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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看待7岁男孩泳池排便,游泳池管理方索要1.5万赔偿,家长仅愿赔2千?

  对此事件我有以下几点看法:

  首先,男孩在泳池排便,直接造成当天泳池无法正常营业,整池水必须全部更换,我们来具体算算泳池的损失。一个标准游泳池的总水量大约是2000立方米,非居民用水价格约为每立方米6元,那么一池水的成本大概是1.2万,再加上人工费,电费,消毒剂费,租金等等杂费,我认为泳池向该用户索赔1.5万的要求是非常合理的,完全不是漫天要价

  其次,孩子也已经7岁了,不像1-2岁的孩子那样不具备憋屎憋尿的基本能力。孩子能在泳池排便,说明家长平时的教育工作严重不足。作为孩子的监护人,家长不仅仅需要把孩子抚养长大,更需要对其进行正确的引导,为其提供良好的教育。

  第三,讲句实在话,我建议孩子的父母还是尽快把钱赔了比较好。泳池是要做生意的,事情不解决这样一直僵持着,泳池的生意可能会越来越差,到时候说不定会让家长赔得更多,更加得不偿失。作为家长本身,因为犯错的是自己的孩子,他们更应该尽快让孩子意识到错误,加强对孩子的管教。出于这种目的,他们也更应该向泳池进行更合理更有诚意的赔偿。

  综上,我认为这件事情的过错方完全是在孩子和家长一边。而泳池一边本身就是受害的一方,再加上他们也没有对家长提出无理的赔偿要求,我支持泳池一边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如何看待7岁男孩泳池排便,游泳池管理方索要1.5万赔偿,家长仅愿赔2千?

  这明显是家长教育有问题。7岁儿童有自主的排便意识,能自主的控制排便。孩子上幼儿园的时候老师都会教去哪里排便,7岁儿童出现这种情况完全是熊孩子表现。

  事情始末:内蒙古呼和浩特8月28日的一家游泳馆内,有顾客向游泳馆投诉,发现游泳池里有粪便。游泳馆方面得知后立刻进行调查,最终通过监控录像发现,此事的始作俑者竟然是一位7岁左右的小男孩,不但在水里拉了,爬上岸以后,也有类似的动作。

  出现这事情管理方要求赔偿是很正常的事情,而家长却有推卸责任的趋向。

  做错事首先要做的是道歉而不是在为做错事找借口。孩子去游泳的时候大人一定会说不要在里面大小便,不要喝游泳池的水。出现状况找教练或者父母,当天教练不在父母应该更关注孩子。而不是把责任全推到教练身上。这种事情就是牵扯到家教的关系,家长可以让孩子当面道歉,让他明白责任以及公共卫生的维持。说到底,孩子有没有责任感父母是第一任老师,孩子犯了错误父母只会推卸责任的话又怎么教育孩子呢?

  发生了这样的事情游泳馆必须进行换水以保证顾客的健康,于是游泳馆方面向男孩家长提出了索赔。换水清洁消毒还有当天必须停止营业,以及受这件影响会员退费等共计3万元,管理方要求赔偿1.5万是合理的。家长仅愿赔2000。

  罚一万五不算过分!首先一个游泳池,小一点的是50X25米水深从1米到2米,单单水就去了一千八百多立方了,按每吨两块五算成本超过四千五百元,然后放水冲洗消毒再蓄水,人工和停业的成本,估计一万左右没了,剩下的就是赚点零花钱了。而且因为有人在泳池拉粑粑,泳池的声誉受到影响,来游泳的人会有所减少,损失可能都不止这一万五。小本生意,请爱护环境卫生??

  养不教父之过。七岁的孩子在泳池内排便,给管理方造成了一定的损失,也给当天在泳池内游泳的人造成了不小的困扰。一粒老鼠屎,搅坏一锅汤。整个池子里的水全部换掉,是一笔不小的开支。

  小孩如此任性,是家长平常教育不到位的结果。按理说两三岁的孩子就知道对爸妈说要尿尿或者拉粑粑了,何况这个孩子已经七岁了,更应该明白自己要做什么,能不能做。

  孩子对水体造成了污染。作为家长,必须积极做出理赔。赔偿两千元,实在是太少了,还不够成本。如果算上因水污染而导致顾客流失的情况,损失会更加严重。

  家长只从自身利益出发,不考虑别人的损失。从这点来看,孩子出现那样的问题不是没有原因的。家长的素质摆在那儿了,还能指望孩子被教育好?

  小时偷针,大时偷金。不要忽视了孩子的小毛病,必须及时纠正偏差,让他养成良好的习惯,做一个不损害别人利益,勇于承担责任的人。俗话说:知子莫如父。孩子怎样,父母一清二楚。如果什么都不知道,那就说明对孩子的关心不够。

  该家长必须积极做赔偿。事情拖得越久,对他越不利。因为此事导致游泳馆无法正常开放,所受的损失也应由家长来承担。家长不要抱侥幸的心理,胡搅蛮缠是根本解决不了问题的。

  熊孩子一泡屎,损失上万!真得好好回家教育教育了——小时候不把孩子当成人,长大了也成不了人!

  “不能随地大小便”恐怕是连幼儿园的小朋友都知道的文明行为规范。这孩子7岁了,按说都上小学了,居然连这点道理都不懂!

  8月28日,内蒙古呼和浩特。

  7岁男孩在健身房泳池内大便,被索赔15000元。9月1日,健身房回应,泳池里是特殊行业用水,整池水费约1.6万,事发后,健身房还承担了营业额减少,退费等损失。目前,孩子家长只愿赔2000元。

  标准游泳池一池水约2000立方米,非居民用水价格约为每立方米6元多,一池水的成本约1.2万元,这笔费用还未包括电费和人工费、消毒药品费等,倘若天天彻底换水一次,一个月下来,成本超过25万元。

  游泳馆负责人也称该泳池为400方,他们属于特殊行业用水,一方水单价为40元,合计换水费用为1.6万元。这仅仅是换水的成本,还有后续清洁、消毒及人工成本,更包括因此事受到的销售影响!

  1.5万的赔偿金额不过分。

  说真的,如果知道哪个游泳馆曾被人拉大便,大脚是不会再去了!心里恶心,过不了心理那道 坎!

  

如何看待7岁男孩泳池排便,游泳池管理方索要1.5万赔偿,家长仅愿赔2千?

  

如何看待7岁男孩泳池排便,游泳池管理方索要1.5万赔偿,家长仅愿赔2千?

  这家长,两种可能:

  1、熊孩子的熊家长:要不是被现场抓包 ,就凭熊孩子家长的水平,肯定是否认三联:“不清楚,不知道,我没有”,抵赖是第一反应。被抓现形,那就是:池子水不干净孩子喝了拉肚子,空调太冷拉肚子,厕所太远来不及过去,服务人员不到位没保护好孩子。赔两千,已仁至义尽了!

  2、家长对成本核算不了解,暂时不能接受一泡尿15000的价格:如果泳池成本都如此之多,家长估计也是懊恼死了。只能想办法与泳池博奕一下,讨个价先!压价到最低,是策略!

  我们真心寄希望于家长是第二类,孩子也确实是因为腹泻难忍发生的意外!孩子确实还需要继续加强教育!

  如何看待7岁男孩泳池排便,游泳池管理方索要1.5万赔偿,家长只愿赔2千,我觉得像这种事情就是男孩的不对了。然而游泳池向男孩家属索要1.5万赔偿也是非常合理的,你知道为什么吗?

  一个七岁的男孩子在游泳池游泳。因为憋不住便在泳池排大便。这种行为是非常不好的,也体现出家长的父母素质不好,品德不好,行为也不好,没有教育好孩子。这个问题看来不仅仅是男孩的错,还有就是男孩父母的错。如果一个好的家庭自然有好的父母,那么假如一个有道德有品质的父母绝对不会让孩子在游泳池中大便。会让孩子到泳池的公共卫生间去上厕所,并不会让孩子随地大小便,并且有一条标语是不要随地大小便。那么就更别说在泳池里面了,在泳池里面大小便也许自己觉得不怎么样,但是在别人认为就觉得脏就觉得恶心。如果这时是我在泳池中游泳的话,我会立马起来,甚至永远不再到这家游泳馆的游泳,马上回家冲个热水澡。然后让自己的亲戚都不要再到这家游泳馆来游泳,那么就败坏了这家游泳馆的名誉名声。孩子随地大小便,孩子的行为就没做好,父母也没教好。游泳池管理方让家长赔1.5万,这也是承担很小很小的责任。

  你想过没有,如果7岁男孩在游泳池徘便,那么很多人都不再愿意到这家游泳馆游,会觉得这游泳池的水很脏,毕竟人们想要的都是健康。如果泳池的水很脏,那么就失去了健康,如果有传染病的,甚至还会传染,那么家长只愿意赔两千,就看游泳池管理方和家长怎么协商了。

  大家好,我想从以下几个方面谈谈我对这个问题的认识和理解。

  孩子的父母在孩子进入泳池前应当告诉孩子泳池属于公共卫生场所,要自觉遵守公共卫生场所的秩序,爱护公共场所的卫生。

  七岁男孩在游泳池进行排便致使游泳池的水被污染,别人看见都会恶心,还怎么去游泳?所以对游泳馆的这个经营收入肯定带来不小的冲击。

  男孩虽然属于无民事行为责任能力,但作为孩子的父母,孩子的第一监护人,没有尽到看护,提醒和教育的目的,确实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游泳池管理方向孩子的父母提出索赔1.5万元的赔偿费,我相信,游泳池管理方就孩子在泳池进行排便行为造成的损失肯定进行了综合评估和分析。1.5万元的损失赔偿费对于游泳池管理方来说,也许是合情合理合法的。

  对于一个普通家庭来说,你要考虑到他的经济收入,不能仅仅站在游泳池管理方去考虑和解决问题,得理不饶人。双方应该本着互谅互让的原则去处理和解决这个问题,找到双方都能可接受的折中点。

  孩子父母提出赔偿两千元的要求,我个人觉得确实有点儿少,为什么呢?因为小孩儿在泳池进行排便,对泳池造成了不良后果,泳池方要花取一定的人力物力财力去消除事件带来的不良后果,这个经济成本远远不至于两千块钱。

  所以双方在几个协商调解中如果不能达成一致意见,我个人建议双方走法律途径,通过诉讼,捍卫双方的权益和法律的公平正义。

  回答这个问题之前,我先给大家讲一个故事。

  《论语》中记载,马棚失火了,孔子下朝回来,问:“伤到人了没有?”但是孔子却没有问马。要知道,那时候马是很值钱,甚至比马夫要值钱的多。为什么孔子问人不问马呢?

  因为我们做任何事情都要站在人的角度去看问题,不能只盯着钱和权。为什么大家都盯着钱,不去关心这个孩子呢?

  一个7岁的孩子,在泳池学习游泳,结果在泳池里排便了,造成了这样的现状,泳池要求家长赔偿1.5万元,家长仅愿赔偿2千元,很多人觉得家长做的不对,但是我认为这件事情不能单纯愿“熊孩子”,也不能只责怪家长教子无方。

  泳池对外教授游泳课,就是举办课外辅导班,7岁的孩子参加游泳训练,应该有指导老师伴随,期间发生问题,首先是指导老师的责任,而不是家长。

  如果孩子学游泳时出现腹泻,应该向老师报告,老师也应该提前考虑到这种情况,对孩子交代清楚,如果指导老师没有提前说明,责任就在老师身上。试想,一个7岁的孩子如果在幼儿园拉到裤子里了,到底是愿怨家长还是怨老师呢?

  如果老师提前对于学生的不适情况进行了交代,但是学生由于害羞、胆怯等原因没有报告,那么,孩子有一定责任,但是作为未成年人,家长又不在身边,相当于监护权临时转移,指导老师的责任也是难免的。

  更有甚者,如果学生问老师游泳时想上厕所怎么办,老师暗示学生就地解决,结果孩子不能区分判断,那责任肯定在指导老师身上了。

  所以,这个问题我认为首先应该是游泳辅导班的责任,而且关键不是赔偿,而是孩子的心理健康是否受到伤害。如果辅导班是泳池办的,和家长要赔偿是没道理的,相反家长还要维护孩子在学习游泳过程中是否得到了正常呵护和关爱。

  如果游泳辅导班是第三方办的,泳池的损失应该有第三方负责,家长象征性赔偿2千元也说得过去。

  但是辅导班的监护责任仍然存在,试想一下,如果孩子出现意外,恐怕就不是这么简单了。

  一个人的一生如果没有痛点,一定是有遗憾的。这个孩子年龄不大,但是做的事情却不小。在公共场所,而且是与人密切接触的泳池里,这个行为必须要通过惩罚监护人,达到教育孩子的目的。

  我个人认为:

  一是惩罚监护人,唯有经济处罚。因为事情的本身不够其他案件具有的性质,所以不好实施处罚,只能通过经济手段实施处罚。并且更换泳池李的水质,需要费用。从这一点说是合情合理。

  二是也可以通国别的手段,比如要求监护人参加泳池劳动,达到一定工作日数量,作为惩罚。这个因为带有强制人身自由的性质,所以不便于采取实施。

  三是可以报警处理。让警察来实施处罚。

  对于赔偿金额数量,要以损害公共财物的实际价值来衡量,不是以孩子大小不懂事来衡量。这事给谁都闹心。因为泳池属于公共场所,大家公用的设施。这里还牵涉到一个消费诉求问题,。因为如果有别的人投诉,看到小孩的便溺,会产生逆反心理,这样就会有连带责任。

  游泳池索要的钱,是有一定考量的。但是对家长只愿意赔两千,这个是不合适的。

  首先是看问题角度不同,家长认为换一池水,就可以了。但是他没有考虑到人工费用,停业费用,消毒费用等。

  其次是忽略了对孩子的教育问题。孩子虽然小,但是排便的行为无论如何都会有意识,是可以向家长提出排便的要求,但是就排在泳池里,具有明显的隐藏意识,认为在水里大家看不到,这一点需要对其进行教育。教育的方式有多种,作为泳池管理方,首要的就是处理水池。肯定要开支费用,以经济来处罚就成为第一选项。处罚可以间接的让孩子知道自己行为是错误的。

  综上所述,我还是支持泳池管理方的处罚。

  如何看待7岁男孩泳池排便,游泳池管理方索要1.5万赔偿,家长仅愿赔2千?

  第一、泳池管理房索赔一万五千元有理有据。

  众所周知,泳池是公共场所,对于卫生要求很严。一旦有人排便,整池子的水需要全部排掉更换,另外泳池需要对池子进行消毒,当天的业务需要停止,因此造成的损失,计算一万五千元并不为过,如果双方难以达成一致,而被迫由物价部门审核损失,估计数额还要增加。孩子做出不文明侵权行为,泳池管理方要求其监护人赔偿损失,于法有据。

  第二、家长仅赔两千属于无理行为。本来,孩子在公共场合随意排便,显示出这个孩子缺乏良好家教,如果家长不痛定思痛,借赔偿的机会好好教育孩子,反而找出各种理由为孩子开脱,表面上是节省了一笔钱,但是实际上很可能助长了孩子不遵守规矩、不尊重他人的思维方式,对孩子成长十分不利。

  所以说,个人认为,从长远计,应当带领孩子主动认错赔偿,挽回影响、教育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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