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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多以道德代替法律,你知道哪些蹊跷的杀人故事?古代道德人物

  

古代多以道德代替法律,你知道哪些蹊跷的杀人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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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多以道德代替法律,你知道哪些蹊跷的杀人故事?

  

古代多以道德代替法律,你知道哪些蹊跷的杀人故事?

  在我们中华历史中,有很多离奇的事件,小编今天为大家整理了北宋时期的一个案件。

  北宋嘉佑年间,在东京汴梁(即今天的河南省开封市)发生了一起由鹌鹑引发的人命案,竟然引起一场轩然大波。在关于是否“防卫过当”的认定上,开封府与知制诰王安石发生了争执,刑部、大理寺重审裁决,最后皇帝出面这事才不了了之。这一事件在《宋史·王安石传》等史籍中均有记载。

  繁华都市里的“鹌鹑杀人案”

  北宋时期的东京汴梁,经济发达,人口最多时达到二百万,城郭气势恢弘,风光宜人,可谓世界大都市。

  城市大了,各色人等一应俱全,即使在天子脚下,也聚集着不少闲人泼皮,时常为一点小事闹出人命官司。

  话说有一个泼皮小伙喜欢斗鸡玩鸟。有一天,他在花鸟鱼虫市场上淘来一只好斗的鹌鹑,它的羽毛非常漂亮,与别的鹌鹑斗起来勇猛剽悍,经常获得“冠军”。小伙非常喜爱这只鹌鹑,经常带着它到街市上玩耍,向朋友炫耀其本领高强。

  一位和他要好的朋友看中了这只鹌鹑,很想弄到手,自恃两人平时关系处得不错,他好话说了一大堆,央求小伙把鹌鹑送给自己。夺人所爱,非君子所为,小伙岂肯割爱相送。于是朋友趁他不注意,抢了鹌鹑,拔腿就跑。小伙子见状大怒,心想竟敢抢本少爷的心爱之物,非得给你点颜色看看。于是紧追不舍,追上去猛踢这位朋友一脚,没想到踢中要害部位,致使朋友当场倒地昏迷不醒,经郎中抢救无效,竟一命呜呼了。

  争论的焦点在于是否“防卫过当”

  朗朗乾坤,繁华都市,出了这么一起人命案,于是有人向开封府报了案。开封府尹接案后勃然大怒,便立即命令衙役将小伙抓捕归案,严加审讯。又派侦探到案发现场进行了详细周密的调查和取证,基本将案情搞清楚了。开封府认为:朋友抢走其鹌鹑,是因为两人平时关系密切,有开玩笑的成份在内。小伙一怒之下令朋友毙命,属于故意伤害致人死亡罪,杀人偿命,天经地义,如果不予严惩,将会产生恶劣的社会影响。于是判决小伙子过失杀人,必须偿命,收押在监,待秋后问斩。

  按照当时的法律规定,人命案须报朝廷审核,而负责审核这个案件的正是王安石。

  王安石在嘉祐七年(1062年)就开始担任给皇帝起草诏书的知制诰,同时兼任纠察在京刑狱,负责审查京城的各类刑狱案件。他接到案卷后,仔细审阅一遍,认为开封府的判决不当,于是大笔一挥:“按照法律,公开的夺取、偷窃都是盗窃行为,应该论罪。该小伙不肯把鹌鹑送给他,而此人竟公开抢劫潜逃,其行为之罪甚于盗窃。追捕盗贼属于捕盗自卫,何罪之有?虽然打死盗贼,也不应抵命论死。开封府误判无辜死罪,应当纠正。”于是驳回令开封府重审。

  开封府当然不服,案件被转到刑部、大理寺定夺。两院经过详细研究,认为开封府判决正确,维持原判。

  两院的判决相当于最终审核了,显然王安石批错了。按照惯例和当时的制度,王安石批错了应该向开封府赔礼道歉,可是王安石就是不认“这壶酒钱”。御史台也多次出面勒令王安石向开封府道歉,王安石还是不认错。这些御史们素知王安石的性格,心想这次非扳倒他不可。

  王安石其人

  王安石到底有什么性格呢?《宋史》评价说:“安石性强忮,遇事无可否,自信所见,执意不回。”就是说这个人自信率直,认死理,不管对方地位有多高就是不认错。

  御史们为了争这口气,到皇帝那里弹劾王安石,治王安石的罪。宋仁宗赵祯开明大度,宽厚仁义,特别欣赏王安石的才能。赵祯也想当个老好人,两边都不得罪,欲息事宁人,于是下诏既支持刑部和大理寺的审判结果,也免予追究王安石的责任, 但是他应当到开封府谢罪。可是执拗的王安石倔强得连皇帝的账也不买,还振振有词:“我本没有罪,何谢之有?”还是不肯道歉。御史们见状,个个义愤填膺,又联名到皇帝那里告状,要求严厉处理王安石。赵祯一见喋喋不休的御史们,心里也很烦躁,无奈地说:“行了,得饶人处且饶人,你们不是不知道这个人的脾气,幸好又没造成大的过错,各位就不要再提这件事啦!”此事就这样不了了之。于是王安石有了“拗相公”之称。

  王安石到底错没错呢?这个案子放到今天又该如何判呢?欢迎大家留言讨论!

  有一件发生在明朝的事情,地主杀掉了长工,长工表亲发现了伤口,举报地主杀人之事,但县令最终判地主无罪。

  广西省河池县有个地主,名字叫俞厥成,虽然家里富有、但是为人比较抠。他的老婆鲍氏看着娘家比较困难,想要找老公借些钱帮扶一下,但俞厥成不答应,一分钱也不给。

  鲍氏没有办法,于是背着丈夫,把家里的米粮偷偷带给父母,而她又不方便经常外出,怕引起怀疑,找了家里的雇佣的工人帮忙,这个工人叫连宗。连宗虽然不知道地主俞厥成和鲍氏想有什么分歧,但是这种偷偷运送米粮的情况也猜到了几分内情。

  连宗这人为人奸恶刁钻,想借着这件事趁机霸占鲍氏,就把最近三次的需要偷运的米粮全部扣留下来,而没有运走。

  一天,俞厥成外出,连宗强行入屋抱住鲍氏,说,“我辛辛苦苦为你运送米粮,你必须要让我开一次车,以后任劳任怨、随意差遣。”

  鲍氏顿时挣扎呵斥,“我平日都好酒好肉招待你,根本没有亏待,你竟然如此无礼,明天我告诉我老公,看你怎么办?”

  连宗反笑,“这三次偷运的米粮我都扣留了,等家主回来,我先告你个私自接济娘家的事,你就算告我,家主也不会相信你,以为你这是倒打一耙、诬陷我。”

  鲍氏一听就慌了。米粮实物尚在连宗处,接济娘家的事也属实,如果俞厥成知道此事,肯定会打骂一顿,甚至休妻,想到这也就不再反抗,任连宗玩弄。后来,连宗因此要挟鲍氏多次私通,鲍氏也不敢反抗,还发现了鲍氏下面有个黑痣的事。

  到了冬天,俞厥成带着连宗外出去收租,正好收租的对象是连宗的表亲兄弟,叫支秩。收租当天,三人一起坐着喝酒吃菜,边喝边吹牛。

  俞厥成说,“凡是女人下面有黑痣的,一定是非贵即富的征兆。”

  连宗喝的晕晕乎乎,得意忘形的附和,“鲍氏下面也有个黑痣,怪不得你这么有钱。”

  但是,俞厥成和支秩两人没喝醉,俞厥成假装没听见,心中想到头顶有个绿帽子就万马崩腾,然后话锋一转扯到其他地方去了。支秩听到后,心想鲍氏下面的黑痣一般人看不到,连宗这货肯定与鲍氏有私情。

  第二天,俞厥成找了个借口先回家,质问鲍氏连宗怎么知道黑痣的事。鲍氏无奈,只好说出偷运米粮被连宗要挟玩弄的事。

  俞厥成大怒,“此事明朝法律有规定,妇人无罪,但连宗必须死,然后我会另娶一妻,你以后就是妾的身份,今晚我会以酒宴招待连宗,等到灌醉他后,就杀了他。”

  连宗不知事情已经泄露,在酒宴上喝得大罪,被俞厥成五花大绑,弄醒后在鲍氏的证明下,连宗认罪。

  俞厥成于是用湿布堵住连宗的嘴巴、遮住他的眼睛,手持利刃在他的肋骨处捅了一个洞,并用开水一直淋烫,防止冬天血液瘀结而显现出印痕,没过一会连宗就死去了。俞厥成解开绳索,把连宗放置在床上,假装成中风而死。

  俞厥成通知连宗的弟弟连宇,说连宗中风而死,连宇就和表兄支秩一起去收尸,支秩说出了当天连宗喝醉多嘴的事情,怀疑连宗之死有蹊跷。两人查找了一会,发现肋骨处的一个伤痕,就猜到了是俞厥成杀人行凶,大吵大闹要一个说法。

  但俞厥成不承认这事啊,连宇和支秩就一起去县衙告状。

  俞厥成反驳,“支秩就是一刁民,欠我租子不还,故意撺掇连宗的弟弟诬告,何况我与连宗无冤无仇,他又穷,没有理由杀他。”

  县令让仵作验尸,仵作查看一番后表示,伤口周围并没有血液瘀结的痕迹,按《洗冤录》记载看,这伤口肯定是连宇、支秩两人在连宗死后,故意弄出来的,所以伤口发白,没有血液的红色。

  支秩赶紧说出了连宗通J鲍氏,俞厥成酒后知道怀恨杀人的推测。俞厥成聪明,早料到这事,就反驳说,“妇人如此私密的事,根本无法证明,用这件事来诬告真是奸恶之人所为。”

  县令一听,立下判断,“按法律,与家母通J,理当凌迟处死,如果是真的,也是死有余辜。”

  随后,下令将支秩打二十板子,罪名“挑唆诬告”,还要向俞厥成支付三年的租子;连宇也打二十板,罪名是“诬告”,俞厥成无罪释放。

  其实,这事就是俞厥成占了法律和道德层面的先机。按法律走连宗死有余辜,只是俞厥成没有行刑的权力,但俞厥成事先知道了伤口会瘀结血液的情况,用开水淋烫处理掉了,使这件事不符合他杀的情况。

  既然不是他杀,那只剩下中风。而又牵扯到鲍氏下面有黑痣如此私密的事,显然无法验证,道德上支秩就处于下风,按疑罪从无的道理,俞厥成自然无罪了。

  不过这事唯一蹊跷的地方,就是被开水淋烫的伤口处,按理说开水淋烫皮肤,留下皱烂疤痕的可能性是非常高的,但是仵作没有验出,那只有两种情况:

  第一,仵作被地主俞厥成买通,只报告了伤口发白的情况,县令据此判决。

  第二,仵作也通报了皮肤皱烂的伤痕,但县令转念一想,就明白了此中的关键,知道连宗死有余辜,就顺势判俞厥成无罪。

  大明王朝万历四十三年发生了一件奇怪的案件,一个叫张差的人手持一根木棒,公然闯进太子寝宫慈庆宫,打死一名太监,还准备打杀太子朱常洛,结果因为护卫的及时赶到没有成行,但此案疑点重重。

  做为大明王朝太子的朱常洛虽然不被万历皇帝看中,可他好歹是一个王朝的太子,不说他的护卫能五步一岗、十步一哨,那也至少得守卫森严,寻常人难以进出吧,可是偏偏就有一个人能够堂而皇之的闯进去刺杀他,还差点成功。

  刺客张差的武器也实在不符合一个刺客的形象,居然是根木棒,对于一个合格的刺客来说,至少一把神兵利器才行吧,太子丹还专门买了徐夫人的剑抹了剧毒,给荆轲刺杀秦王,可张差居然只有一根木棒。

  而关于张差的审讯更离奇,由于案件重大,朝廷迅速组织了三法司会审,张差招的很痛快,说是自己在家收到恶霸欺负,到京城告状,无意间闯进了太子寝宫,因为害怕动手伤人,这听起来很胡扯,可是朝廷迅速定了性,死刑。

  后来,张差又翻供说是因为庞保和刘成两个太监教唆他闯进宫禁,刺杀太子,而庞保和刘成是郑贵妃的近臣,郑贵妃又是朱常洵的母亲,朱常洵一直是朱常洛太子位的竞争对手,一条线穿下来似乎说得通,可是郑贵妃要害太子,又何必只找一个人拿着木棒行刺那?

  最终的结果也很仓促,郑贵妃去找太子求情,太子表示不相信是她干的,最终草草了结,之后庞保和刘成也被赐死,一场离奇古怪的闹剧,就这样以离奇古怪的方式结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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