像个女汉子,所以她曾经诅咒过克雷默,加之因她通奸未遂而用毒药(一说巫术)害死过人,所以这个女性成为邪恶的代表被送上法庭审判,而她的罪行一旦被确立,那便有多重罪状,说不定猎巫运动也会提前开始,但是克雷默在这个审判中失败了,但是面对失败他似乎有种执念,花了很长时间写下了一部《女巫之锤》数尽了女巫的种种罪恶。而《女巫之锤》的完成也大致成为猎巫运动的一个前奏,是这场血腥屠杀的开端。

  

中世纪欧洲猎杀“女巫”的暴行到底有多残忍?

  他们认为,女巫会通过邪恶的超自然的力量对受害人通过巫术的手段进行伤害别人,此外,女巫还会做出很多的道德败坏的事情,像,杀小孩,食人肉等等,他们就是魔鬼的代表。在16世纪《女巫之锤》得以广泛传播,各种部门似乎也以此书为范本和依据开展猎巫行动,只要有女性被当做女巫,基本上只有死路一条,因为没人会对一个的并且食人的恶魔予以同情,而百姓当然也是敢怒不敢言,而他们认定女巫的标准也是超级滑稽,只要你的身上有个痦子,有颗痣他们就以为是魔鬼留下的印记,而这个人也就被认定为是女巫,此外,即使你身上没有什么胎记光滑无比,他们也会通过别的办法认定你就是女巫。

  被认定为女巫的人当然逃脱不了刑罚,对于坦白的人他们可能会手下留情一点,死的比较痛快,比如承认自己杀过小孩,吃过人肉等等,而不承认的人则就比较残忍了,有的会处以绞刑,有的则会斩首示众,有的会被当做教士发泄情欲的工具而后被处死,有的会处以火刑活活烧死,直到化为灰烬,有的刑罚甚至堪比比炮烙还有满清十大酷刑还要残忍。

  有多残忍?那当然是要多残忍有多残忍。“如果将她扔进河里,她沉入水底就代表她无辜;如果她浮起来就代表她受到撒旦的庇护,应该火焚!”这是当时欧洲判别女巫的方法之一,从这里就能看出其残忍与荒诞程度了。

  中世纪欧洲所开展的“魔女狩猎”使得大量女巫以及更多的无辜女子丧命。当时大部分女巫或者被扣上“女巫”之名的女子被火焚、绞杀等,还有教会中的教士在她们临刑之前对她们“上下其手”,并抢走她们的财产。

  不过最早的女巫却是完完全全的正面者,如同东方古代的“巫”,西方的女巫最早也是起源于各种宗教里的祭司。她们主持祭祀,同时也精通药理等各种知识。

  很长时间里,西方女巫为人们治病驱魔而备受尊重,无论地位还是收入都还是不错的。

  信奉上帝的人怎么能容忍撒旦的同伙呢?中世纪的欧洲,教会的权威是至高无上的,在教会的推动之下,女巫的命运彻底陷入深渊之中。

  为了高效率铲除女巫,欧洲各地建立起教会审判所,从抓捕、审判到处决,对于女巫的残害几乎一气呵成。大部分女巫都被处以火焚、绞杀或者捆起来扔进河里,其所留的财产也被教会所没收,有些有姿色的“女巫”在临刑前还会被教士等人所摧残。

  这场被称作“女巫审判”的运动,几乎席卷整个欧洲,不计其数女性送命,除了贵族外的欧洲女性几乎都惶惶不可终日,每天都提心吊胆。

  为了判别女巫,不,为了陷害无辜,欧洲的教会还编出了各种荒诞无稽的“女巫判定方法”。比如如果女巫被审判的时候如果害怕,那就是心虚证明她们有罪;如果不害怕,那就是她们习惯了撒谎照样有罪。当时狩猎女巫的残忍,并不在于最终处决女巫们的手段多残忍,而是当时形成的残害无辜的氛围才最残忍。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睡前故事_儿童故事_睡前小故事_童话故事-乐乐故事网 > 中世纪欧洲猎杀“女巫”的暴行到底有多残忍?

评论

留言与评论(共有 0 条评论)
   
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