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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评价“认真的赵先森”在微博曝光的唐山黄淑芬事件?唐山黄淑芬撞人是全责吗

  

如何评价“认真的赵先森”在微博曝光的唐山黄淑芬事件?

  

如何评价“认真的赵先森”在微博曝光的唐山黄淑芬事件?

  

如何评价“认真的赵先森”在微博曝光的唐山黄淑芬事件?

  

如何评价“认真的赵先森”在微博曝光的唐山黄淑芬事件?

  可悲!由唐山黄淑芬事件看国人保险意识有多淡薄!

  最近一段时间中国平安保险课长“老赖”黄淑芬的事情闹的沸沸扬扬,整个行业口碑跌倒谷底,点开新闻报道几乎所有媒体和大众都在骂黄淑芬,顺带骂平安保险公司和整个保险行业。详细了解完事情的过程,我想说整个事情黄淑芬确实是负主要责任,但是因为黄淑芬一个人而去否认整个保险行业和万千保险代理人我觉得是不公平的。

  各位先别骂小智君来强行洗白!一起来看看这些锅到底是该谁来背,从这个事件里有哪些点也是需要我们注意的。只在网上指责谩骂毫无意义,您说对么!

  事件来龙去脉

  唐山老赖黄淑芳事件在网络上引起关注就是最近一个月的时间,因为被黄淑芬开车撞成植物人的老人儿子赵先生在新浪微博上贴出黄淑芳和她的女儿拒绝执行法院判决(尚需赔付赵先生一家85万余元),以及之后一系列“老赖”的嘴脸,激起了大家对社会道德、法律和人性的拷问,因此才在社会上引起了巨大的反响。

  仔细了解就知道这起车祸是在2022年发生的,在评论整个事件之前,我们有必要先了解下来龙去脉。

  首先看唐山中级人民法院对这件事情的情况是怎么通报的:

  在这起案件中,唐山市中级法院判决的赔付共有2次,一次是在2022年,还有一次是在今年。

  因此,黄淑芳并不是没有赔偿,去年的赔偿是依照法院的判决已经赔偿到位了的,现在赵勇所指责她拒绝法院执行的是今年的85万余元的赔付。

  跟据赵先生微博和视频中的描述,其表姐在电梯中亲耳听到,黄淑芬的女儿在电话里说:“妈你放心,我刚打听好了,这老头就算死了也赔不了多少钱,最多五十万,车还有保险呢,听我的,咱一分钱都别掏,你就说咱们得借钱去。耗死他!”

  当赵先生问起黄淑芳怎么看这件事情的时候,黄淑芳的回答是:“说啥,谁让你赶上了,认倒霉吧”。

  而在后面的调查里发现在事发两个月后,黄淑芳参贷了其女儿的一套房、购置了一辆车(暂时还未查明是否有黄淑芬出资),而且还去了泰国旅游。而赵先生给她打电话时,她的答复却是:“我买房买车,没钱了,别给我打电话了,咱们法庭上见吧”,“就是躲着,你爱把我怎么着怎么着”。她作为平安保险的一名课长,喊着自己没钱,实在是难以让人相信。

  正是因为黄淑芳母女的这种嘴脸,造成别人家破人亡却完全没有一丝悔意的表现,才招致网友们的责问与谩骂。

  问题一:事故责任方是谁?

  先看赵勇的描述里有一个细节很多人没有注意到。据其所说,事故发生的原因是其父在骑行过程中被逆行的黄淑芳撞飞。如果照这种情况,平安保险的黄淑芳必定是承担全责的。

  但是,根据唐山中级人民法院在12月1日发布的《关于赵香斌与黄淑芬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的情况通报》(前文贴过)中来看,情况却并非如此。虽然黄淑芬是事故主要责任方,但是赵勇的父亲也是次要责任一方,也负有一定责任。原来是赵先生的父亲骑车从东往西穿越唐丰路时被黄淑芳逆行开车撞到了,经唐山市公安交通警察支队第九交警大队认定,黄淑芬和赵香斌共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规定。也就是说,赵先生的父亲并非无责一方。

  我们了解案件的始末并非要为老赖黄淑芳开脱,小智君的观点和大家一样,黄淑芬和她女儿不管是否承担全责,毕竟造成了一个家庭的悲剧,所以应该有基本的人性和道德,不仅要向对方表示有诚意的歉意,还要在能力范围内积极协商解决,这样也不至于发展成赵先生曝光他们的个人信息,招致全国人民的一致声讨。

  但是,案件的真相大家也有必要搞清楚。赵先生之父虽然是受害者,但也是违法道路安全交通法的一方,并非无责方。也有眼尖的网友质疑赵先生的父亲违反交通规则。

  所以撇开事情的责任划分不说,为什么没有人从安全的角度来提醒大家遵守道路交通法规呢?

  乱穿马路、无视信号灯、电瓶车、三轮车逆行抢灯,驾驶员突然变道、抢行,这些行为都是非常危险的。难道不应该呼吁大家重视交通安全吗?这既是保护自己,也是对他人负责!

  问题二:躺枪的保险公司和代理人

  诚然黄淑芬和她女儿是平安保险公司的代理人没错,而且黄淑芬还是唐山平安保险公司管理200多人的课长。但这件事件本身是黄淑芬在当“老赖”,并非保险公司发生诚信事件或保险纠纷,平安保险公司在整个事件里并无直接关系,更和行业里其他代理人没有关系,和保险业的发展也没多大关系。

  就因为国内保险业的口碑不好,所以给这个事件加上“平安”、“保险”、“代理人”这几个关键词,就很具有话题性了,自然就会导致一些不理智的网友脱离事件本身进行无端谩骂,诋毁整个保险行业。试问,哪个行业没有老赖?!贵如贾跃亭这样操盘乐视的行业大鳄不也是这样么?!

  可以说,因为黄淑芳是平安保险的课长,平安保险也遭受了巨大的信任危机。平安保险在11月份就作出了“对代理人黄淑芳拒不履行判决的督促函”,但是在督促函中,平安保险主要是对代理人黄淑芬的行为表示谴责,并表示公司会支持法院的判决,全文并没有对平安保险自身的发展和代理人培训作出过任何自我反思,因此网友并不买账。

  为什么平安保险能这么硬气,丝毫不给一些大家希望的实质性的承诺呢?说到底是因为黄淑芬和平安保险签的是代理合同,并非劳动合同,公司是不给她交工资和五险一金的,严格意义上来说,她不属于平安保险公司的员工,所以平安保险可以说他们没有责任呀。(虽然这个说辞像是出事的时候拿临时工来顶包一样,但事实就是如此)

  这是由于保险代理人都是和保险公司签的代理合同,没有底薪,全凭业绩,在这样没有保障的压力下,代理人根本没有归属感和责任感,对新人而言则更是如此。

  说两句题外话,其实85万对平安来说是小钱,但是却能获得人心,人心是无价的!在这个事件中如果平安保险在了解到这个事件时能够以最快速度为受害者送上85万元的赔偿金,然后再追究黄淑芳的责任,平安保险公司就能漂亮的做好一次危机营销,那结果就不会成这样。只是很可惜,我们并没有看到这一幕,虽然平安保险公司的确没有这个义务。

  随着保险代理人队伍越来越庞大,代理人制度问题的确已经遭遇瓶颈。一旦碰到事情,保险公司可以很简单地就和代理人撇清关系,解除合同,就像这次事件一样。这是需要我们去思考的!就像这两天业内都在讨论的台湾友邦人寿全数裁撤旗下代理人改签经济合同一样,我们保险从业人员未来的路该怎么走?这是需要大家考虑的。

  问题三:国人保险意识的薄弱

  在这起事件中还有一点引起了公众的注意:身为既卖车险也卖寿险的保险从业人员,黄淑芬出了事故保额却不够赔付!自己还要再支付85万余元!这也是她一直拒绝执行法院判决的最大原因!

  在利益面前,人性是自私的!如果她的保险能够赔付的话,她根本不会去拖延执行,直接让保险公司赔偿就行了。

  但是黄淑芬只购买了30万的第三者责任险,再加上交强险的11.2万,所以保险公司最多只能赔付41.2万。而法院的判决是要求黄淑芬及车辆的承保公司赔偿112万余元,扣除黄淑芬在2022年已经赔付的7.6万元,因此还需个人再承担85万余元。

  在就暴露出一个很严重的问题:身为保险公司的课长,理应具备最强的保险意识!但是黄淑芬却只给自己的车购买了保险,而且第三者责任险只买了区区30万。而我们普通老百姓还基本都买了50万以上的第三者责任险了。

  所以,小智君提醒大家:购买车险,第三者责任险至少投保100万。否则不管是撞了豪车,还是严重撞伤了人,都有可能导致保险不够赔。万一你哪天驾驶现代撞上1100万劳斯莱斯的车主时,就知道不是卖房那么简单的事情了!

  而身为平安保险课长的黄淑芳,给车子投保选择的保险公司不是平安车险的却是人保公司的事情也被网友吐槽我觉得这就是为了黑而黑吧,没有规定某家保险公司的代理人一定需要购买自己公司的保险。谁都可以选择自己合适的保险产品和承保公司。

  说完老赖黄淑芬,再看看受害人这边的风险防范意识。赵勇在父亲植物人状态治疗的这两年间,家庭资金严重不足,再加上黄淑芬一直拖欠赔款,导致其父维持治疗雪上加霜。因此又是卖画赚钱,又是发起众筹,最后也只筹得了20多万元,这份孝心和坚持令人感动,但是另一方面也暴露了国人保险意识的薄弱。

  如果赵勇给父亲投保意外险,现在最便宜的产品大概300元就能买到100万的保额。而植物人状态的伤残鉴定是属于1级的,根据意外险的保险合同规定,这是属于全额赔付范畴的。如果能有这100万的赔偿金,那么赵先生就可以以最快的时间、最好的治疗给予父亲治疗,而且也能有充足的时间和黄淑芳打官司,那结果就完全不一样了。

  退一万步说,黄淑芳还有房有车可以被依法查封,依靠法院的强制执行还有让他拿到判决的赔偿金。如果肇事者是一个身无分文的人,即使法院强制执行也没有资产可以抵债,那么赵家可能真的就拿不到任何赔偿了。

  发生这样的事情,谁也不希望看到,但是去发掘事件背后所暴露出的问题,比一味的当键盘侠去谩骂更有意义。如果赵先生的父亲能投保一份最便宜的意外险,如果黄淑芳能为车险投保100万的第三者责任险,一切的结果可能都会变得更美好一些。

  可惜,这个世界没有那么多的如果。

  首先,发三张图

  那么,在这个前提下,黄被判付70%责任,赔偿上百万,我想是个人都会不爽,但是,错就错在她太猖狂了,你不服气可以上诉,结果却是非要把人拖死,还留下了那么多证据,就交通事故而言,你可能会有点冤,但是就履行判定来说,这纯粹就是咎由自取的,这样子解决这种事情,真的是没有脑子,现在也没有人品,道德败坏了。

  走法律程序是应该的,要是能帮忙垫付,那是有人性,不给垫付,也无可厚非,但是法院判了,不主动还款,拖着等执行,那尼玛太不是人了,这不仅仅是没人性,还挑战法律的底线,不能惯着,一个事实清楚的案件,走了这么久的程序,也只能呵呵了,建议法院扩编,一个城市500万人,法院要有一半数量,是不是好多了呢

  毫不隱瞞自己的觀點,我認為趙先生做的无可非議,在自己的親人受到傷害而求告无門的情況下,趙先生此舉顯示了很多的无奈与无助,在此我只能講趙先生還是非常理智的,如果換成它人遭到這樣的无賴或許會采取极端的做法,欠債還錢殺人償命這是天經地義,在自己的父親遭遇車禍而肇事者百般抵賴拒絕賠償的情況下,我認為趙先生已經做到仁至義盡,這樣的情況如果換做是我,我可能沒有這樣的耐心,或許我會采取极端的方式解決這个問題,你既然不仁,我又何必講什麽大義,做人不要太苛刻,想給自己留一退路,首先要給別人一生路,這是做人的基本法則!

  谢邀。中国有句古话:兔子急了会咬人。那么人被逼到绝境的时候会作出什么?

  两年时间,变卖房产,治病救人。睡医院走廊、睡快餐厅,世界上没有什么所谓的感同身受,所谓的感同身受不过是想拉近距离感。针没有扎在自己身上,自己不会觉得疼。事故发生后找黄淑芬要赔偿,黄淑芬说等法院判,等了两年法院判了再找黄淑芬,黄推脱没钱。医院法院之间赵先森还能保持良好的素养本就不易了,一方是病重卧床的父亲,一方是犯错不担责的肇事者,还要忍受肇事者及其家人的侮辱和各方面的威胁。

  在微博曝光之前,当地媒体已经介入,并做了宣传报道,但是结果呢?自从赵先森在微博上曝光此事,案件一下子进展不少,老赖被司法拘留,相关财产被冻结、被查封。

  网络不是法外之地,在网上侵犯他人的权益也是会担责,相信赵先森权衡过这里的利弊关系,甚至已经做好了最坏的打算,在要赔偿救父亲性命和侵犯他人权益会违法之间做了决定。

  12月1日,受害人已经去世,但愿天堂没有老赖,没有痛苦。

  赵先生已经做到了仁慈意尽,在长达两之久的时间当中,赵先生是一直忍受着日出不见天的荫霾里,不论是对黄淑芬耍无赖的做法,还是对法院办案不力的行为,都是以忍让,包容的态度对待,在忍让包容无望的情况下,不得己通过微博将自己遭遇的事实公布于大庭广众面前,赵先生的做法是对的,是值得称赞的。通过这件事,完全可以看出赵先生唯人处事高尚的品德,良好的养修,不亏为是一位受到高等教育,有着高度文化素质的人,赵先生崇高思想品德是受人尊重,大力宏扬的。

  刚看完视频时气的直打哆嗦,把人撞成植物人了还能如此厚颜无耻耍无赖的女人确实奇葩,关键是她居然没有一点愧疚的心情,然后看到她女儿的视频,突然发现言传身教真的是非常的重要,先不说刚出事故时电梯里说的无耻至极的言语,还叫人过来围堵受害者,在自己母亲因为不要脸的行为被全国人民谴责,被拘留时,还能说出不愿意卖房赔偿赎罪,无知的幻想坐几年牢就能不赔钱了!在这对自私无耻的母女心中,钱比他人的生命重要,更让人啼笑皆非的是居然比自己母亲的自由也重要!所以就能理解她们在这两年多的时间里可以当成没事人一样,逃脱推诿自己的责任,真该让她们母女到受害者病床前去伺候着,看看一个活生生的人,被祸害成生不如死了,居然从来没有过看望,道歉!两母女外表成了人形,内里不择不扣装的是畜牲的歹毒心肠!在舆论的发酵下,拘留,查封自然可以大快人心,但是对赵先生来说,拿到全部赔偿去治疗父亲才是最重要的!此事引起的轰动效应够大,真的希望能让普通百姓们早点看到从重从快处理肇事者!在这个物欲横流人性迷失的时候,让普通善良的人们看见希望!更希望大家可以明白,当你违背善良,做出无德甚至违法乱纪之事时,有对法律的敬畏之心!这个世界有些东西真的比钱重要!

  法院未判之前,黄淑芬不拿一分钱是无可厚非的,保险制度缺失造成这种局面,赵先森坚持给父治疗也没错,但大多数出现脑部严重损伤家属会放弃治疗的,如果放弃,这件事也就划上了句号,赵先森、黄淑芬、保险公司风险可控,三方损失都不会大。但赵先森坚持治疗使自己、黄淑芬、保险公司都处于风险不可控状态,费用成为无底洞,这也是司机宁愿压死也不压伤,甚至不惜补压一次的根源,未判决之前,黄淑芬出于人道拿出部分钱也说明有诚意快速解决问题,但赵先森孝心战胜一切,最终双方法庭上见,黄淑芬败诉,需要再追加85万元赔偿,我做为一个局外人此时有个很大的疑问?这笔钱的定性标准是什么?是受害人完全康复还是达到某一医疗康复程度?如果黄淑芬给了这85万元而又达不到医疗康复效果,赵先森会不会以未达到医疗效果或其他借口继续上告,黄淑芬还需要再追加补偿款,这样大家都会很累的,形成双输的局面,不知双方有何感想?局外人酒后言,不必当真。

  看了赵先森的视频后,再看了后续的报道,黄淑芬已经因为不执行,被拘留15天了。拖了两年的事情,在媒体发达的今天,算是有了一点变化。想想挺心酸的。这两年,都是赵先森一个人在战斗,得需要多强的意志力啊。

  在2001年,我的哥哥也发生了车祸,走在人行道上,被一辆闯黄灯的面包车撞飞出去10多米,在医院深度昏迷了2个月,加上后期康复治疗待了一年出院。因为是脑干损伤,现在仍然是偏瘫,能走,但是就是一拐一拐的,经常摔倒。这一撞,撞的未婚妻走了,年近八旬的父母还要一直照顾他。最后的伤残鉴定是二级伤残。

  说说和赵先森相同的遭遇,就是肇事司机的不要脸。最开始ICU抢救的头一周,因为怕死了,肇事司机先行支付了3万块钱。2001年的ICU已经是每天5000的费用了。这3万块,都顶不过一个星期。过了一周后,看到病情稳定下来,就再也不拿钱了。不拿钱后,医院说停药就停药了,下跪求脑外主任别停药,都没用。再找肇事司机,一说就是,你找交通队吧。我们去找交通队催促下责任认定,交通队总是说证据不足,然后找各种证人诱导证词,证明我哥没走人行道。当时有我哥的工友亲眼看到我哥过马路,他们又说有利害关系,不采纳证词。总之,就是大连沙河警队和肇事司机互相推诿,不下责任认定,我们也不能上法院去申请赔偿。肇事司机过了一周之后,就再也没有在医院露面。也没拿钱出来。

  后来,有一次,交警队还叫上肇事司机说要调解,我的律师说,你们机动车是主要责任,对方立马眼睛一瞪说,你说谁是主要责任,好,你说我们是主要责任,我们不调解了,你爱找谁找谁去。然后推门就走了。

  从出事到大连沙河警队出责任认定,整整用了2年零6个月,对方是全责。这可能是最无厘头的一个责任认定了,因为肇事司机已经在半年前死了。而且,在出事后,死之前,已经把全部的资产都转移了,自己和家人名下都没有房子和车。司机是在大连做地板生意的,钱肯定是有的。

  在整个过程中,我挑起了处理这些事情的担子。出事前两个月24小时在医院护理我哥哥,2个月后,我开始跑交通队,找律师,去法院处理这些事情。肇事司机和交警队的态度真的特别让人心寒。在这样精神和肉体都受到摧残,还得不到结果的情况下,我们家只有认了。认了这个颠倒黑白,认了这个仗势欺人,认了这个为富不仁,也认了我们小百姓的对于权钱交易的无奈。

  后来的结果,也有点出人意料。两年后,那个肇事司机在40出头的壮年,突然两次脑出血,据说最后是掉下床,摔死了。

  所谓人放过了他,天不放过。想想他们当时不给钱无赖的嘴脸,真的是太气人了。

  现在事情过去十多年了,我哥哥仍然需要父母照料。这个车祸改变了我们一家人的命运。你拿出应该拿的钱,难道不应该吗?

  做事,一定要对得起良心,所谓因果循环,这世上总要有敬畏之心的。

  我遗憾十多年前自媒体没有这么发达,我们申冤也没有地方,只有打碎牙齿自己吞。

  我哀叹,过了十多年了,我们的物质生活更丰富了,居然还是有这样的事情层出不穷的发生。

  这个社会怎么了?人心都怎么了?

  可能这就是人性的现实吧!

  法律和道德的要求是有差距的,道德的要求比法律要高。黄的老癞态度和行为已无法单纯用缺德和不缺德来评判。做为普通人应该关注的是做为社会公平正义最基本保障的公权部门是如何履行职责的。普通百姓的合法权益要依靠舆论和媒体来保障,依法治国就是一个很好听的童话,给小孩子听听算了。老百姓辛苦劳作的血汗钱纳税后等于雇了一帮讲童话的演员,甚至是帮凶。公权部门对此事不表态,不担责,可以预言除了黄老癞,还会有更多老癞出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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